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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ir聊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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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無限接近絕對零度
你告訴那個HR,讓他試試,民法對於散佈謠言屬於民事侵權行為,可以將HR連同公司一起告上法庭,如果造成散佈後果嚴重(被侵權人可以舉證造成的影響,或申請法院調查取證:微信群記錄、數量都是證據)可申請賠償及精神損害!後果嚴重HR可能會有刑事責任!刑法中規定散發傳單500份以上屬於刑事案件了;刑法第246條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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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cel辦公小技巧
不要怕,雖然說有些HR會加入一些群,但是一個城市那麼多公司,她不可能每個都傳達到,其次,不是所有的HR就憑別的HR一面之詞就否定你,她沒有那麼大的影響力。最後,要懂得維護自己的權益,可以向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公司是很理虧的,所以不要被別人的幾句話嚇到,勇敢站出來,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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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職步青雲
小編之前公司的一個企業,有一個員工在公司工作了5年,一直負責安全環保方面的工作,因工作失責,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打算辭退該員工(無償)。為了爭取自己利益,員工就去勞動仲裁申請援助,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是仲裁瞭解原因後並不支援其申請主張。這個員工回到公司之後,準備一些材料,直接去找公司的老總,對其說:“我雖然承認違反公司制度,但是也在公司工作了5年,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希望公司辭退我能給予一定補償。”老總當然不吃這一套,就說:“公司有制度,你既然違反公司制度,就應該接受懲罰,你的請求恕我不能答應。”員工想這樣談肯定不能拿到賠償,就拿起手上的資料說:“我收集了一些公司安全、環保方面不合規的資料,如果用的上,我可以直接寄到環保部,希望公司能考慮一下我的請求。”然後就轉身走了。第二天該員工就接到了HR部門的電話,要他到公司談判,才開始員工要求賠償5萬,經過多輪談判,最終補償了2萬,並簽訂了一份不會舉報公司的協議。
透過這個案例,當然不是鼓勵員工採用一些極端手法去對付公司,但是當公司出現不守法、耍流氓的時候,那我們也必須站起來反抗,才能維護個人的利益。
俗話說:好聚好散,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就如題主所說,公司開除員工,本應該給員工補償,既然不想給補償,員工索要也是合情合理,但是公司為了不給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HR竟採取威脅的手段,說要將你個人資訊曝光到本地HR群裡,意思就是讓你當地再找工作的時候受阻,對於這種下三濫的手法,我們一定站起來反抗。
首先,我們一定要利用合法的手續維護自己的權益。馬上要做的就是收集足夠的證據,到勞動仲裁申請援助,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到法院進行起訴。只要企業開除你是違規行為,相信法律會還你一個公道。
再之,也不用擔心找不到工作。一個公司HR的影響畢竟有限,如小編所在的沿海城市,企業多如牛毛,沒有百萬家也有幾十萬家,我不相信一個HR的能量有多大,頂多只能在一個小範圍內傳播,對自己找工作影響不大。如果只是做個普工的話,更不用擔心,只要不是自身沒問題,找份工作還是很容易。
其實對於這件事,小編認為這個HR大機率只是口頭威脅你,最終不會這麼操作,畢竟公司要開除一個員工,也就意味著員工馬上要離開公司,HR也是打工的,也會考慮自己的立場,跟一個將要離職的員工死扛對自己並沒有好處,只會給自己徒增煩惱,聰明的人都不會這樣幹。
如果這個HR是個死腦筋,非要跟你死扛到底,真的要曝光你的資訊到當地HR群,我們有必要將事情化被動為主動,就如我文章開頭舉的案例一樣,你既然能威脅我,自己能否採取相應制動措施對付公司,甚至對付這個HR(這個就不直說了,自己琢磨吧)。
最後,祝你好運,希望你能完美應對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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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姑蘇寒楓
這事兒咋不發生在我身上呢?讓HR說一句試試?就憑他這話我就能從公司榨出十萬八萬來!做人不要做老鼠屎,但被逼無奈的時候當一個老鼠屎也是好辦法!正規公司最怕投訴,哪怕他無過錯,投訴次數多了,被起訴次數多了就會出負面的!不能把公司咋樣,但噁心噁心它還是能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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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varint
不要慫,hr不敢,畢竟不是私人恩怨,如果哪個hr拎不清,影響你再就業,那就火力全開,私人交火,他家住哪,他孩子再哪上學,都可以打聽清楚,在不違法的情況下,你有100萬種辦法打擦邊球,噁心死他,讓他後悔和你同時出生在地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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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游泳的魚140021595
不知道你是何原因被單位開除的?如果你是因為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的,而且當初在簽定勞動合同時,合同上也明確告知你,若違反公司勞動紀律所必須要承擔的相應的法律責任的,那麼,你只能無話可說,自吞苦果,更談不上什麼“維權”之舉!
