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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層微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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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與你同行守望人生
農村大病補助還有嗎?當然大病醫療二次報銷和大病補助都有的!
針對農村看病難、看病貴等問題國家相繼出臺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幫助農民解決看病難的問題,讓更多的農民不至於因病致貧。首先在農村實行了“新農合”,即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在2017年和城鎮醫保合二為一,一方面解決了農村居民異地看病難的問題,但對於年全年收入不多的農村家庭生病就是難題。
為了解決幫助那些得了重病的人,中國有大病醫療和大病救助政策,當然這個政策在各地的補助標準也不相同,各地有各地的標準,還是以當地規定為準。
其實有關農民大病補貼在好幾年前就有補貼政策,只是有多數人不知道,其實只要你參加了新農合保險之後,對重大疾病花費扣除報銷和社會救助之後,自己花費的費用超過2萬元的部分,還能享受政府給予的50%的補貼。當然對於特困低保和建檔立卡的使用者還要降低一半,也就是1萬元以上可以報銷55%至60%。
特別對於貧困家庭,有24種重大疾病例入了專項救治,像I型糖尿病、尿毒症、腎透析、兒童白血癥、肺癌、食道癌、肝癌、胃癌等各種癌症和惡性腫瘤等等,列入了大病醫療和大病補助的範疇。
主要針對特困供養人員、低保戶、五保戶、建檔立卡低收入等特定物件,還有因病致貧等救助群體。除了正常報銷和社會救助之外,在以前是15000至2萬元之間的起付標準。
從2021年起,城鄉大病保險的標準為12000元,農村貧困人員降為5000元,而且一個保險年度內多次住院,只扣除1次大病保險起付線的標準金額。
城鄉居民符合大病保障範圍,個人負擔累計金額超過起付線的標準以上至3萬元以下的按50%報銷,3萬元至10萬元以下的部分按65%報銷,10萬元以上的按75%報銷。
農村貧困人口標準為3萬元以下按60%報銷,3萬至10萬元以下按70%報銷,10萬元以上的按80%報銷。
最高支付限額:
城鄉居民最高支付限額為30萬元,農村貧困人口取消年度最高支付限額。
那麼如何申報:
和基本醫療保險同在協議醫院視窗結算報銷。當然如果是特殊照顧群體 ,要出具相關的證明,當然各地的起付線還是不同的,像有些還要出具地方的證明、住院發票費用清單、社保卡影印件等到大病視窗辦理,有的地方要回當地的行政大廳有專門的辦理視窗辦理,當然具體的還要按各地的規定去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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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山東海哥
一直都有補助,現在還有大病救助,對於老百姓來說絕對是最大的幫扶,一般還有二次報銷,醫院報銷完畢,超過2萬可以去鄉鎮民政部門申請報銷,花的越多報銷的比例越大,一般都是2000多塊錢,這不是報銷,這叫民政慰問,相當於幫扶,現在的農民確實非常實惠,報銷、補助、救濟、三位一體,極大了惠濟了農民。
農民大病補助一直都有,家庭困難的還有特殊幫扶,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聯絡牌,這樣的家庭去鄉鎮醫院住院,基本上全免,可以先看病在交錢,特別優待,報銷比例很大,基本上不花錢。
我們一直倡導讓所有人看得起病,就是最大限度的幫扶農民,讓農民有病可醫,讓農民有病可看,就是讓底層的農民不至於因病致貧,目前農民鄉鎮看病報銷比例是85%,縣級報銷是65%,極大的減輕了農民負擔,確實惠濟大眾,目前農民都能看得起病,大家特別感謝政府的幫扶。
在農村特別是大病報銷比例更大,目前有一個大病救助,就是專門針對癌症患者,這類人一般花費特別大,一般家庭承擔不起,透過大病救助很多家庭擺脫了貧困,基本都能看得起,不在像過去了,六神無主,目前農民生活的都很好,這些都得益於國家的幫扶,大家說對嗎?
農村大病補助會一直都有,這就是農村的惠民政策,就是幫助農民走出困境,讓農民更好的生活,絕對不能出現因病致貧,更不能有病看不起,這也是國家的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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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三農一姐
農村大病補助,確切的說是農村大病救助,並沒有大病補助之說。農村大病救助現在還有嗎?能救助多少?
