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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慧擇網

    先說結果,投保時沒有如實告知,可能會影響到後續的理賠

    分情況來看,投保人故意不如實告知的,可能會被保險公司拒賠,且很有可能不退還保費;如果是投保人無意隱瞞,確實存在過失,則不承擔保險責任但可退還保費,如果已經過了猶豫期,則只能退回保單的現金價值。

    隱瞞實情,兩年後保險公司會賠嗎?

    《保險法》中有一條不可抗辯條款,規定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2年的,保險公司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公司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於是會有人受到此條款的誤導,存在僥倖心理而故意隱瞞實情,但是從諸多案例和判決結果來看,隱瞞並不適用於不可抗辯條款。所以,隱瞞健康狀況進行投保,會面臨拒賠風險,建議在投保時以最大誠信原則,如實告知體況。

    無意隱瞞,但是告知時選錯了怎麼辦?

    對於投保時未告知的,可以通過後期補充告知,進行再次核保稽核。補充告知的途徑是透過客服電話或官網,告訴客服人員自己之前買某款保險時,有些健康異常忘了告知,並詳細說明情況,也屬於盡到瞭如實告知的義務。之後保險公司核保人員會進行重新稽核並給出新的核保結論,但有可能會面臨合同被解除的風險。

  • 2 # 家管險保

    投保時未如實告知,建議事後可以進行補充告知。

    不如實告知有可能會影響到事後的理賠

    並不是所有的不如實告知保險公司都會拒賠,不如實告知的內容足以影響到保險公司是否決定承保或者提高費率的,那麼這樣的不如實告知,保險公司拒賠。

    如果是故意不如實告知,不但不賠且不退還所交保費。

    如果是重大過失不如實告知,不賠但可以退還所交保費。

    補充告知後的後果

    補充告知後保險公司會重新進行核保,核保的結果有:正常承保、除外承保、加費承保,拒保。

    拒保的話保險公司一般是退當年的現金價值,而不是退還所交保費。

    其實,補充告知還是有一定的風險的,所以,投保的時候建議一定要如實告知。

  • 3 # 一介才孑丶

    想來大家對補充告知也有一定的瞭解了,總的來看,在買保險的時候,沒有如實告知,不用太擔心,打電話給保險公司,申請補充告知就可以了。

    至於能否繼續承保,或者加費承保,要以保險公司的合同條例為準。

    最後希望各位投保人能夠盡到如實告知的義務,不用在理賠的時候產生過多的糾紛。

  • 4 # 豫龍666

    未如實告知的結果就是:1.理賠時不予理賠.2保單宣佈無效並解約3.進入公司黑名單 以後就不能在這個公司投保了!解決辦法:補充告知,重心核保!要麼正常承保要麼加費要麼解約退還現金價值!這都和隱瞞的情況有關

  • 5 # 向麗華zqs

    建議補辦健康告知!為什麼呢?因為保險是最大的誠信合同!誠信是基礎,如果缺乏誠信,採用欺騙或隱瞞方式訂合同,騙取保險金的話,涉嫌欺詐,同時也引發投保客戶對保險公司的誤會!

    購買保險產品(人壽保險),首先是因為有健康的身體,和經濟能力,才能辦理!訂立保險合同時,保險公司根據客戶提供的“投保協議書”,“健康告知書”客戶親自閱讀,填寫,親筆簽名,無異常,提供相應的證件,作出相應的承保!即標準體承保!

    若客戶提供的“投保協議書,健康告知書”有異常,保險公司可能根據提供的資料作出“拒保”或“加費通知書等”說明!

    未如實告知,會引起保險理賠糾紛!發生保險事故時,應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保險公司可能拒賠,或解除保險合同並不退還保險費,客戶會受到損失!

    所以,辦保險時一定要誠信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讓保險保得安心,踏實!

