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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這個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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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西瓜優選
勞務派遣是派遣單位根據接受單位(即實際用人單位)的要求,與接受單位簽訂派遣協議,將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勞動者派往接受單位,受派勞動者在接受單位的指揮和管理下提供勞動,派遣單位從接受單位獲取勞務費,並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的一種特殊勞動關係。那關於勞務派遣合同的壞處,就是無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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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遠洋船員的真實生活
勞務派遣用工以用工靈活而出名,企業招人難也不是一兩天的事了,想要解決問題,就要用新的方法,勞務派遣就是企業的新藍海,企業使用人才派遣有什麼好處與壞處呢?下面是鄙人不全見解:
一、企業使用勞務派遣的好處。
企業採用派遣用工的好處有以下幾個:
1、用工靈活,企業可以在淡季的時候可以減少派遣工,旺季時需要人手可以隨意增加員工,因為勞務派遣工不是和企業籤合同的。
2、減少勞動糾紛。員工與企業發生糾紛的話處理起來,真的是浪費人力物力,這是企業非常頭疼的問題,由於派遣工與企業只是用工關係,它是勞務派遣公司的人,有糾紛也是由勞務公司解決的。
3、減少企業成本。企業在招聘方面花下多少的人力和金錢啊,但是質量還不能保障,委託勞務派遣公司派遣勞務工就能解決這個問題,員工招聘與管理工作都是它們搞定,企業只用人。
二、企業使用勞務派遣用工有壞處嗎?
有好處就有壞處嘛,這個是雙面性,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有啥不足的地方。
1、企業使用勞務派遣的話,企需要支付勞務公司服務費用。
2、如果在派遣的過程中無論企業還是勞務公司任何一方有傷害到勞務派遣工的行為的話企業也要負上連帶責任。
勞動派遣作為一種新型的用工方式,勞務派遣弊端不可避免,一定程度上也影響了它的正常發展,但由於其自身的優勢還是受到了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歡迎,同時它對擴大就業也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如何合理合法的運作和利用應該就是所有勞務派遣機構、用人單位甚至社會所需要不斷探討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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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吳玉寧好
企業使用派遣工沒有壞處,只有好處,而且是合理合法的事情!
現在有少數人總是以假亂真,把農民工說成環衛工人,把臨時工說成醫護人員,把派遣工說成正式工人,把精神病人說成是上訪人員,然後鼓動維權,胡說八道的目的就是挑動社會矛盾,發洩對社會不滿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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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大笨熊爸爸
勞務派遣,這是一種很多單位願意使用的靈活用工方式。但是這種方式有他與生俱來的缺點,而受影響最大的就是勞務派遣工的利益,所以很多單位產生勞動糾紛時或者發生勞動侵權時,往往受害的都是勞務派遣工。短期有效
中國勞動合同法第66條規定:“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
這種用工形式以前最早出現在國外,中國後來在一些使用勞動力數量較大的行業中,推行這種勞務派遣用工形式,不可否認這種形式能夠短時間內緩解,單位對於用工的緊急需求。
先要來看什麼叫做勞務派遣,這種用工形式,關鍵是勞務以及派遣。所謂勞務指的是員工實際上隸屬於勞務派遣公司,也是同該公司在簽訂勞動合同,而非最終的用人單位。而所謂派遣是指有用人單位需要大量的臨時用工時,會找到勞務派遣公司,由勞務派遣公司委派,一定數量的員工到用人單位。
形象點來說,兩支軍隊在作戰,但其中有一支軍隊明顯人數過少,於是這支軍隊請了一些僱傭兵加入戰鬥。而軍方只需要和僱傭兵的委派公司之間達成協議,並把勞動報酬支付到僱傭兵所在的委派公司。最後戰鬥結束以後,再由委派公司向僱傭兵發放酬勞。
說實話這種用工形式,確實能夠讓單位在很短的時間內解決用工不足的情況,尤其是單位在承攬到一個比較大的專案時,人手明顯短缺,便可以找到勞務派遣公司,找人救急。
先天不足勞務派遣這種用工形式有一定的好處,但是有先天的不足。由於員工是臨時被抽調到用人單位,所以他們沒有辦法從事用人單位一些技術性崗位,只能在一些勞動密集型的單位從事簡單的體力勞動。
另一方面,勞務派遣工是不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這也導致他們雖然每天在用人單位中上班下班,而且遇到急難險重的情況,往往工作在一線,但卻享受不到這個單位應有的福利和待遇。這樣就造成了同一個單位中出現兩類人群現象,客觀上造成了員工之間的不公平待遇。
要知道,很多單位在很早以前都有臨時工和正式工兩類員工,後來漸漸的,這兩類員工之間的界限逐漸模糊。而勞務派遣工的出現,相當於重新形成了兩類群體。
而且有些單位為了規避責任,減少開支,隨意,採用勞務派遣用工的形式,這其實是不符合中國《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的某些情形的。
我們在許多新聞事件中都能見到勞務派遣用工的身影,似乎非常熟悉,但實則瞭解可能並不多。據2011年全國總工會的“國內勞務派遣調研報告”,全國勞務派遣用工總數已經達到6000多萬,這比此前人社部公佈的2700萬多出逾一倍,主要集中在公有制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部分央企甚至有超過三分之二的員工,都屬於勞務派遣。
亟待完善事實上,勞務派遣和外包是目前用得比較廣泛的兩種方式,企業之所以會選擇這種形式,就是為了降低企業的人工成本支出。
他們的出現實實在在地迎合了各類企業,對於降低人工成本這一緊急需求,所以運用的範圍越來越廣泛。比如有的公司每年都會有三、四百人是屬於外包工。今年受到疫情的影響,這一比例還會增大。
一些單位為了降低用人成本、方便人事管理、減少勞動糾紛,傾向於長期性、在關鍵崗位上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勞務派遣制在人員工資、社保、福利等方面成本更低,用人單位和員工之間沒有直接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來說,聘用、辭退、管理方面都是和勞務派遣公司發生關係,有很大的自由度和靈活性,承擔的法律風險低。
對於很多沒有社會經驗的人來說,派遣工也是能夠更快捷的找到工作上班。但是派遣工跟單位是沒有合同關係的,所以單位不會為他們買保險,如果是在工作中出現意外很容易引發糾紛。
據一位在廣東東莞的網友所說,他曾在東莞的某家中介所當過兩個月的派遣工。在工廠裡工作了2個月,本該能領7000多元的工資。但是派遣公司的工頭卻只給發了3000元,剩下的至今沒有下文。自己一人勢單力薄,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所以,這種用工形式短時間內仍會繼續存在,但是其中的不少細節亟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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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興回答你這個問題,我認為企業用勞務派遣公司只有好處,1、減少社保支出:可以提供較低的社會保險方案,既保障員工社保權益也降低了社保支出。2、節約人工和業務開支:負責錄用、合同、社會保險、工資、檔案、勞動關係等繁雜事務,減少用工單位的負擔,省時省力,節約人工成本和業務開支。3、避免解除合同賠償風險:靈活的錄用和退回員工方式,使得用工單位靈活根據訂單增減人員,避免了用工風險。4、合理規避勞動糾紛:派遣人員的勞動關係在勞務派遣公司一方,產生的勞動爭議、勞動糾紛由派遣公司負責協調處理,用工單位合理避免了勞動爭議和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