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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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HTV法治時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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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勝探險
離婚以後,夫妻雙方原來保單指定的受益人和投保人被保險人三種關係都沒有任何法律上的意義,也就是沒有可保利益,所以必須更換投保人,這是第一第二呢,受益人必須指定為自己的直系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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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國保險壹老兵
你說的這事~夫妻互為指定保單身故受益人的基礎條件是法律上的夫妻關係,而事故發生時已不是法律上的夫妻關係,所以理賠時不能拿出夫妻關係證明,身故保險金就不能給付,這是保險法規保護被保險人利益的體現,保險公司必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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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明悅怡星
保單受益,分為兩種情況
1:無指定受益人,
指的是投保的時候沒有填寫受益人,那麼就會按照順位繼承的形式,分別是,父母,子女,配偶等形式,需要幾個人都要提供相關的證明。
2: 指定保單受益人
指的是,被保險人發生了風險保單所填寫的受益人,將可以領取保單利益
從這個案例來說,您的妹妹仍然是保單受益人,雖然在婚姻上接觸了關係,但是保單合同沒有及時變更收益人,所以在法律上 依然是保險利益的受益人
律師解答:法律意義上的被受益人,指的是原本的受益人去世之後,保險應該賠給誰。保險中一般會指定受益人,如果沒有進行指定,會按照繼承的規定進行處理。
一般分為幾種情況:
一、如果指定受益人,明確寫了名字,除非特殊情況發生,一般情況下,不會產生爭議;
二、如果指定受益人,寫了名字和身份,根據本案的情況,出了保險事故時,雙方已經離婚,那麼這種指定受益人就無效了;
三、如果指定受益人沒有明確的寫名字,只寫了身份。這種情況下,要先確定保險的投保人是誰,如果是本人購買的,以出保險事故時的關係為準;如果投保人是其他人,出了保險事故,以購買保險當時的關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