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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簡說細聽

    中國古代俸祿制度可以說是從秦漢戰國時代就開始生根發芽了,至此開始貫穿中國的整個封建時代,經過歷代王朝不斷完善歷史已有兩千多年之久。

    俸祿制開始建於西周時代,開創“分田定祿”制度,建立了中國俸祿時代的起跑線。

    到了戰國時代,廢除時代世襲的世卿世祿制,按等級,按等級,軍功,官品來受祿,從此俸祿制大致奠定。

  • 2 # 淳化閣書畫院

    古代官員的俸祿有確定的標準始於漢朝,

    而且當時是“年薪”制度。

    每年年底的時候,朝廷會給官員發放俸祿,

    不過那時的“俸祿”並不是錢,而是實物,

    比如糧食、布帛等生活必需品。

    到了漢殤帝時期,俸祿有了改變,

    變成“半錢半谷”,也就是一部分實物,一部分錢。

    直到宋朝,由於商品經濟有了一定的發展,

    官員的俸祿才全部用錢來發放。

    因為俸祿是給官員解決柴米油鹽等日常開支的費用,

    所以又被稱為“柴薪銀”,

    如今的“薪水”一詞就由此演化而來。

    那麼接下來,我們就來看看,各朝代的年薪數量

    秦朝實行歲俸,一年一次,主要是粟米,可兌換布匹。

    按照爵位高低來看,

    最低的公士,年收入是50石(約1537公斤),

    大約是6000元人民幣;

    而爵位最高的徹侯,年收入是1000石(約30740公斤),

    大約是12萬元人民幣。

    漢朝建立了俸祿制,以官秩作為發放工資的標準。

    最低的佐史年俸是96石(約1296公斤),

    大約是5050元人民幣;

    而秩比萬石的官員,年俸是420石(約5670公斤),

    大約是22110元人民幣。

    隋朝的官俸比較高,且官員數量也很多。

    隋朝官員分九品,

    最低的九品官年俸是360石(約19080公斤),

    大約是74400元;

    一品官年俸是4200石(約222600公斤),

    大約是868000元。

    唐朝官員除了工資收入外,

    還有祿米、人力、職田、月雜給、常規實物待遇

    和特殊實物待遇等。

    九品官年俸15.6兩(約62400元),

    祿米54.5石(約2888公斤),

    大約是11260元,算上職田、人力等其他補貼,

    一年收入大約是13.7萬元;

    一品官年俸81.6兩(約326400元),

    祿米650石(約34450公斤),

    大約是134355元,算上其他收入,

    一年總計172.6萬元。

    宋朝官俸制度十分混亂,官員無實職者可以領俸,

    有實職者則可以另加錢。

    且宋朝實行高薪養廉,歷代官吏俸祿之厚莫過於宋朝。

    級別最低的縣丞年俸合計是540兩,

    總收入大約是162000元;

    級別最高的宰相年俸合計10800兩,

    總收入大約是3240000元。

    明朝就不得不多說幾句了:

    明朝官員的俸祿是制定得很低的,

    很多低階官員靠官俸很難維持生活,

    而高階官員則根本不可能靠官俸維持其奢華生活。

    明朝從九品官員年俸66石大米,大約是16200元,

    正一品年俸576石大米,大約是141360元。

    不過明朝官員的工資比較特殊,

    之所以特殊是因為這些只是名義工資,

    實際發放時常常拿布匹、胡椒、紙鈔頂替……

    清朝官員的俸祿分為俸銀與祿米兩種,

    有時還有所謂的養廉銀。

    文官九品官年俸33兩,祿米40斛,

    一年工資大約是18000元人民幣;

    一品官年俸180兩,祿米180斛,算上養廉銀子,

    一年工資大約是2900000人民幣。

    武官則比文官要少一些。

  • 3 # 這個歷史很正

    古代各個朝代由於生產力發展的水平不同,所以發放俸祿的制度也有所不同。有給土地,田產,人口的,還有給糧食的,到社會發展的後期,出現貨幣,然後有給予貨幣充當俸祿。

    社會發展的不同時期,國家根據自己發展力的水平,給與官員不同的俸祿制度,但是大體來說有三種俸祿形式:

    1.采邑或祿田

    比如春秋戰國及更久遠的時期,這時候的生產力發展的水平有限,所以當時的俸祿主要就是“食邑或祿田”制度,也就是君主給與自己的官員一定數量的土地與人口。而這些官員又可以招募自己的門客,作為家臣,並同樣給予他們土地,人口。這個時期的官員被稱作為卿、士大夫,而且他們的身份是可以世襲的,就逐漸形成了世卿世祿制度。

    2.谷祿

    春秋晚期出現的俸祿形式。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生產力水平的提高,人口也開始增長,地少人多,就會出現封無可封的情況。這是政府就不再授予土地,人口。而改為授予糧食,就逐漸開始給予“谷祿”,。從秦漢到隋唐谷祿這都是是主要的俸祿制度。

