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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超愛摔跤的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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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喜妞妞99
這樣的情況,公司效益不好,如果你不主動離職公司也不會主動裁你,但是對個人的發展也不好,說不準就倒閉了,還是儘快找下家公司,然後不被裁就自動離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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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青鋒習習
1、繼續做好自己的工作,該怎麼做還是繼續怎麼做。
2、不要主動提出辭職,目前也只是你以為公司想讓你自動離職,也許不是呢?像我朋友去年他們公司也在裁員,裁到第四波才輪到我朋友,裁員也是要分先後的。
3、耗下去,公司不找你談,你也不用找他們談,也不要主動辭職,就這樣耗下去,只要你沒犯什麼錯,公司就沒有辦法的,到最後還是要跟你談解除勞務關係的,這樣你一樣可以拿到補償金。
4、當然,也要一邊留意外面的機會,做兩手準備。
5、不要擔心,公司如果違法解除勞務關係,那就申請勞動仲裁就是,屬於你的合法權益一定能拿到,需要的就是耐心和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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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立志從教的HR
公司想讓員工自動離職而不想給予賠償金。想必這是大多數經營不善、需要裁員的公司所打的如意算盤。
但是,現如今的員工權利意識是很高的。從他意識到公司的企圖開始,他就會開始思考如何與公司博弈、權衡利弊後自會有所決斷。
一、如何讓員工自動離職呢?
那麼,公司會有哪些手段來實現讓員工自動離職的目的呢?舉例說明,讓副總做清潔工。一個月內讓高薪聘請的某海歸博士生搬三次桌子。手段可謂是惡劣之極。又或者不給他安排任何工作,逼他自動離職。往往受過高等教育又面子薄的人,是無法忍受,而選擇離職的。不知題主是否遇到了諸如此類的情形。
二、是順水推舟還是堅守?
如果題主還年輕,對離職後的就業前景充滿信心,又或有一技之長。大可不必在乎 ,瀟灑離職就好!雖然外面的世界很無奈,但也會很精彩。
但是,如果題主快要退休了,又或者缺乏再就業的機會或能力,大可以耐心等待。
三、讓我教你“暗度陳倉”
在這裡分享一家某知名外企的做法:一邊按照工齡由短到長,每年裁一些人員;一邊用螞蟻搬家的方法,把產線逐步轉移到某東南亞國家。真可謂是打的一手好算盤。有員工等了好幾年了,但由於入職時間早,一直沒等到,到現在還在耗著。當然,她很清楚自己就算離職也難以有更好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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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資深的實戰hr
由於今年疫情影響,不少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經營困難,面臨裁員。但是如何合法裁員,如何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等問題,對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而言都是一個必須面對的現實問題。
一、關於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
首先明確的是,不管是裁員或辭退員工,用人單位按規定支付給勞動者的一般都是經濟補償金而不是賠償金。
只有存在以下幾種情況時,用人單位應該支付賠償金:用人單位未按合同約定或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工資;安排加班未支付加班費;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而未支付的以上情形,經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而逾期仍未支付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標準的50-100%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此外,對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該按經濟補償金標準雙倍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二、關於裁員的規定
關於裁員,根據勞動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因為破產,生產經營困難,轉產等需要裁員,一次性超過20人或人員不足20人但超過職工總人數10%,應當按照規定向勞動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同時應該按規定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並且在裁員時,對以下人員應予以優先留用:
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當然,用人單位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情形解除勞動者勞動合同的,即勞動者存在過失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如果未按程式報告的裁員或不按規定裁員都是不合法的,都是對勞動者合法權益的侵犯。
三、依法維權,保障合法權益
因此,上述問題中,如果勞動者沒有過失即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規定情形的,用人單位按規定裁員後應當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否則,勞動者可以申請仲裁,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對逾期仍未支付的,可以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加付50-100%的賠償金。
當然,正如上述問題中勞動者所述,勞動者要警惕用人單位採取各種方式讓員工自動離職以逃避支付經濟補償金責任,比如變相的降薪、調崗等。面對此情況,勞動者應當保持清醒頭腦,不管降薪調崗一般情況下都應當協商一致,否則都是違法的,勞動者應當果斷的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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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JournneySun
朋友所提的問題,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分析回答:
1、公司裁員在現實中也是常有的事情,特別是今年的疫情狀況的影響,我們不時可以從網路新聞中或同事朋友處聽到某某公司裁員的事情,公司效益不好,為了生存,裁員在一定的程度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公司裁員必須按照勞動法律法規所規定的流程去走,如果沒有按勞動法律法規的流程走,那就是違法裁員,就屬於無故解除勞動合同,對員工要進行雙倍經濟補償的。
2、公司裁員必須要提前30日向工會或員工說明裁員的原因,同時要向行政勞動部門報告申請,待勞動部門批准備後方可裁員,同時要對員工進行經濟補償,按照入職工作年限進行補償, 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滿半年未滿一年,補一個月工資,未滿半年,補半個月工資。
3、朋友這種情況,目前即使公司想裁掉你,你也絕對不能自動離職,如果自動離職,那就是屬於個人原因離職,將得不到任何補償,所以這個時候,你不用擔心,就等公司與你解除勞動合同就可以了,如果公司與你解除勞動合同,公司必須給你開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如果沒有給你開具通知書,你仍然是公司的員工,正常上班就可以了,直到你收到公司給你開具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才證明你與公司正式解除了勞動合同。
4、公司與你解除了勞動合同,你有權利要求公司對你進行經濟補償的,如果公司拒絕補償,你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勞動部門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對公司進行勞動仲裁。
5、所以目前這種情況,你不用擔心的,無論如何,你都要不自動離職就可以了。
以上建議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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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職場不惑日日談
最近公司在裁員,但是我感覺公司這邊想讓我自動離職,不給予賠償金,我該怎麼辦?
說明下,不是賠償金,賠償金是指企業無理由單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才需要給予員工賠償金,而賠償金標準為2N,N是工作年限,滿1年補償1個月,滿半年不滿1年,按1年計,不滿半年按半年計,然後再*你離職前12個月平均工資,即為賠償金。
而企業裁員肯定有理由與背景的,要麼組織架構調整,要麼無法經營,要麼破產,要麼合同到期,要麼,你違規違紀等。所以,基於以上理由,企業單方跟你先協商離職的,需給予經濟補償金。有的公司,出於費用角度考慮,一般不想給予或不參照勞動法標準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而勞動者還想要,則:
如果你自己在過住的工作過程中確實沒有任何違規違紀行為,而你也確實想要經濟補償金,就跟直接上級或HR溝通,協商經濟補償金。要儘量按勞動法標準提出要求,這樣,即使最終不能達成這個目標,至少是以此標準來協商一個可以接受的補償金額。最終協商不成,公司甚至以一個他們認為的合理的理由辭退你,執意不支付經濟補償金,那麼你需要到當地仲裁部門提出仲裁申請,仲裁老師會先與企業聯絡,說服庭前調解,如還調解不成,則會進行仲裁開庭,透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
8 # 和諧勞動關係
最近公司在裁員,公司想讓員工自動離職,員工一定要說“NO”!
