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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秦嶺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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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陸顯新
我做主管也好多年了,我也遇到過這樣的事。我感覺車間就像一個大家庭主管就像似一家之主,有時候你說你能把事情做得完完美美那是不可能的(大家常說的公平),有的員工老認為平時自己做得都很好,其實也就一般般,沒有什麼問題主管也不想說什麼(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他自己就感覺他做得很好了。只要有問題或有利益,你找他或少他,他就吵就鬧懷恨在心要報復你……這樣的人能不用最好不用。當然我們儘量做到公平公正,制定好的制定,嚴格按制度執行,好獎差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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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_Smile紅茶157973160
什麼叫沒證據,只是懷疑?洗洗睡吧,別瞎想了,只要你沒做的太過分,人家為啥要報復你,大家都挺忙的,你也太拿自己當根蔥了吧。如果剋扣工資的話,當然另算了,為了錢啥事都能做的出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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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文星224584983
你如果無愧於心就好,不過口口聲聲公司制度什麼的心虛的表現,至於捱打,你不過分別人不會找人打你,仇恨大過理智證明你平常做人非常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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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Sir聊HR
這個事很好辦,直接報警,一天之內就可以找到證據,抓到幕後指使的人。
在我看來,從邏輯推理的層面來說,此事是可以查出真兇的。因為關鍵就在於主管是在公司外被打的,通常情況下,公司外面都有監控探頭,所以主管報警後,警方完全可以檢視當時的監控探頭,然後讓主管確認毆打他的人,一旦確認了人員,警方可以根據路邊的監控探頭順藤摸瓜鎖定嫌疑人,直到抓獲。只要把人抓到了,一審就可以直到誰是幕後主使,就可以查明一切。
但問題是,為什麼主管會被人毆打報復,怎麼不見別的員工被人毆打,偏偏就主管被打了呢!我認為這才是問題的根源,或者說,這才是主管應該思考的地方。我向來認為,員工相對於主管來說都比較弱勢的一方,如果主管不是因為打壓了員工,讓員工非常憤怒,一般是不會出現員工報復主管的極端做法的。所以從常理推斷而言,被打的主管可能平時工作中做的並不好,起碼對某些員工很不好,所以遭到員工的報復。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主管就要反思自己的平常所作所為了,並且透過這件事,更要警醒以後該如何管理員工,該如何跟員工相處。
如果透過報警真的確認是對主管不滿的員工指使所為,那麼員工也會受到一定的懲罰,起碼在工作方面,公司肯定會對這樣的員工做開除處理。
當然,也有例外,就是一些員工心胸很狹隘,主管本人很正直,可能員工從主管那沒有得到想要的利益,所以對主管懷恨在心,因此才會做出毆打主管的事情。如果是這樣的話,那主管必須追究幕後主使的一切法律責任,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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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視職場
題主的說法是不嚴謹準確的!在沒有證據為前提,是不能這樣說的,這隻能是題主自己的猜測懷疑而已。最理智的做法便是報警處理!1、報警查處。
讓警察來調查,把事情弄個水落石出,既是付法律尊嚴的維護,也是給自己一個交代說明,更是對施暴者的懲罰。
現在影片系統已經十分完善了,在企業門口,交通路口,單位門口等等地方,都會架設有影片,而且要求影片記錄資訊,儲存30天以上!