    3.貨幣

    隨著商品經濟的出現和發展,谷祿已經不能滿足當時人們的需要,逐漸開始出現一種更簡單便攜的交易形式,貨幣就開始出現,宋朝就是經濟的繁榮,所以出現了世界上最早的貨幣——交子。從宋朝往後,貨幣一直都是官員俸祿的主要形式。

    但是貨幣制度也不是一簇而就的,在貨幣之初,如唐朝官員的俸祿是錢米各半。給予職田和錢銀各半,國家給予的職田就是官吏的俸祿,且只有在任供職是才享有,離職後就不才授予。而且職田直到朱元璋時才廢除的。但是真正只使用紙幣的朝代就是元朝,由於通貨膨脹,所以很快就貶值。

    中國曆朝歷代的俸祿都有些大同小異,這視當時社會的發展情況而定。

  • 4 # 龍火果果

    在戰國以前的西周和春秋時期,政府的官職任命,是以宗法血緣關係的封建制度來確立的。也就是說官員都是有血緣關係的貴族擔任的。這些官員的權力是非常大的,他們在自己的管轄範圍內擁有自己的軍隊或族兵,管轄範圍內的土地和平民都屬於自己。他們擁有君和臣的雙重身份。包括職位和待遇都是世襲的。

    由於封建制度的弊端,造成了地方實力越來越強大,而中央王室的權力越來越小。平王東遷以後的春秋時期,天子的權威逐漸衰弱,各方的諸侯也越來越不把天子放在眼裡。到了春秋晚期,諸侯國君開始衰弱,卿大夫開始崛起。比如春秋時期的晉國,朝政被六家大夫所把控,國君成為了傀儡。最後趙、魏、韓三家把晉國給瓜分了。史稱三家分晉。除了晉國還有齊國,也出現了田氏代齊的歷史。這些都是封建制度帶來的弊端。

    三家分晉是春秋和戰國的分水線,當歷史進入戰國時期,封建制度的弊端越來越明顯。為了更好的把權力集中到中央。各諸侯國都在採取措施變法,調整與地方之間的關係和管理制度。在這種情況下,政府的官員開始實行俸祿制度。官員的選拔不再以宗法血緣關係的貴族來擔任,而是以賢能才幹來選拔官員。對於選拔的官員也不在看身份的卑賤。

    推行俸祿制的官員採用選拔的方式來充任官職。這些官員由國君來任免,他們不在有自己的軍隊、土地和平民。而是以官職的大小來決定俸祿的多少。使得中央的權力更加的集中。從春秋末年到清朝,都是採用的俸祿制度。

  • 5 # 靈石蘊

    俸祿,其實是月俸加年俸兩個詞的合成,翻譯成現代詞就是月薪加固定年終獎

    中國古代官員俸祿,每朝每代,其實都不太一樣

    在漢朝以前,官員大約實行封地制吃人頭,比如某某官食邑多多少戶,因功勳又增加多多少戶,這些戶產出的稅收,就是他的俸祿收入,那時候沒有什麼標準

    漢朝時候大約制定了俸祿標準,每年收入的糧食既是俸祿也表示官職大小,像年收入2000石以上的,屬於漢代高官;600石到2000石的屬於中級官員,600石以下的,就是低階官員。這種制度大約執行到南北朝

    唐宋時期,官員俸祿開始複雜化,除了月薪加固定年終獎以外,還有職田、賞賜、以及酒、茶、布匹、棉花、鹽、馬料等種種福利,基本生活加上奴僕開銷,國家都包了,他們的年終獎一般發糧食,而月薪呢,則是發錢

    明清時候相比唐宋,官員俸祿要低很多,他們兩家基本項職田、月薪加上年終獎都一樣,不過明朝多了個免稅田,比如七品免稅400畝;清朝中後期則沒有免稅田,他們玩士紳一體納糧,但比明朝時,多了個養廉銀,這養廉銀遠高於俸祿,比如縣令年薪45兩,養廉銀可達到600-1500兩

