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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2345688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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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隆門財經
先糾正一下,新農合是過去對農村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稱呼,現在已經統一合併為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了,雖然近期國家出臺了新的繳費標準,但按照規定,2021年參保的不需要再補繳上漲部分。
中國的居民醫保過去分為城鎮居民醫保和農村居民醫保,後者也就是大家說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簡稱新農合。但從2016年起,按照政策要求,各地新農合逐漸合併統一為城鄉居民醫保,到2019秒底基本全部合併完畢,所以現在都統稱為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和農村居民繳費和待遇標準執行同一標準,沒有差異。
6月8日國家“一部兩局”聯合下發了“關於做好2021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確指出今年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部分將在去年標準上再次提高+40/年,最低繳費水平從去年的280/年人增至320/年人,那麼我們去年參保的人需要補上這40嗎?答案是不需要。
因為城鄉居民醫保實行的是“一年一繳,只保一年”的原則,而且每年繳費時間都集中在上一年度的9月1日-12月31日期間,所以今年頒佈的新繳費政策,實際上是針對明年參保的繳費標準,並不涉及去年繳費的。
舉例說明,比如2020年我們參保的人,最低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標準是280/年,那麼這個保費是保障2021年的,即在2021年整個年度內發生的醫療費都可以按照比例報銷。那麼,現在頒佈的繳費標準320,就是針對2022年的,即在2022年度內發生的醫療費用可以報銷。換句話說,如果你在今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內參保了,且按照320標準繳費,那麼2022年就可以報銷相關的醫療費用。
綜上所述,如果是2021年參保城鄉居民醫保的,最低繳費始終是280,這次標準雖然+40,但仍然不需要補繳這40,而且我們2021年內的醫保待遇不會受到任何影響。但是,如果到了今年年底,你繼續參保2022的話,那麼就要按照至少320/年人的標準進行繳費。
回覆列表
新農合有新訊息,個人的繳費標準提高40元,2021年參保的要補交嗎?關於這個問題首先可以肯定的是不存在什麼補交這個問題的。
現在把城鎮居民的醫療保險和農村的新農保統稱城鄉居民的醫療保險,這個醫療保險是沒有累積計算的,參保繳費一年保障一年,
這個醫療保險必須要終身的參保繳費,哪一年沒有繳納那一年生病住院治療所產生的醫療費用就不能報銷,就只能是自理了,
所以說這個保險是繳費一年保障一年,不存在什麼補繳的問題,而城鎮職工的醫療保險是累積計算的,參保繳費達到了國家規定的年限,退休後就可以不用再繳費,就可以終身的享受到醫療保險的待遇了,
這兩個保險的差別是很大的,城鄉居民的醫療保險參保繳費費用較低,報銷的比例也比不上職工的醫療保險,但還是有一定的價效比,所以說參保繳費是必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