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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陪我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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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淋說職場
在職場中,我們可能都會面臨這種魚與熊掌不可兼得的情況,想直接“裸辭”,又害怕短時間內沒法找到合適的工作,或者是不能找到更好的工作,自己沒有後悔的餘地。想先不提出辭職,等找到合適的工作再決定離職,但萬一找到合適的,但對方公司不能等那麼長時間的交接期,自己會失去很多的工作機會。
面對這種情況不知道怎麼辦,是因為我們沒法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找到最優的解決方法。
一、未提出離職,就找工作,會存在的一些弊端1、會失去一些面試的機會
很多公司招聘的崗位,大多都是希望應聘者可以儘快到崗,尤其是一些比較緊急的崗位,HR在篩選簡歷時,直接會PASS那些在職中的。
因此,如果自己正常在簡歷上寫明的工作時間是至今,那可能很多公司直接不會約面試。但如果自己不如實填寫,如果能否儘快到崗是招聘公司的一個硬性條件,即使簡歷篩選、電話面試都能透過,不過也就是浪費自己的時間而已。
2、面試成功的公司可能會選擇放棄
什麼時候,公司會選擇等一個月,等候選人上一家公司做完工作交接:
(1) 崗位並不急
招聘需求,一般有兩個來源,一種情況是用人部門新增的編制,另一種是原崗位人員離職。對於新增的編制,因為原本崗位就沒有人,因此,很多時候,除了是部門突然有較多新增的工作內容,不然按照原有的工作內容分配,是相對沒那麼著急的。而如果是原崗位人員離職,用人單位當然是想盡快招聘到一個合適的人員,能和目前崗位人員做清楚、完善的工作交接,這樣,一方面,能減輕該崗位上級的工作壓力,另一方面,也能保證工作的正常開展。
因此,如果是該崗位的招聘並沒有那麼著急,且用人單位覺得你比較合適的情況,會選擇等你在上一家單位提出離職、辦完離職手續,再去公司報到。
(2)沒有更合適的候選人
另一種情況,是該崗位的招聘存在較大的難度,很難能招到一個合適的人員。這種情況下,如果你本身條件比較優秀,那用人單位會考慮到現實的因素,選擇等你一個月。
以上兩種情況是用人單位會選擇等待一個月的情況,而大多數情況下,很多用人單位都會偏向於選擇已經是離職狀態的,或者是雖然還在職,但已經提出離職的,這種選擇可以避免以下幾種風險:
(1)候選人因為一些個人情況,不選擇按照約定入職。
很多用人單位,之所以不願意選擇在上一家單位在職且未提出離職的候選人,最主要的原因是因為這樣的候選人有較大的風險。例如:候選人可能考慮以後,還是覺得現在的單位更適合自己一些,選擇不辭職;候選人原單位不放人;候選人有其他更好的工作機會……
(2)一個月的時間工作的分配問題
無論是新增加的編制或者是原崗位人員離職產生的空編,都是工作量的需要,才會選擇招聘一個人員。而屬於這個崗位的工作內容,在還沒有新人接手之前,會存在兩種分配方式:上級暫代或者是其他同事兼做,上級全部負責的情況比較少,大多都是分配給其他同崗位人員或者是同部門同事,而幾乎沒有哪個公司能做到把屬於這個崗位的工資、獎金等也分配給承擔工作的人。
因此,會導致承擔了這部分工作的人員內心的不平,會影響到團隊的穩定性。
3、目前所在職單位領導會有想法
無論你的上級是否大度,在下屬突然提出離職,且已經是“預謀”較長時間的,在突然知道這個資訊的時候,心裡多多少少都會有點不舒服。
你自己是在做好了充分的準備,已經找到了合適的工作,但從領導的角度來說,他需要馬上去招聘一個合適的接替你的人。
存在差別的是,不同上級看待這個問題的角度會不一樣。比較大度、合格的管理者,會及時調整自己的想法,會正常給你辦完離職手續,順利去到下一家單位。
而有些管理者,會故意刁難,延長你工作交接的時間,或者是交接期間故意為難。
還未提出離職,等找到合適的工作再提出離職,可能會引起自己目前上級的不快。但基於現實的考慮,以及優缺點的衡量,我們又很難做到直接“裸辭”。因此,我們需要思考的是,在這種兩難的處境中,如何做才是對自己、對其他人來說比較好的。