    古代官員法定收入,大體如此,他們最舒服的朝代,當屬大宋時期,那時候士大夫地位真的高的沒邊了

  • 6 # 古今人文擷英拾萃

    中國古代官吏的俸祿主要有土地、實物、錢幣等幾種形式。大體說來,中國古代官吏俸祿制度的發展可分為三個時期。 第一是商周時期。商朝和周朝時,因官職同爵位相一致,並且世代相襲,所謂俸祿,實際即是封地內的經濟收入,這裡要除去應該上繳給商王和周王的部分。因此,商周時期的俸祿是以土地的形式體現的,封地的大小即是各級官吏的俸祿標準。第二是春秋末期至唐初時期。這是以實物作為官吏俸祿主要成份的時期。春秋末年,各諸侯國國君對於被任用的官吏,多采取僱傭的辦法,給予不等的實物粟作為俸祿。戰國時期,這種實物俸祿制度在各國普遍推行。漢代官吏的俸祿制度開始正規化,各級官吏享受的俸祿規定十分詳備。東漢初年,又規定凡官吏俸祿,一半給錢幣,一半給實物。南梁時官吏級別實行九品制,俸祿便同官品對應起來。隋代俸祿又恢復以粟計算,一般是一年分春、秋兩次發給。唐初基本上繼承隋制,然也有小的差異。一是在京城外任職的文武官吏俸祿比京官降一級,再者在主要的俸祿之外,朝廷還根據官吏的不同品級給予俸食、僱傭警衛及庶僕人員等錢,統稱為俸料錢。 第三是唐代中期至清末時期。這是以貨幣為俸祿主要成份的時期。至唐代中期,俸料錢在官吏全部俸祿中所佔的比重已超過一半以上,同時,由於貨幣在稅收結構中成份的增加和商品經濟的發展,促使唐代官吏的俸祿制度由實物制完全向貨幣制轉化。開元二十四年(736年),唐玄宗正式改革俸祿制度,“敕百官料錢宜令為一色,都以月俸為名,各據本官,隨月給付”(《冊府元龜・邦計部・俸祿》),統一規定了官吏俸祿的等級和形式。 棒祿作為由封建皇朝政府發給各級官吏的一種報酬,既體現了封建統治階級的利益所在,也要求享受俸祿的官吏履行一定的職責。

  • 7 # 冷兵器研究所

    在中國古代的官俸制度中,官俸主要包括土地、實物、錢幣等形式。商周時期,公卿所有官員都有自己的封地,從封地的經濟收入中扣除應交給皇帝的部分,其餘部分是實際工資。因此,在商周時期,土地主要作為工資的支付形式,即土地的大小是工資的標準。春秋末年至隋唐,官吏工資以實物支付為主,其中糧食是一種重要的實物支付方式。從唐朝到明清,錢主要作為工資發放給朝廷官員。

    秦始皇滅六國後,統一了量度和衡算,官職和俸祿用“衡算”的單位“石”來表示。漢代,官職與俸祿逐漸分為兩種方式:官職(官職是官職的標準,俸祿是官職的酬勞)用“石”來表示,如萬石、兩千石等;官職俸祿是用“量”單位“戶”來計算的,如最高等級的萬石月薪三百五十一元等。漢代官吏的工資雖然是以“量”為基礎的,但形式並不全是實物,特別是在糧食運輸困難和社會經濟發展的情況下,把糧食變成貨幣的形式正在出現。事實上,在西漢時,大部分錢是用來支付的,而在東漢時,一半錢是用來支付的。除了正常的工資外,官員們還提供服裝、葡萄酒、肉類和水果製品以及醫療服務。

    魏晉時期,民不聊生,生活貧困,工資混亂。在魏朝,工資是以布料和絲綢、大米和小麥的形式支付的。西晉時,官吏的工資是按春秋季節發放的,包括米、絲、棉、錢、菜地、雜役等。為了優待官吏,西晉開始實行土地徵用制度。官員按產品佔用土地,一種產品50公頃,差額5公頃,直至九種產品10公頃。這一制度直到明朝才廢除。北魏前期,官吏無薪,貪汙腐敗成為一種普遍現象。太和末年至隋初,仍以谷絲為薪,屬於物質薪制。

    隋唐時期,官俸主要有兩種形式:稻俸和田俸。隋朝官員的薪水分為兩種支付標準,即北京官員和外國官員。北京官員按職級分類,外國官員按州、縣、縣的職級分類。除了工資,還有工作領域,以商品為差價,從1公頃到5公頃不等。唐代的工資分為年薪、月薪和職務分配三種,分別以實物、貨幣和土地支付。年薪為盧米,按級按年發放;月薪為官員補貼,包括伙食、公僕、雜用等,每月以貨幣支付;官地為法院給予官員的土地,我有使用權,但沒有所有權,而且我只按份收取房租和稅金的收入,過戶或離開我都會退還。此外,還有永業田,從一級60公頃到五級5公頃,可供子孫後代使用。

    至於宋代,由於貨幣流通廣泛,工資大多以貨幣計算。除了公務工資外,還有服裝、小米、茶葉、酒菜用料、薪炭、食鹽、隨從、衣糧、馬匹用料、紙筆、差價、工錢、大臣用錢、賞金等各種補貼。地方官員配備了大量的工作場所。元朝時,官員的工資是以實物和貨幣支付的。地方官員的工資沒有真正的一部分,但他們享受到了作為工資補貼的工作收入。明朝實行俸祿制,即把米兌換成鈔票、錢、布、銀,分給數百名官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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