理由一:
公司裁員,讓員工自離,目的只有一個就是降低裁員成本,避免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金。
依據勞動法律法規員工主動辭職是沒有任何補償的。
理由二:
公司裁員,讓員工自離,就算給你經濟補償,但是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的原因是員工個人原因,是領取不到失業金的。
綜合上述,樓主千萬不要自離,待公司做出相關決定,如與你解除勞動關係、與你協商賠償等,再做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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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wesly雄
兩手準備
1)在公司正常上班,讓自己不犯錯誤,不讓公司抓住開除你的把柄,基本上不給公司造成損失就好。保留好自己上班的證據,比如工資條,打卡記錄等等。
2)一邊自己另外找工作,不要聲張,最好別讓公司的人知道,包括你認為很好的同事。
在你沒有找到合適的工作之前,就在公司好好待著,公司肯定不敢無緣無故隨便開除你的。如果確實到了那一步,直接去當地的勞動局即可。公司會自動給予你必要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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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用心微笑讓世界更美好
公司裁員可謂是多種多樣,由於受今年全球疫情影響,很多企業都面臨著業務少人員多的壓力。所以,公司就會想盡各種辦法來減輕負擔,首先就會從裁員上來做題目,開始大量的裁員。
對於快退休的老工人,公司一般來說就會勸退,而對於技術不怎麼好的或者在工作沒有責任心的員工,就會想辦法讓你自動辭職。這樣以來,公司也會減少一部分經濟補嘗。而對於員工來說這都是一些很大的損失,也是不合理的。那麼對於公司想讓我們自動辭職,又不給相應的補償金。我們又該如應對呢?可以從以下幾點方法來解決。
一、首先要跟公司領導進行溝通在沒離職前,你一定不能主動辭職,否則你會沒有經濟補償金的。那麼你就要和公司領導好好溝通了,可以以書面形式寫一份離職協義對於公司和你的利益關係,確保你的利益最大化。以上的溝通思路,是在企業給予經濟補償金的情況下。如果領導還是堅持原來的方案,想要讓員工主動辭職,不給經濟補償金的話,那麼,我們只好用下面的第二種方案了...
二、公司若真不想付給員工補嘗金,那可以走法律程式如果員工沒有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話,公司辭退員工就屬於違法行為。這時,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嘗金。至於補償多少,除非公司這邊太過分、和正常價碼相差太懸殊時需要爭一爭之外,一般情況下都不必過分較真,尤其是有規定的大公司。倒不是說放任他們佔員工便宜,而是所需的時間和精力成本不足以抵償你多爭取回來的這點錢。
我見過離職拿了6萬塊,卻因為一筆2000多的津貼沒談好而扯皮好久的人,而且還影響了在新單位的工作,甚至要請假去參加仲裁……這就真的得不償失了。
三、要做好被裁員的前期準備工作,其實核心問題就是一點:被裁員之後,能否在較短時間內找到待遇與原先相同甚至更高的工作?其實就是說平日要儘量減少混日子、熬資歷的想法,讓自己值這個價碼,每一年的工作中都取得進步。這個進步既指個人業務能力、管理能力,也指人脈、關係、客戶圈子,還有對業界動態的瞭解、對市場和政策風向的把握……在不同型別的職位和職業生涯的不同階段,側重點也是各有不同的。
說起找工作這回事,年輕時的競爭力和人脈都不足,主要以自己找和朋友推薦為主(記住只是推薦,跟關係還差得遠);過些年也就有了被獵頭和同業挖角的資本;再之後,在圈內有一定資歷和名聲,考慮的就不再是工作,而是事業了。所以,真正有實力的人也不會被埋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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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公司這樣的行為,堅決用自己的行動去抵制,勞動者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
1、收集自己工作的勞動證據,如考勤、簽到、勞保用品領用,工作服工作牌,對自己的勞動合同充分理解。
2、找到公司違法的行為,如:不按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地點變更勞動地點,不按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變相降低發放工資,以及拖欠工資、可以改變工作內容,以侮辱性工作來代替正常工作內容,或者有違法的公司規定。
如公司真的違法了勞動法,拿去法律武器去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去勞動局告公司,去申請勞動仲裁都是合理的途徑。
經濟賠償金是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必須賠付的,勞動者可以透過自己去捍衛自己的合法權利,相信自己,相信法律。
以下是我剛拿到的仲裁事項告知書,如果真到那一步,可以用仲裁來捍衛自己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