答案:當然有了,救助金額多少不一!但已不歸民政部門管理,而是歸人社部門管。
對於農村人的大病的人非常的多,或許是因為農村人的壽命越來越長,才出現了大病情況越來越多的現象。
在過去由於生活條件非常差,甚至溫飽問題都難以解決的情況下,人均壽命也不過60歲。而如今生活條件大幅度的改善,華人均壽命達到了77.3歲,其中女性人均壽命超過了80週歲。
一個農村家庭,如果有一個家庭成員患有大病,也就是我們所說的重病,那是需要花很多錢的。
有時一個家庭,因為一個重病患者或者大病患者,直接造成家庭進入貧困狀態,一夜回到解放前。
因為現在在醫院裡看病花錢太多了,醫藥費高的嚇人。特別對於大病患者來說,有時一夜能花掉幾十萬上百萬的醫藥費。所以一旦得了重病,那就是一個花錢的無底洞。
如果不得到及時治療的話,一般孩子在1~2歲就夭折了;如果能夠及時治療,壽命會進一步的延長。
這個女孩子被送到醫院以後,醫院裡看到孩子並非常嚴重,毫不猶豫的給它注射了進口的藥物。那種藥物一次性注射高達55萬費用。
這種進口的藥物費用高達55萬,其實這還是近兩年藥價下跌的情況下,在前幾年高達71萬。目前進口的這種藥物標價為12.5萬美元,換算成我們國家的錢達到70多萬元,所以55萬價格已經是國家補貼了一部分。
所以一個人農村人如果得了重病,基本上就回家保守治療,說白了就是在家等死。因為農民很少有那麼多的錢治病,即便是治療也有可能造成人財兩空,錢花了了,人也沒了。
如何獲得大病救助呢?大病救助的條件是什麼?大病救助必須是因為疾病造成的家庭困難,這樣就可以提供相關的醫療證據,以及在村裡開個貧困證明,這才能夠申請大病救助。
具體的條件是:1、被救助的患者必須是本轄區內的居民。
2、必須是因為得了重病,或者大病造成的家庭臨時性的困難。
3、個人負擔醫藥費必須超過當地規定的醫療費用標準。在我們這裡個人負擔的醫藥費用在年度內超過2萬元,才能夠獲得大病救助款。
4、必須提供住院的新農合報銷單據,以及村裡開具的貧困證明。
大病救助能有多少?大病救助只是一個臨時性的救助,去救助的款項不是特別多。在以前民政部門一年內只救助一次,一次的救助款在2000~5000之間。
現在大病救助歸人社部門管轄,大病救助的款項是根據個人負擔的醫藥費的10%~15%來救助。但大部分一個年度內救助也不會超過8000元。
對於個人花費醫藥費的負擔不超過當地規定的標準,可以申請臨時救助。臨時救助是民政部門管轄的,一般最高救助款項不超過1000元。
如何解決大病的醫藥費報銷問題?對於農村人來說,想解決大病醫藥費報銷問題,最好購買農村合作醫療,這是一個非常好的醫療賄賂保險政策。
儘管2020年醫療保險又上漲了,媒人繳納320元,但是報銷的金額和比例也上調了,國家補貼的醫療保險費用也增加了。
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就是解決看不起病,看大病的一種醫療保險。如果是在政策範圍內的重大疾病,報銷的比例高達70%以上。特別對於享受扶貧政策的貧困戶而言,有時報銷的比例高達90%可看新農合對於大病患者來說的用途是非常的。
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中,不僅僅是政策範圍內的醫療報銷優惠,還包括大病醫療保險。也就是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是一種雙重的報銷的醫療保險費用。對於慢性病患者,比如糖尿病、高血壓之類病,拿藥根本不用花錢。
有的人感覺身體非常的好,不願意去購買農村合作醫療,認為那是一種浪費。其實人吃五穀雜糧沒有不得病的,誰不敢保證自己一輩子不得病。但是對於這種體格的人,一旦得了病有可能就是重大疾病,就是一種要命的病。
我們這裡有一個大學生,畢業以後在私企上班,賺得了第1桶金,然後想回家創業,不想在幹那種朝九晚五的工作,認為那樣太沒有自由了。
這位農村的大學生回到村裡以後,首先招來了外商家庭加工專案,確實能夠當起自己的老闆賺一些錢。在第1年當中又賺到了十幾萬,比企業裡打工工資還要高一些。
然而,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這位大學生從企業裡辭職回家以後,企業裡就沒有給他繼續購買職工醫療保險。可是回到家以後,認為自己的身體條件非常的好,又年富力強,也沒有購買農村合作醫療。
就在回家創業的第2年,突然身體感覺不適,最終查出了白血病。再短短不到兩個月的時間裡,所攢的幾十萬的積蓄全部花掉,最後還欠下了幾十萬元債。
由於這位大學生沒有一切的醫療保險,所有的花銷全部由自己承擔。如果他要購買了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至少能夠報銷一半多的費用,這樣至少能夠治療的時間更長一些。
當然,這個大學生一家人非常的後悔沒有購買農村合作醫療,但是事實上沒有賣後悔藥的,一切的苦果也只能自己承擔。
最後,這個大學生的父母找到了民政部門,民政部門為他辦理了大病救助。當時大病救助按照最高槓給他救助,也只是給了他5000元的救助款。這一點錢相比較他花的醫藥費近百萬元,只是杯水車薪,只能解決臨時性的吃飯問題。
總之,對於農村人得了大病,基本上就屬於等死了。因為大病要花很多錢,農民是拿不出那麼多錢的。所以農民為了避免得大病,儘量每年到醫院裡查查體,這樣不至於小病拖成大病,大病不治療的現象。
當然,還是建議農民一定要購買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現在農村醫療保險已經開始繳納,省吃儉用不要在乎那320元,一旦得了大病那可是救命的一種保險。
