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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職場教練李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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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LBD90後大叔
不可以的,如果你自己直接離開,你就是被動的了,就不是主動一方了,公司欠薪是公司違法了,違反勞動法的你們可以透過法律途徑起訴他,如果你直接離開,公司就會以曠工的理由來懲罰你,什麼啊要三思而後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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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業運營管理顧問
離職不交接是不可以的。
因為在勞動合同中有入職、在職、離職的相應的約定。離職不交接違反了勞動合同的約定,屬違法行為!
對公司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為可以透過勞動監察舉報、勞動仲裁和訴訟等途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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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重慶首同律師事務所
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可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無需經過用人單位的同意,也無需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但是勞動者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如果在試用期內則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即可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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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刁昌輝
雖然說這種做法你覺得大快人心,但是這樣的做法是不合適的
首先不說《勞動法》的規定,但是從個人的職業道德來說工作交接是一定要做好的,雖然你們老闆拖欠工資,但是相應的工作交接沒做好,後面的人怎麼能好好的工作呢?
老闆拖欠工資是老闆的不對,這種情況可以走法律程式,其實也並不麻煩直接找勞動局,或者勞動仲裁
在僱傭關係中除了《勞動法》對我們的勞動者的保護中,還有很多對於勞動者要求,即使沒有勞動法,我覺的這些也要交接好,畢竟你也不希望後來接這個工作的人天天電話騷然你,然後背地罵你吧,尤其是再同一個圈子的時候,圈子就那麼大,發生了什麼事情大家都會知道,除非你甘心一直做一個小職員,或者跳到另一個圈子裡。
老闆不給工資就找勞動仲裁,但是工作交接要做好,為他人也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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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法貓貓
不可以。
公司不發工資是違法行為沒錯,但是員工也有自己的職業道德規範。
如果後續產生糾紛,公司因為離職沒有交接這一點揪著不放,那就得不償失了。
被拖欠工資的解決方案是
傳送:因公司拖欠工資被迫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明確告知公司,流程走正當程式,保留好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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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這樣的話你在訴訟的時候會有不利於的因素,進而影響你仲裁結果、訴訟結果。
勞動法規定離職必須提前通知及交接勞動法規定了,離職前必須要提前30天通知企業(試用期是三天),通知後再在這個通知期內進行工作的交接。雖然勞動法上沒有明確如果不交接會有什麼問題,但是實際執行案例中,很多企業都是以“沒有交接工作”為由,而將工作壓扣,直至工作交接完,而在法院或者勞動部門的判決結果上也都支援這樣的做法,畢竟這是企業唯一的控制手段。所以你不交接,那麼在申請仲裁的結果上會有不利於自己的因素。
關於拖欠工資勞動法明確規定工資晚發超過15天即算拖欠工資,你可以向勞動部門申請仲裁,會由勞動部門去要求補發工資,如果其拒不執行會判以出發50%-100%的工資金額作為處罰款並且將處罰款支付給被拖欠的員工當做補償,同時還會受到2000-20000的行政處罰,在相關工商備案中會列入相關資訊,同時也影響其後續各種政府補貼申請等等。
需要準備的證據既然對方違法,那麼你就需要準備充分的證據才能讓管理部門介入管理。
相關證據包括雙方簽章的勞動合同、你的出勤證據(考勤之類、甚至績效考核記錄等都可)、你的薪資證明(勞動合同、薪資流水燈)、同事證人等。
其他勞動法是很偏向保護弱勢群體的,一般出現這種情況,勞動管理部門是積極主動的幫助處理的,只要證據資料充分一告一個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