請注意:一般情況下,若某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而被單位開除者,基本上在你所在的整個地區,再就業就非常困難了,因為整個地區的社保和人才市場,基本上都是聯網的,資訊互通,開啟網頁一目瞭然!
如果你是無緣無故(一般不太可能)或因單位違反勞動法而被單位開除的,這才有維權之資本,可以去社保部門投訴和要求勞動仲裁,再不滿意,就委託律師去法院起訴該企業!
至於公司HR威脅要把你的情況,發到你們當地的HR群裡,完全是多此一舉,完全可以不屑一顧,因為單位開除員工,必須要上報社保局的,也必須要得到社保局的相關批覆後,才可以說是合理合法合規之舉!勞動法,即保護員工的合法權益,也保護企業的正確規章制度,年輕人參加工作,一定要珍惜,不要虛度光陰,更不要嚴重違紀,否則會給自己帶來許多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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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星空揚波
此HR好象不懂法。
員工離職合理索要補償,只要合法合規,公司就必須給予支付。
如HR將員工個人資訊曝光到職場其他單位,那就是觸犯了勞動法、個人資訊保護法,後果就嚴重了,這HR好象沒有意識到這個問題。
如果真是這樣,該員工不但可申請離職補償,還可向那企業啟動名譽索賠,那時公司付出的,就不是小金額了。
如果這員工在就職期間不存在很多的違規行為,建議任由該公司的HR按她說的去做,等後果出來後再對這公司啟動全面索賠程式,那得到的賠償可就不止幾個月的離職補償這麼簡單了,這員工將會得到大筆的賠償收入,豈不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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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神虎帝君-呃嗷嗚
如果你年薪八百萬或者年薪幾十億,我支援你一定要告到低,不然這種公司會以為社會沒國法了。
如果你月薪三千。我建議,你馬上去找工作吧!你拖不起,因為從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他們取證 勞動仲裁 時間很漫長的,並且公司可以請個律師和你周旋。最後就是起訴打官司贏了,公司不配合執行,你還是要等。因為公司對付你的辦法多了去了。你耗不起。
如果你覺得我說的不對,你可以按那些沒有實際經歷,卻鼓吹找勞動局 什麼打官司的那些人他們的說法做一做試試。看看最後的結果到底是啥?!?!