二、在面對自己要一個月的交接期後才能去下一家單位入職的情況時,應該怎麼辦?1、在面試時,和求職單位說清楚自己的情況
無論是簡歷的書寫,還是面試中的闡述,都建議不要隱瞞自己需要一個月工作交接期的事實。
(1)儘量選擇早說
從自己的角度來說,越早說,越能避免自己浪費一些不必要的時間去參加面試;從用人單位的角度來說,越早知道這個資訊,越早能對候選人的綜合情況進行評估。
(2)建議如實說
很多人,會擔心用人單位覺得一個月的交接期太長,而選擇放棄自己。故面試的時候,會選擇說自己只需要較短的時間,如一個星期、兩個星期,就能完成工作的交接,等原本說的時間到了,再撒個謊,說因為臨時的一些原因,需要延長到XX時間。
但這種做法事實上是有風險的,用人單位按照你原本說的時間做好工作安排,結果你不能按照原本的時間去報到,會給用人單位的工作安排造成一些麻煩,會給你之後的上級、HR留下你不誠信的印象,嚴重時,用人單位會直接選擇放棄你,選擇重新招聘。
2、儘量爭取,縮短工作交接期
如果是已經確定要去下一家單位工作,雖然按照勞動法規定,最短需要提前三十天書面提出辭職申請,但除了一些流程比較複雜、技術難度較高、工作內容繁重的崗位,很多並不真正需要一個月的工作交接期。因此,在有可能的情況下,可以和自己的直接上級溝通,縮短工作交接的時間,爭取早一點能到下一家單位入職。
3、給下一家單位足夠的誠意
在職狀態求職,擔心的不僅僅是作為應聘者的我們,擔心下一家單位不同意自己一個月的工作交接期後再去入職,作為用人單位,也會考慮到這方面的風險,就是自己等了一個月後,候選人不來公司,需要重新招聘。
因此,做任何決定我們都應該認真、嚴謹,如果確定要去該單位入職,那就需要體現自己的誠意,按照約定需要會單位就提出離職的,就正常提出離職,按照約定需提交相應資料的,正常配合提交,給出自己最大的誠意,給用人單位等自己交接的信心。
4、 和目前上級有誠意的溝通,取得上級的諒解
在提出離職時,儘量注意自己的措辭,對自己的行為,也要取得目前上級的諒解,爭取能和諧的辦完工作交接。
切勿以為自己已經有確定的下一家,就不認真配合工作交接,或者是言語中不尊重上級和同事。
綜上所述,我們要想不在目前單位辭職,就尋找合適的工作機會,確實是比較難,不僅會失去一些好的工作機會,也容易讓自己的處境比較尷尬。但“裸辭”一般情況下,不建議。因此,我們需要思考比較周全的辦法,能儘可能增加自己求職的機會,也平衡自己在目前單位的工作和關係。
我們在面對自己已經確定下一家工作的單位,但目前單位需要一個月的交接期後離職,害怕下一家單位不能等自己那麼長時間時,可以採取如下措施,增加自己成功入職的機會。首先,在面試時,應該如實反饋自己需要目前在職且需要一個月後才能去入職的情況;其次,如果面試成功,可以儘可能爭取,縮短自己的工作交接期;再則,可以透過一些實際的行動給下一家單位表達自己想去的誠意;最後,也要做好和目前所在單位上級的溝通,能和諧的完成工作交接,避免節外生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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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單純麻醬音樂
一般情況下只有不斷學習,讓自己充實我想信每個老闆看人的眼光都是不一樣的只要你努力做好每件事,我相信有老闆會願意等你這批黑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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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胖橘貓
明確告訴你,有公司願意等一個月。一般來說,滿足以下條件,公司願意等。
1、不是急聘。2、你的能力優異,超出崗位的普通水平。3、公司招聘有過這樣的前例。在3點的基礎上,面試表現好,待遇要求不過分,公司綜合評估你的條件後,會等你。
我之前工作的公司就是這樣。在應聘的時候,說明了是在職,但是由於有個硬性要求,我遠遠超出,加上面試表現不錯,最終公司等我辦完離職手續後才入職。
這裡也要提一下,和老闆好好談,兩三週離職也是可以的。
入職後我也看到過其他崗位的招聘,綜合評估後是不錯的,公司也會等。畢竟比起空崗一個月,找合適的人更重要。
站在對方的角度想,退一萬步說,已經都空崗了,部門內部的人也有了應急方案,再空一個月,也沒什麼損失,是吧?
