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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活小施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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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山口匯
從法、理、情及協商幾個層面回答一下。
一、要認識到這是一個經濟合同履約問題
不管是商業房產,還是住宅房產,房屋租賃是物權使用權讓渡。
通俗說,就是老闆將房子租給了租戶,雙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租戶到點付房租,老闆按時收房租。
專業說,根據《物權法》與《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書》,雙方形成民事合同關係,甲方將房子的使用權,讓渡給乙方使用,雙方按合同約定收付租金。
雙方之間的關係,是經濟合同關係。雙方都履約合同,享受權利,承擔義務。
二、疫情期間憑啥減免租金得有理有據
疫情期間,租戶可能認為,受疫情影響,大家都沒事做,賺錢不容易,多少得減點兒租金吧,你看,政府都倡導了,老闆咋滴也得響應一下吧。
(一)說說理兒
這樣想,有點感情用事。得看房子你用沒用。如果你用了房子,滿足你使用用途要求了,就不應該減免租金。
如果房客租房東的住宅,疫情期間,你住了,滿足你住的用途要求了,疫情並未影響你住房子,就應該如約付房租。
如果租客租房東的商鋪,疫情期間,儘管你的貨物或辦公傢俱裝置在房子裡,受疫情影響,生意沒法做,員工沒法辦公,房子沒有滿足你經營或辦公的要求,就應該減免租金。
(二)說說依據
房屋租賃合同,都約定租賃房屋用途。
約定的租賃用途沒有達到,因疫情影響,租戶沒有享受到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房子的權利。
比如,租賃商鋪或辦公,用於經營或辦公,疫情期間,未經營或辦公,用途未達到。
比如,租賃倉庫,用於存放貨物,有沒有疫情,都不影響你存放貨物的租賃用途,沒準租戶還提前備貨存放呢。
所以,主要依據租賃房屋的用途有沒有實現,從而考慮是否應該提出減免租金。
三、老闆不願意減租怎麼辦
誰都講理兒,不現實;誰都精通法律,不可能,也沒必要。咋弄?
(一)協商解決(合同糾紛)
合同發生爭議時,優先按合同約定的友好協商方式解決。
協商解決,要會溝通,特別是有效溝通。
人心都是肉長的,誰都有同情心,鐵石心腸的人不是多數。遇到困難,共克時艱,也是為了度過難關,更好履約合同支付租金。
再說了,退租的話,老闆不還得重新招租?重新招租,也得要時間,花的時間,也該接近疫情影響的時間吧。
(二)訴訟解決(不可抗力)
即便不精通法律,合同不是枕頭,租戶得看看合同條款,望文生義也得琢磨出一些辦法。
合同大都有不可抗力免責約定,發生疫情,出現不可抗力,得收集受到疫情影響造成經濟損失的材料。
如果合同約定界限模糊,咋溝通協商也不行,老闆就是不願意減免租金,只能提出訴訟解決了。
四、堅持的原則
(一)堅持客觀原則
不要拿疫情無理取鬧,也不要因為政府倡導減免租金就理直氣壯。
疫情影響你,也影響老闆啊。確實客觀上造成經濟損失了,再與老闆協商減免租金。
(二)公正原則
疫情期間,經濟受損,損失大不大,是協商減租,減多少?還是協商免租,免多久?要有公正心。
也結合一下雙方誰的日子更難過,誰的經濟條件更好點兒,相互體諒,好商好量。
(三)堅持合理原則
法是法,情是情,做事要合理,既然是合同有約定,儘量合理提出訴求,適可而止。
儘量不要走上法庭訴訟解決,畢竟是民事關係的民事問題,訴訟耗費精力和時間,也要花訴訟費。
協商耗時,也消費時間資源;訴訟耗資源,法官也是社會資源,只有律師高興願意為你效勞。
與其將心思花在減免租金上,不如儘快恢復狀態,合理權衡利弊,別老盯著老闆。
畢竟不是律師,誰的不對,聽得不舒服,請多多擔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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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見圳房屋
這應該是兩個月以來爭論不休的“難題”
前段日子房租到底是不是要減?在深圳,有的房東霸氣減租80萬衝上熱搜,但更多的房東則是面對疫情,同樣“壓力山大”。
“同樣的各方租客也找房東要減租”,還沒過正月十五,各大房東收到了疫情期間最大的“暴擊”。
很多地區不乏名下十幾幾十套房產的“房姐”、“房哥等”,但每個月要按時還的房貸仍壓得自己喘不過氣多數房東而言也是雪上加霜,很多購房者為了減少壓力,把房子租了出去,自己另外租房,在每月的租金差額能略微補貼一些房貸。
個別房東理解租客的困難,同樣頂著壓力“拆東牆補西牆”,但個別實在無法承擔這份壓力。一邊是受疫情影響,收入、生活遇到難關,甚至短時間內返鄉隔離難以回崗的租戶們,滿心期盼房東能否減點租。另一邊是同樣在疫情下掙扎,等著租金還房貸的房東,面對租客們減租的申請無力迴應。在近兩個月疫情期間成為了很多人爭議的焦點。
其它在這個問題上個人覺得不能道德綁架;減租那是情意善舉,不幫是本分。各方當事人互諒互讓原則,協商分擔疫情造成的租金損失,任何一方不能違法強制要求對方作出讓步。同樣的,對房東而言,銀行也只是說了房貸可以延緩交,也沒說能免掉,給租客免了房租,中間的差額就只能房東自己承擔,疫情當下誰都難,但更一起攜手共破時艱!
