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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紅愛跑步

    婚前男方貸款買房,女方出錢部分沒有證據,如果對方承認的,可作為借款對待,但是對方若是否認的,那就沒辦法了。婚後共同還貸的2萬元,女方可請求返還一半及增值部分。25萬元那部分,如果當初沒有約定是作為投資,或者該房是用以居住的話,我認為這筆錢只能算作為借款而不是投資(因為投資要約定回報率的,不是簡簡單單你認為是投資就是投資的,這樣的話婚姻不也成了一種投資了?),償還時可一半要求對方償還利息(不是按增值來償還,因為你父母跟你丈夫之間不存在婚姻關係,只有夫妻關係的經濟活動才能按增值來算)。有什麼疑問再補充。

  • 2 # 巴黎左岸492

    我覺得應該的,當代社會男女應該是平等的,雖然現在結婚買房這件事上,還不能完全實現男友平等,但女方應該還是要付出一些的。在以前的中國,都是重男輕女的,一個家庭都是好幾個小孩,女孩子嫁出去就可以對孃家不管了,也不用養老,養老是孃家兄弟的事,而且那個時候普遍貧窮,就算有心想貼女兒點什麼,也沒那個經濟能力。所以在那個社會,女方家一般是不會拿什麼錢貼姑娘的,而且還會收彩禮,貼補自家家用。生活所迫,這也是沒辦法的。

    可是當代就不一樣了啊,計劃生育實行以來,大多數家庭都是獨生子女,開放二胎也不過才近幾年的事。現在的女孩子也要承擔以後養老的責任,而且現在經濟也發達了,家庭存款也多了。女方家有這個經濟能力,還是應該貼補些的。而且為了女孩今後在婆家腰桿子直點,更應該出錢啊。夫妻過日子哪有不吵架的,以後要是吵架了,或者是跟公公婆婆鬧矛盾,男方家說你家沒出一分錢,可能說的話更難聽,雖然這事做的過分,但人家說的也是實話啊。

    不要計較房子車子是男方婚前買的,沒有你名字這事。既然你們已經結婚了,就是要好好過日子,老惦記那點家產,也過不好。女方大度一點,男方家心裡也有數的。再說,你自己也說男方是貸款買房,那婚後貸款的那部分是你們共同償還的,也有你那一份的。

  • 3 # 我是海霞姐姐

    從理性角度出發考慮不要出裝修費,我因此寫過一篇文章“婚前買房,為什麼我建議你也出一部分錢”,男方買房貸款只寫了男方自己的名字,但是裝修和還貸才是更大的支出,要共同承擔。

    如果有一天離婚,不要覺得不會離婚,離婚率有的城市已經達到了50%,女方只能得到房產增值部分補償和還貸的部分補償,房產歸男方所有,補償款也沒有多少。

    不如女方用裝修這筆錢和男方聯名買房,倆個人的名字,倆人共同出裝修的錢和還貸款的錢,即使離婚也是房產平均分配的。

    從感情角度考慮,你儂我儂時怎麼都是好的,一旦離婚,都會為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做各種爭取,也不要低估感情破裂時對方使出的各種手段,所以防患於未然吧。

  • 4 # Hoyloun

    看情況,可以跟對方商量,女方如果有些錢,願意出就出一些,不願意的話還是不要放大這個問題,不要勉強,關係別鬧僵了。

  • 5 # 暢遊人生的薇薇安

    女方可以選擇也出錢多還些首付款再一起還按揭貸款,並要求產權證加上自己名字,因為如今的婚姻多變,只能保證財產的安全與歸屬性,不保證婚姻的永續性,為了預防未來人財兩空,不建議把錢出在加速折舊和貶值的裝修上。

  • 6 # 湖北宏宇專用汽車

    真正的男人是有所承擔的,自己再累都不會從愛人身上索取!懂愛的女人也懂珍惜,看到相愛的人承重壓力,也會主動相助緩解的!如問應不應該,要錢這麼直白,談什麼戀愛,走進婚姻也是失敗……

  • 7 # 臣年往事3

    不要把金錢凌駕於愛情之上,新時代了,提倡男女平等啦,一分不花還要彩禮是舊婚俗老思想舊觀念作祟,賣閨女已經很不適用當今社會了,房價虛高物價上漲,男方壓力很大,換位思考一下女方心裡沒數嘛?弄得男方負債累累想必嫁過去也不會幸福!可是現在有幾個大款啊?你們有什麼資本獅子大開口呢?你們又能陪嫁什麼?所以建議政府出臺政策,一家出一半辦婚禮,合情合理合法,壓力平分,風險均擔,減少社會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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