  • 6 # 立輝推薦

    如果對於投保時未告知的,一定要通過後期補充告知,交給保險公司進行再次核保稽核。補充告知的途徑是透過客服電話或投保公司官網,或是找代理人協助辦理,並詳細說明情況,之後保險公司核保人員會進行重新稽核並給出新的核保結論。

  • 7 # 金J釣魚

    買保險是為了有問題給自己一個保障,如果沒有如實告知,保險公司可能會拒絕理賠,這樣反倒花了錢卻沒有保障,何必呢。

  • 8 # 威廉聊聊

    購買保險產品時,如實告知非常、非常、非常重要!!

    實際生活中有很普遍的一種情況,很多夥伴在投保時因聽信了業務人員的“建議”,一些健康異常沒有如實告知,哪怕是感冒發燒住了半天的院,都要如實告知。

    現在對於未如實告知這情況,不要抱有僥倖,各大保險公司的理賠員在客戶出險的情況下都會去醫院調查。

    現在首先要做的就是增補告知!!投保時沒有如實告知,保單順利承保了,現在擔心以後理賠有問題,又想告知了,這時候就立刻向保險公司進行補充告知。

    如何增補告知?增補告知的最常見途徑是透過客服電話進行,直接撥打保險公司客服電話,告訴客服人員之前買了一份XX保險,當時有些健康異常忘了告知,現在要補充告知,然後把要告知的情況向客服說清楚。

    增補告知後,會有幾種結果。

    一是保險公司稽核認定你告知的異常是在可保範圍內的,保單會繼續有效;

    二是你告知的病情核保人員根據核保手冊覺得風險較高,這時保險公司的做法通常是:下體檢件,讓你去指定醫院做體檢,體檢後拿到報告保險公司來核定。核定結果有一下幾種:

    (1)正常承保

    (2)增加保額(加費)

    (3)根據你的病情嚴重性,把合同中的某一項責任進行免除。(對某項病情保險公司不保)

    (4)拒保(如果是在猶豫期內,保險公司會全額退保,如果過了猶豫期,這要根據各家保險公司的情況來定了)

    最後,無論如何,購買保險,尤其是健康險時,一定一定要如實告知給保險公司。

  • 9 # 浪跡人生110119

    《保險法》第十六條:

    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對於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並不退還保險費。

    投保人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保險人對於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應當退還保險費。

    簡單概括一下,如果未如實告知,導致本來拒保或者需要加費買的,現在按原價買了,保險公司有權利解除合同。

    如果發生了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故意的,不退還保費;過失的,可以退還保費。

    如何界定是故意還是過失,按照常規邏輯判斷。

    比如,小明有慢性胃炎(假設!小明很健康~),去過醫院門診了幾次,這是本人肯定知道的事情,但是小明買的保險,面對詢問是否有胃病,沒有如實告知,那這種就是故意,畢竟醫院醫療資料有記錄就在那裡。

    如果小明幾年前用自己的醫保卡(醫療系統會有記錄,預設是本人使用)代刷,幫奶奶買過幾次高血壓藥,但是買保險的時候一時沒想起來沒有告知,那種情況可以酌情理解為“過失”。

  • 10 # 極客都別鬧

    在購買保險產品時,客戶一定要對自身的健康狀況和其他情況進行“如實告知”,這既是法律規定的投保客戶應盡的義務,也是為了避免將來在保險理賠中出現糾紛的風險。但有的客戶在購買保險產品時或有意或無意隱瞞了一些事實,沒有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投保過後,又想進行”補救“,這該如何處理呢?

    如果客戶出現了想”補救“的情況,客戶可以帶上身份證、保險合同等相關資料到保險公司的櫃面(或透過保險代理人)進行保全申請,保險公司會根據客戶重新提供的”告知內容“,進行後續操作,譬如,要求客戶進行健康體檢或約定除外責任或終止保險合同等,這一些操作都是保險公司在分析了客戶的具體情況後做出的,具體怎樣操作,因人因事而已,現在無法妄做定義。

    購買保險產品時,”如實告知“非常重要,客戶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視,以免造成理賠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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