對於一些二房東長租型公寓在這疫情期間也應該保持租房租金穩定,協商處理,切勿哄抬價格,甚至不明碼標價等行為。艱難時期房東面臨經濟層面壓力,但租戶面臨既是居有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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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記不住正態分佈的薔色
不減就不減唄,人家老闆也沒有這個意味。
國家提倡減租,又不是強制減租。
如果租的是國有的場所,那肯定會給減租,可能都會免租。
財大氣粗的如萬達,給商戶減租了。人家不減,你也沒脾氣,畢竟合同在那放著呢。
租的是個人的地方,老闆給你減租了,誰又來承擔老闆的銀行貸款利息費用等。
除非銀行也能減貸款。
疫情期間高速免通行費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高速通行費免除了,但貨主以此為理由要求運費也跟著降。
比如A地到B地,通行費2500,貨主要求運費少2500.
但其實很多時候,車主不會全程都高速,會走國道等來節省費用。
貨主要求減2500運費,車主其實還虧的更多,賺的更少了。
這個時候,我覺得只要不利用疫情發財,就已經很厚道了。
至於,減不減租,看老闆的實力,意願,你跟老闆的交情,甚至你的三寸不爛之舌了。
有時候,我買東西,會順口問一句,能不能便宜點,即使是在寫著不能討價還價的地方。
有時候,老闆會少。
有時候,會說,明碼標價,不降價。
其實也就是問一嘴,也沒啥成本,被拒絕了也沒啥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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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mxh1109
這個問題得從兩方面說,一,國家沒有強制見面租金,老闆給你減免租金是情分,不減免是本分,因為出租房屋也是有成本的。二,現在是有疫情無法開門營業,你感覺你損失了,你想免租金,可是,你掙錢的時候也沒有給老闆加租金是吧?
現在是特殊時期,大家相互都要理解一下,換位思考一下,還是各退一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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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職場老幹貨
1, 老闆不願意減租,完全可以理解,因為老闆也有支出待付,也有疫情損失。租客不能之考慮自己的損失。就算老闆沒損失,不減租也是合理。2, 租客不能把減租作為必然,更不能道德綁架。3, 因為疫情而形成減租必然之風氣,不可提倡, 道理如同表揚工人放棄疫情建設津貼,是不可取的。大家也可以去查一下類似的歷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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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石海0312
你好,非常高興,回答您的問題。應該這樣去考慮,首先從房東考慮,無論房東房子是否全款購買,如果不影響自己的生活情況,可以考慮適當的給租客免租1-2個月,雖然有合約在身,但是畢竟這1-2月租客也無經濟來源。另一方面,租客無論自己公司怎麼樣,在不影響自己生活的條件下,儘量與自己房東協商,畢竟房東的房子如果是貸款買的,還得繳月供不是。大家換位思考一下,只要能協商一致,無論什麼結果,我覺得都是可以接受的。我自己的親身體驗,自己的一套房子租出去了,是貸款買的,之前都是一季度一次付,這次說是減免一個月,這個季度就只讓給了2個月的租金。雖然我要還月供,但是這幾千款錢,對我來說,擠擠也就能出來。大家還是相互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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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泊兆問道
家家都有難唸的經,疫情期間租戶肯定難,但是房東要看型別的,國企房東自然簡單,國家一定免,私人房東也要分,企業房東還是個人,企業房東,一般房子很多,為了穩住租客,也會有相關政策。個人房東,有些個人實力很強,免一點無傷大雅,最頭疼的是那種就一套,還靠租金還貸或者生活的,還有一種,他不斷投資抵押套現再投資的,資金鍊很容易斷裂,這種很難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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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郭迎利律師
如果房東是國有企業,根據政府的檔案可以直接減免房租。若房東是私人的,就比較麻煩。看合同有無約定不可抗力,通常不可抗力約定是合同解除的一個條件,但是可以根據此條與房東協商酌情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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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摘下滿天星30962426
你要求我減免房租,我倒是願意。可我購買房的按揭款銀行可能給我免!只有從國家層面出來政策才能做到從上往下的可操作的方法!
回覆列表
我認為減免租金是一種自願行為。疫情期間,房東也是受害者,如果全部減免房東如何生活?
租客應該與房東協商解決,減免部分房租。不能把減免租金上升到國家層面,況且國家也沒有要求必須減免租金。
減免租金這種聲音是從萬達集團減免租金開始的,萬達集團減免租金是一種捐款方式,是一種慈善行為,不是強制性的。
萬達集團作為一家大型企業有他的社會責任,但大多數房東都是普通人,他們也需要吃喝拉撒,也需要過日子,請不要給他們強行扣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