如果你是高階員工,比如像副總 部門經理那種高薪職位,你就要具體分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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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劍心職場
劍心觀點:狗仗人勢之徒,必是欺軟怕硬之輩。
對付這種無恥小人,要遵循一個基本原則:你強它就弱,你弱它就強。換句話說,只要你不認慫,就能牢牢把握談判的主動權。因此,你可以直接警告他:你敢這麼做,我就敢報警。
你的顧慮可能在於,公司HR把你個人資訊曝光到HR交流群,會影響你將來找工作。但以我做人力資源的經驗來看,這種顧慮是幾乎沒有必要的。
我曾經做過兩年HR,主要負責招聘工作。當時確實加過不少HR交流群,有本地群,也有行業群。這些群成立的目的主要有兩個:一是交流工作經驗,二是互相推薦候選人。
群裡“掛人”的行為有沒有呢?也是有的。但一般情況下,掛人都是因為求職者或者員工做了特別不地道的事情。
如果僅僅是因為員工(求職者)與公司有正常糾紛,Hr是不會掛人的。“掛人”本身就是一種被人所不齒的行為,你要相信,這個世界上還是正常人和好人佔大多數的。
因此,樓主沒必要有太多顧慮。為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第一,確定自己是在依法維權。不是任何辭退員工的行為,企業都需要向員工支付賠償的。比如勞動法中有相關規定,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企業有權和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因此,你要確定自己的行為是依法維權。如果你本身有嚴重失職行為,不遵守公司規章制度,比如長期曠工,還想著要賠償,真的有點兒太那啥了。
第二,收集相關證據。主要分兩種:一是證明你在公司工作過,二是證明公司確實是違法辭退你。
第三,諮詢專業人士,和公司談判補償方案。應不應該補償以及如何補償,都是有法律可依的。找專業的律師,告訴他事情的詳細經過、你的工資收入、工作年限等等,讓他幫你作出補償方案。
然後,你就可以拿著補償方案去和公司談判了。之所以不立即申請勞動仲裁,是因為有時候流程太繁瑣、耗時太長,你根本就耗不起。
第四,談判不成功,就申請勞動仲裁。和公司談判後,如果不能達成一致共識,那麼你就可以去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遞交上仲裁申請書,等著開庭就可以了。
回覆列表
你好,像這種情況,作為員工已經沒有任何退路了,只能徹底的反擊,為什麼呢?因為公司開除你、不給你賠償金已經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行為了,公司HR還威脅你敢向公司要錢就把你的個人資訊曝光到她所有的本地HR群裡,這實在讓人無法忍受,因此公司和HR越是這麼囂張,只能是越會激起員工的反抗。何況,就算員工現在罷手,這樣的HR可能也不會放過員工,也可能仍然會把員工的個人資訊發在她的HR群裡,造成員工在當地難以就業的困難局面。所以員工沒有退路,只能奮起維權,以進為退。
我個人認為,員工遭遇這種情況,必須且只能透過申請勞動仲裁或者法律訴訟的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具體做法就是儘量收集所有能收集到的證據,然後在勞動部門工作日上班期間去申請勞動仲裁,不要拖延和耽擱。如果你有勞動合同最好,如果沒有勞動合同,還得先申請事實勞動合同關係的認定,然後再主張公司的賠償要求。只要勞動仲裁委受理了你的案件,你必然可以勝訴。不過通常情況下,勞動仲裁委員會的調解人員會問你是否接受調解,如果你接受,那麼仲裁委會聯絡公司跟你一起協商調解此事,你們三方可以就所有問題進行溝通和協商,你可以在這個過程中向仲裁委陳述公司HR威脅的言語,看公司是什麼態度,視情況決定是否接受協商調解的協議。如果最終調解不成,仲裁裁決公司又不執行,那麼你還得上訴打官司維權,這更是一個漫長而又耗費精力的事情,所以你也要做好長期維權的思想準備。
總之,對於員工來說,採取勞動維權都是不得已的行為,像你們公司這種開除還威脅員工的做法,必須有人出來教訓一下公司,不然以後還有更多這樣的事。
至於HR威脅說把員工的個人資訊發到群裡曝光,員工也要大膽的對HR說不怕,明確的告訴她,擅自曝光你的個人資訊是違法行為,你可以追究她的民事侵權責任,敢這樣做就起訴她,說威脅的話誰不會!還有,HR能有多大的能耐,她能把本地所有的企業HR都聚集起來嗎?根本不可能的,所以不用太擔心在本地找不到工作。再者,就算HR曝光員工個人的資訊,也不是所有HR都能看到的,群成員很多的話,大家工作中的交流頻繁,三言兩語就把你的資訊蓋過去了,很多HR不一定能看到她曝光的資訊。所以HR的話你不要太放在心上,專心的維權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