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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紅豆M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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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三石成言
首先,國家和地方都有相關的明確規定,在防控疫情期間,不得因為員工被隔離或者無法復工,而解除勞動合同,因此,單位和員工應該共同努力,控制疫情。
第二,如果真的有單位因為經濟困難、停工停產等原因進行裁員了,也應當向工會徵求意見,通報當地勞動部門,履行相關手續,併發放相應的補償金,否則是違法的。
第三,勞動者要懂得用法律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用人單位也應當謹慎採用裁員的方法。畢竟疫情在前,大家應該攜手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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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宸安無憂店鋪
我身邊沒有聽到或有這類的事情發生,如果真的發生了我們應該問清原因,想好處理辦法,因為要裁員肯定不是一個人被裁的,大家共同出謀劃策想辦法吧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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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月亮姓岳
這個估計也是有的,不過我自己是因為在小縣城上班,現在都是在家裡待著,縣城上班的地方具體上班時間也沒有定下來,所以對於上述裁員的事情我暫時還沒遇到,但是有句話說的,人無遠慮必有近憂,所以不管幹什麼,我們都應該不斷的學習進步,當事情發生的時候我們進一步的勇氣,也有退一步的從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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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一方水土962
我是一家小公司的股東,至今沒有上班,給大家正常發工資,能在家辦公的儘量網路辦公,還想再延長几天,觀察觀察疫情防控情況看看,這次疫情更是真實領悟“活著就是勝利,掙錢只是遊戲,健康快樂才是目的”的幾分道理,畢竟生命第一安全第一。希望早早好起來!天佑我中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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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南京新視界
在疫情期間,不管是被不被公司裁員,該怎麼做呢?筆者的想法是這樣的:
一、未被公司裁員,當好好珍惜,共克時艱。根據目前在網上看到的和了解到的,這是較多的一種情況。未被公司裁員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是一種幸事。可以說明所在的企業實力還是不錯的,還是一定的抗風險能力。畢竟,不能正常開工,復工與原本的正常開工時間差耽誤了企業經營的正常執行。
作為企業,在這個時候,能和員工一道攻堅克難,沒有因經濟等原因拋下員工,也是不錯的。作為員工,也要和企業站在一起,一起來克服這個特殊時期,做好本職工作。珍惜好現有工作,對得起所拿的薪水。
同時,作為員工,更應該認識到自己所處的處境,能力如何,業務做得怎麼樣,專業前景如何,一旦出現特殊情況,例如在面臨天災人禍時,自己被辭退或被勸退等,該如何應對?在平穩時期,當居安思危,當有風險意識。筆者建議,可以從提高業務能力、增加自己能力、開拓第二副業等方面著手準備,以便不備之需。
二、被公司裁員,當樂觀面對,笑對應付。在疫情這個特殊時期,而又面臨被裁員失去工作,收入難以得到保障,是一件悲催的事。但這種天災也是一種不可抗力,需從容面對。畢竟,人還是健康的,人還在,這也是一種幸事。
作為企業,面臨這種特殊時期,資金鍊斷裂、訂單丟失等原因而導致破產或減員的現象也是可以理解的。如果遇到所從事的企業破產了,也無話可說了,只能在疫情結束時,重新尋找一份新工作;如果遇到所在的公司只是裁員,而自己就在擬裁員名單之中,可以考慮一下,自己是否熱愛所從事的專業,熱愛的話,可以試著和企業溝通,試著爭取一下。如果對所從事的專業感情一般的話,當樂觀面對,為疫情後另尋一份工作做好準備。
在做準備的同時,當自我反省,去思考為何我被裁員,是能力不行,還是業務不精通,還是其它原因,以便知道原因從而加以改正。
總之,在疫情這個特殊時期,每個人都是受害者,無論是否被公司裁員,都要心態樂觀、珍惜當下。生活不只是只有工作,還有許多美好的事需要去做。工作只是為了生活的更好,不行再換一個,活在當下,才是最重要的。這樣想,也就釋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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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法律無疆