因此,只要警察介入調查,便可調閱廠區門口及附近的所有影片資料,很快就可以鎖定、抓捕嫌疑人,找到打人事件的背後真像:是否有幕後推手。
然後,警察便會直接辦理此事,不需要題主調查處理,只是配合警察的調查。2、自我反省。反省自已被打的根源。
通常來說,職場中出現這種現象,其根源可能有這樣三種。
(1)、主管在平常工作中,欺人太盛,使得被欺之人忍無可忍。“兔子急了也會咬人”,善良的員工被主管欺壓過頭,也會鋌而走險,採取一些非法手段。
所以,如果主管在公司裡,平常不是做事過頭,普通員工是不會輕易採取這種手段來報復你。
但凡還有第二種選擇,是沒有人甘願冒著違法的風險,對主管進行這種野蠻的報復處理。
(2)、主管可能損害了他人的既得利益,招致他人的不滿,從而遭到毆打報復。職場是每個勞動者獲取利益的場所,因此,職場利益是錯綜複雜,鬥爭激烈。
而主管可能在日常工作中,動了某人的乳酪,損害了他的既得利益,從而招致他人的不滿而懷恨在心,想要伺機報復。
所以主管才在廠區門口,意外遭到他人的毆打。
(3)、主管在日常工作中,可能沒有滿足一些員工的無理要求,從而遭到毆打。在職場工作中,個人利益只有透過努力工作才能獲取,而總有些人企圖透過不正當的方式獲得自己的利益。由於主管堅持自己的工作原則和做人的底線,沒有滿足這些人的無理要求。
從而引起這些人的不滿情緒,於是主管才在廠門口遭到他人的毆打。
3、應對辦法。(1)、完善自我,善待員工,堅持做人的底線和原則。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做事原則,努力做到公平,善待職場中的老實人,改變自己的工作作風。
低調做人,高調做事,努力做到以德服人;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避免採用粗暴、野蠻的管理手段;要懂得尊重他人,不能損害他人的利益。
(2)、及時化解與員工之間的矛盾衝突。有些矛盾一旦產生,必須要敢於面對。任何逃避的行為,都只會讓矛盾越來越深,從而釀成無法挽回的損失。
任何一個職場管理者,絕不會是每個人都喜歡的。絕對的公平是不可能存在的,職場矛盾也是不可避免的會產生出現。
一旦產生了矛盾衝突,作為職場的領導者,必須要及早的化解處理。該放下的身段兒,必須應該放下,該拿下的面子,必須要拿下。
只有心平了,氣兒順了,職場工作的氛圍才會和諧。
(3)、懂得利用規章制度和法律法規,來維護自己的職場利益。對於那些想要透過不正當的方式,來獲得自己的利益之人,管理者應該懂得利用職場規章制度來婉拒。
不能讓員工認為是領導在拒絕他的無理要求,從而將自己無法實現的怨氣與不滿撒到自己身上。
例如,小王來找你想要獲得他的無理利益,作為主管就可以這樣說:公司的規章制度第X條,明確做了規定,所以我無能為力幫不了你,望體諒我的難處!
如果你直截了當的拒絕說:不行。員工往往會認為是你在刁難他,從而將自己的不滿便指向管理者本人。
如果管理者不幸受到了傷害,要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讓違法者受到應有的懲罰,並起到警示的作用。
如果不及時拿起法律維權,非法的傷害有了第1次,並有第2次,還有第3次……將可能會讓題主受更大的傷害,甚至釀成嚴重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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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唐大嘟嘟的情感與民生
人被打了,在我看來這是常事。以前在原單位的時候,聽說過一件挺可怕的事,因年代久遠無法證實了。
這件事發生在煤礦被賣掉之前,好像有個小頭頭,脾氣挺火爆的,工人幹活不好或未完成工作量,他就開始罵,一直罵到升井。有人勸過他,他的脾氣還不改。有一天,他帶著幾個人在井下作業。不長時間,一個人就彙報,說是小頭頭被冒頂的一塊石頭砸了,人不知道怎麼樣了,安排人車和地面找車,把人往上面運。等到了醫院,人早就死了。
據有的人說,當時幹活時,小頭頭又罵人,被一個工人用石頭砸到了頭部。這人得罪人太多了,有的人就起掉浮石,掉在了小頭頭腦袋上,誰能整明白是哪塊石頭砸的啊。
這個事情是聽說的,沒有進行考證,但是做人必須要留有餘地、有分寸卻是應該警醒的。
我的經驗就是,人都是群居的動物,都有爭強好勝、出人頭地的想法。作人的基本規則就是在一個單位裡做事,不管權力大小,能管多少人,上層領導有多看重你。千萬要保持一顆平常心,對下屬要仁厚有加、關愛有餘,切莫飛揚跋扈、天下捨我其誰。
至於這次被打事件,我的建議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沒有出現什麼太大的後果,就當一個教訓。先不要聲張,該做什麼就做什麼。在適當的時候,在給員工講話的時候,將自己做一個剖析,檢討一下自己的行為有什麼不妥,希望大家能提出意見,一定會虛心改正,共同把工作做好。
只有一個例外,就是查遍自身,自檢自查多次也未發現自己有什麼問題。那就暗中排查吧,找出誰能對自己下手,掌握證據後,或打或罰,都由自己處置了。就是平時不惹事、遇事不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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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流浪6696