得了大病以後,既然花費非常的高,透過農村合作醫療報銷一部分,透過大病醫療保險報銷一部分,一旦個人負擔在超過一定的數額,導致家庭貧困,可以申請大病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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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個鄉鎮民政辦主任,我來為大家介紹一下最新的大病救助政策。
套用一句俗話,農村大病救助過去有,現在有,將來也一定還會有。不過,隨著時代的發展,大病救助也一直在發生變化。
在說農村大病救助政策之前,首先說明一點,這是我們省的具體政策標準,各省可能存在一些差異,但總體原則應該一樣。
大病救助管理機構和標準的變化1、機構變化
說到救助,不管是大病救助、臨時救助、春荒救助等,一般人首先想到的肯定是民政部門。
這個確實沒錯,過去這些救助確實由民政部門負責。但是,機構改革以後發生了變化。比如臨時救助仍然在民政部門,大病救助現在由醫保局負責,春荒救助等資金現在由應急局負責。
這種變化主要是本著更有效、更託底的原則。
2、標準變化
過去,對非低保戶、建檔立卡貧困戶等大病救助的標準是經過基本醫療、大病保險報銷後,政策範圍內費用超過一萬元。
從2021年開始,這個一萬元的起付線或者說門坎費沒有了。
當然了,一萬元的標準沒有了,這並不是說只要住院誰都可以申請大病救助。後面我會詳細說明。
大病救助的意義大病救助其實叫“城鄉醫療救助”,應首先確保救助物件全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其次對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商業保險後,救助物件仍難於負擔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給予補助,幫助困難群眾獲得基本醫療服務。
醫療救助的物件及範圍一、醫療救助的物件
1.重點救助物件
重點救助物件也就是民政部門認定的,比如特困供養人員、低保戶等。
2.低收入物件
有些人可能對低收入不是很清楚。簡單來說就是收入在低保標準的1.5倍以下。關於低收入的認定仍然是民政部門,有些地方可能還沒有開始,我們這裡今年剛開始認定。
3.特定物件
這個特定主要是針對重點優撫物件和見義勇為人員。
4.建檔立卡貧困戶
這個不用多說,大家應該都清楚。
5.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
6.因病致貧物件
這個是重點。
為什麼說這個是重點呢?很顯然前面五種都是經過部門認定的符合享受醫療救助的物件。如果不是前面的五種人員,就只剩下“因病致貧”這一種。這也是我要詳細說明因病致貧的原因。
那麼怎麼才算是因病致貧呢?根據住院費用多少還是家庭負擔困難呢?
為了讓大家更好理解,我著重解釋一下因病致貧。
因病致貧物件就是家庭成員發生高額醫療費用,家庭收入扣除政策規定內個人自負醫療費用後,人均不超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家庭財產符合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認定條件的家庭中重病患者。
因病致貧有具體的計算公式:(全年家庭總收入—個人自負醫療總費用)/12/家庭人口小於等於城鄉低保標準。
這個因病致貧的認定必須是縣級醫保部門向同級民政核對機構出具《醫療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委託書》,對申請人家庭財產、家庭收支等事項進行核對,並結合入戶調查、民主評議等環節進行身份認定。
二、醫療救助的範圍
醫療救助包括住院或門診發生的費用,這些費用經過合療報銷、大病保險以及其他報銷和捐助後,政策範圍內剩餘的個人自負部分。
需要注意一點,並非所有醫療費用都可以救助,比如政策範圍外費用、美容保健費用、工傷、打架、吸毒等等費用不在醫療救助範圍。
醫療救助的申請審批程式下面我向大家介紹一下大病後患者如何申請醫療救助,向哪個機構申請,需要什麼資料。
一、已認定的救助物件
現在許多地方已經實現了“一站式”即時救助,已經認定的救助物件在出院的時候,定點醫療機構按照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的順序即時結算住院費用,救助物件比如低保戶等只繳納個人自負費用就可以出院,醫療救助費用由定點醫療機構墊付。
如果沒有實現一站式結算,認定的救助物件需要帶上診斷證明、病例首頁、合療報銷票據到當地醫保部門進行結算。
二、因病致貧物件
因病致貧患者出院以後,要向當地鄉鎮政府提出醫療救助申請,並填寫《醫療救助申請審批表》,提供出院證明、診斷證明、病例首頁、合療報銷等相關票據。
鄉鎮政府要進行入戶核查、組織評議、公示等。這些和患者個人無關,具體的這裡就不再詳述。
不過,有一點大家要知道,對經過入戶核查等不符合醫療救助的申請人,鄉鎮政府需要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關於大病救助的相關政策還有許多,但主要涉及患者個人的我基本已經介紹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