所以,這樣的公司是有的。但老實說,也不是所有的公司都願意等你一個月。要看你有沒有遇到。
對題主來說,騎驢找馬這個方向是沒錯的。但用了這個策略,除了離職時間的考慮,還需要注意以下幾點:1、盡職盡責完成本職工作
在這段時間內,題主找工作,免不了精力會分散,注意不要影響本職工作。
就算你有了離開之心,畢竟還是沒有離開,每個月還照樣拿工資,做好工作是本分。
利益層面來說,這樣做可以不走漏風聲,不讓老闆領導同事有所察覺。免得他們提前找到你的替代者,到時你不想走也得走了。
2、和老闆保持良好的關係。
這段時間內,要特別注意老闆對你的態度,與老闆保持良好的關係,不要鬧僵。在工作上有所摩擦也要儘量忍讓。跟自己說,反正很快就要走了,忍忍吧。
3、可以多聯絡已經離職的同事,或者這段時間內離職的同事,打聽市場行情。
比如外面普遍行情好不好,薪資怎樣,出去的同事過得如何,都是你可以參考的資訊。
相信你想要跳槽,本身自有緣由。但是離職這事,一旦說出口,便猶如開弓箭沒有回頭路,還是多方打探訊息,結合自己的面試再做最終決定的好。
4、面試時,對於自己在職的資訊,如實說。
一來如實說,讓對方和你自己都可以安排好彼此的時間。二來讓HR知道了你還在職,會招致反感,讓面試不透過。三來如果撒謊說兩週便可入職,結果原公司不放人,這個謊就圓不了了。分分鐘可能對方會說,不來就不用來了。
在職還找工作,把原因說清楚,HR都會理解的。貪圖一時方便隱瞞,最終可能是蛋打雞飛的結果。
5、接到offer後,與老闆好好溝通,爭取儘快離職,同時做好交接工作。
拿到offer之後,好好老闆說清楚。只要你去意已決,老闆也攔不住,都會放人的。
不過在離職之前,確保自己做好工作交接。就算要走,也要站好最後一班崗,這不但是為人處世的情商,也是一個職場人專業素質的表現。
可以把自己的工作專案、內容、頻次、對接人、注意事項都列清楚,發給老闆和接替的同事,這樣也可以加快交接的進度。
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在職找工作也是很多人的經歷。每個要走的人都會因為一些不能容忍的事,這也無可厚非。但看在錢的份上,生活重擔在肩膀,跳槽的銜接是個技術性的操作問題。
祝題主找到一個滿意的工作,順利離職,順利入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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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職言心語
從題主問題的描述來看,題主在職找工作,並不關注工作好不好找的問題,而是關注下家能不能等待一個月的問題。圍繞這個問題,心語劉幫題主分析一下存在可能的幾種情況。
一、看題主是否是下家所渴求的人才。如果題主是下家所渴求的人才,下家對題主型別的人才求賢若渴,卻又苦苦難覓,你的出現正中下懷。
這種情況下,鑑於題主佔有“稀缺人才”的優勢,只要你有足夠入職的誠意,又能說明現公司需要一個月才能讓走人的實情;通常情況下,下家會有耐心等待的。說不定,下家還擔心你有變故呢!