09年在廣東鶴山一家電子廠上班,隔壁一條線上的組長特別狂,老是辱罵手下的員工,結果就是他手下有兩個員工直接在他下班的必經之路砍啦他幾刀,砍人的員工直接工資都不要跑掉啦,報警了也沒抓到人,最後住啦兩三個月的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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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糊塗先生148861856
我以前在大型服裝廠做過一年保安,我們的保安隊長,牛高馬大,經常兇那些上班沒戴廠牌,上班穿拖鞋的工人,有一次,一個員工要出去拿快遞,他說別人沒有放行條,不讓別人出去拿快遞,而快遞員就在門口,因為開放行條很麻煩,要找幾個領導簽字,而且廠門拿一下快遞,又沒幾分鐘的事,他死活不讓人家出去拿快遞,後來快遞員直接把快遞從門口扔給那個員工……這傻逼隊長,衝出去就打人家快遞員兩耳光,還踢了兩腳,我在旁邊拉都拉不住,人家快遞員從地上爬起來,拍拍灰塵,啥都沒有說就走了,晚上十點左右,一下子來了十幾個拿著木棒的人,衝進保安室,就把隊長拉出去,一頓暴打,結果在醫院躺了半個月,公司說不管他,因為是保安隊長自己惹的禍,和公司無關,這住院半個月,最多算他請假的,而且要求他後續的麻煩事,自己解決,不能連累廠裡的……所以我想說有些人四肢發達,卻頭腦簡單,都是打工的,何苦為難別人,當初別人沒有放行條,你可以不放別人出去,但你可以幫別人把快遞拿進去給員工呀,舉手之勞,何必搞得躺半個月醫院的,這樣的人就是欠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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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李可談
被打了其實如果真的想查出來,報警肯定會很快就找出來了。
記得我讀高中那時候,也就是幾年前不久,旁邊一個職業學校的老師,就是由於平時對學生管教嚴苛,甚至會有體罰的情況出現,所以得罪了不少學生(在我們那附近都很有名,因為很多學生都是在那附近租房走讀,所以大部分人都有耳聞!)
就是在他帶應屆生高中快畢業的時候,晚上下晚自習之後,被人在學校附近給套著麻袋打了,還比較嚴重都住院了,因此就是不知道被誰給打了。
所以老師選擇報警,很快就查出來是之前帶的幾個學生喝了酒之後給打擊報復了。老師最後也沒怎麼樣這些學生,據說私下調解了。
所以說,打了之後其實很快就可以查出來,不要抱僥倖心理,只是有時候可能由於種種原因不想徹底認真的追究罷了。
所以,員工對於主管不滿,也沒有必要這樣極端,你可以選擇和主管溝通,實在不行直接不幹了換個地方工作就行了。千萬不要這樣極端,對你對他都是傷害,也可能造成無法挽回的後果,那樣都承擔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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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yia竹韻
做人要低調,當了官要體恤員工的不易,不能眼睛只向上看,不管不問員工的情緒,你就不是好主管。說幾個身邊真實的例子:朝陽鋼廠一中層外聘主管對下屬特嚴厲又苛刻隨意罰款,惹錯了人晚上到廠外玩兒被打,警告他立即滾蛋,否則還要打,第二天就不見人捲鋪蓋走了惠嘉公司一電氣主任,晚上值班查崗,別人都不上天車偏他不怕黑不怕危險上去查睡崗,抓到罰款500,隔幾天車被劃了還不上心,又上車查,結果車又被磚頭砸了,以後才學乖了我公司聘一安全主管,每天不知疲倦蹬高爬低不放過一個死角,動不動罰款,雞毛蒜皮無關安全也不放過,各車間主任天天就是盯著整改了,正經工作幹不了多少。這貨本來在外租的房,怕捱揍吧,住了幾天又搬回公司宿舍了,全廠上至廠長下到員工幾乎沒人理他。一個車間主任,80多員工沒人不恨他的,偷偷藏一邊抓玩手機罰款,只管巴結廠長不顧及員工情緒,車間總是管不好,三天兩頭員工辭職招新人學徒,工作總出問題仍不思悔改,像這種以罰代管的工作方式只能說明主管無能。俗話說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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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一個真實事件:2007年5月,東莞市橋頭鎮鄧屋廣場附近一韓資企業。一女主管在車間得罪人了,然後連續兩三天不見她來公司上班,電話打不通。後來公司派人去她的租房裡把門踹開,才發現只要一個無頭屍體在那裡。報警了,但是最後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