應邀回答:你說的裁員,可能是《勞動合同法》41條規定的經濟性裁員,這種裁員門檻很高,有數量要求,還要走工會或全體職工徵求意見的程式,之後還要向勞動行政部門備案。現在這個階段,基本無法操作。有些地方勞動部門雖說是備案,但會審查的,你懂得。
如果是《勞動合同法》40條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也需要先履行協商變更勞動合同的程式,協商不成,再單方解除,支付補償金。否則屬於違法解除。現階段疫情期間,如果都主張是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最後解除勞動合同,也存在違法解除的風險。如果都用這一條,那員工都辭退完了,和人社部相關用工政策要求相悖。
如果是違法解除,強行解除勞動合同的,可申請仲裁,主張要求繼續履行合同,並可主張用人單位賠償勞動合同解除日至恢復日之間的工資損失。職工不要求繼續履行合同,而僅要求支付經濟補償的,可主張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標準雙倍的賠償金。(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是,根據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無過失性辭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經濟性裁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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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瀾瀾卻也
我們部門目前沒有收到裁員通知,但是公司逐一電話通知如果再不出門上班(在家辦公不行)就按請假處理。所以在積極的辦理各項證明中,準備出門上班事實證明人活著錢沒了也是很痛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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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夏凡876
謝謝邀請!雖然沒有被裁員,但是這次的疫情讓我更深刻認識到了儲蓄的重要性,有節制有計劃的消費,手中有一定的儲備金將使得家庭抗壓能力更強。這次疫情雖然對國家的衝擊不小,但是必將由此產生方方面面的變革。和平久了,安穩久了,很多人都沒有了危機意識,經歷了這次疫情,不光是國家層面,每個家庭每個人也都不由自主地會對將來的生活重新規劃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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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段語嫣
疫情期間我們沒有裁員。因屬於政府下屬單位,居家防疫。工資沒有拖欠,延誤了兩三天時間發放。
孩子他們公司讓職員上一天,休一天。共同擔當,減薪下來一個月少三千元左右。對於北上廣來說,三千元也還說的過去,可對於西北五省來說,相當於半個月工資了。
國企、事業單位的優勢。國企、事業單位都屬於政府發放工資的單位。工作相對穩定,一般不會輕易開除職工。
不論遇到大小事,都不會影響工資的發放。
這次疫情,讓大家毫無準備。居家期間,不知所謂。一個月時間不長,但卻度日如年。沒有收入,就會擔心工資會不會發,會不會減。
對於國企,大企業來說,減薪,裁員相對較少。既是有虧損,大企業的擔當,責任感強,基本上不會給政府添麻煩。
私企,小企業的區別。好的私企比國企工資待遇高,像玻璃王曹德旺,馬雲阿里巴巴等。
針對疫情,這些企業家有擔當,責任心強。除了給國家捐款,捐物外,且承諾不裁員。
曹德旺說:“那怕我賣房賣車,我也會給工人發工資”。民企企業的表率。你說,這樣的老闆,員工能不感動嗎?
相對於小企業,虧損較大的,剛好又處在風口浪尖上,可能有減薪,裁員情況。
針對這種情況,國家出了一系列政策。對企業降稅減負,對不裁員的企業發放穩崗補貼,支援企業穩就業,穩生產。
居家期間,也讓大家想明白一些事。要有一技之長,有自己的第二產業。
告訴大家,應該要有自己的輔業了。一、學習寫作,讓它成為你的第二產業;二、利用網際網路平臺把自己平時不用的物品盤活;三、利用抖音、短影片介紹自己的產品。
還有好多人在網上授課,介紹自己的舞蹈、養生操課程等等。
我在家幹嗎呢?居家無聊,才知道自己缺失的太多,就給自己報了兩個班。學習健康管理和寫作。
上午聽課,答題,下午學習寫作。時間安排充實,覺得一天天忙的很。做好自己的知識儲備,一方面不讓自己的思想落後,另一方面也為自己謀一條創業路。
時間就是金錢,居家隔離時,正是大家學習的時候。把時間轉換成金錢。只要你努力,就會有驚喜。
綜上所述,疫情期間雖然有損失,無論損失大小,一定給自己開闢一條備用的征程,有備無患。只有你的糧倉充足,才會心裡塌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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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疫情面前公司也會受到非常大的影響,公司一般都是年後初七上班,這次疫情導致很多企業資金鍊斷裂,導致公司破產,其實這也是能夠理解的,我們只是現在沒有工作而已,而公司是一個老闆一生打下來的“江山”,我們有時也要將心比心,公司裁員說明你的存在工作上的不足,還有就是公司沒有能力在滿足你的需求,希望這樣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