二、看下家需要的緊迫程度。如果下家崗位急需人員補充,要求所應聘人員及早入職到位;否則,就會影響公司的工作進行。一個月的等待時間畢竟太長了,下家一般是不會給這麼長的等待時間的。
如果下家招人是為了人才的儲備,並非是崗位的急缺;下家對你也很中意,你也如實說明了現公司要求一個月才能離職的客觀情況。這種情況下,下家給你一個月的等待時間也是很有可能的。
三、看與下家的溝通情況。說實話,一個月的等待時間的確是太長了。這期間的不確定因素是太多了。
從用人單位的角度來考慮,一是擔心題主在這期間免不了會“一檔多投”,又找到更理想的單位,中途會變卦;二是這期間,說不定有比題主更優秀的人員去應聘,下家與其等待一個具有不確定性的你,還不如直接錄用比題主更優秀的人更靠譜。
心語劉負責人力資源工作多年,有過不少這方面的體會。明明和應聘者約定好了入職時間,公司抱有很大的誠意虛位以待,可應聘者要麼遲遲不到位,要麼就是聯絡不上,要麼就是說又找到更理想的工作,多次被“放了鴿子”。
我想,如果站在用人單位的角度上來考慮,下家不等待這麼長的時間,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在這種情況下,和下家進行充分的溝通就極為重要。既要體現出自己入職意願的堅決,又要體現入職時間的靈活,不要非得說定必須得一個月。
可以和下家主管領導說:“儘管現公司讓我一個月才能離職,我會積極做工作,爭取早點交接工作,說不定用不了一個月;請領導多寬限一些時間,我一定會來公司工作的,請領導放心就是“。
這樣和領導溝通,下家領導會感覺你很誠實,說的也很實在,一般多會給提供機會的。
四、看題主辭職的決心。既然下決心辭職,就要態度堅決,不能患得患失,做好利弊權衡。能否早點離職,取決於你辭職的態度有多堅決。
我不清楚其他公司的情況,但凡是我經歷過的公司,只要員工提出辭職,在公司挽留不住的情況下,能儘早安排交接工作就儘早安排。
因為,從人本能的心理來講,員工提出辭職,早已是”身在曹營心在漢“,心思已不在工作上了,久拖對公司並沒有多大的益處,雙方都感到比較尷尬、彆扭。
我的體會是,只要你辭職的態度堅決,就要和公司領導好好溝通,軟纏硬磨,一般都用不了一個月的。這就看你的溝通水平了。
總之,在職找工作,現公司需要一個月才能走人,下家能否意願等待一個月時間入職,要看題主的具體情況,不好給出具體的建議;還是希望題主自己據情做出恰當的判斷、決定。
【關注@職場心語劉,分享20年私企高管工作心得,職場困惑實話實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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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廠幹了7年,見過很多人離職,有幹一年辭職的,有跟我一樣幹了好多年才辭職的,這兩種有本質性的區別 1.由於工作時間短,彼此不瞭解,會造成離職不是那麼順利。2.由於我乾的時間比較長,去辭職的時候,人事部按規定辦事,讓我一個月之後才正式辭職。當我把辭職報告給領導的時候,領導問我是想馬上辭職還是等一個月,我說我想馬上辭職,然後領導就安排我馬上辭職,當天我就完成了交接辭職了。3.如果想及時離職,個人建議可以找上司或領導,實事求是的談談個人的實際情況,相信領導可以理解。如果不行的話,可以先休息幾天,放鬆心情,理清思路,想想自己到底想要幹什麼,合適的工作不是太容易找到的(我自己找了半個多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