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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槓逼收割者

    楊世元的掙搶特點就是跳起來往下砸,尤其是助跑後的掙搶更是兇狠,踢國安的時候直接在背後把池忠國和張稀哲撞廢,張稀哲頭破血流池忠國眼角淤腫,不過這次碰到了下手比較髒的,直接上腳跟他幹,所以就沒有踢國安時候那麼幸運了。。。

  • 2 # 散兵有勇

    感謝邀請,昨晚上港和蘇寧的比賽,葉重秋的這個動作被吃紅牌,一點爭議都沒有,從賽後爆出的楊世元的照片來看,眼睛下面被鞋釘劃開了一條深深的口子,就像記者唐藝榕透露,如果他腿在抬高點,楊世元的眼睛就真的危險了。

    從爆出的照片來看,不僅球衣被踹爛,而且他的胸部和眼睛處都有外傷,胸口更是有五道槓的印子,不過賽後該名記者也透露,好在楊世元得的是皮外傷,應該沒有什麼大礙,我想這也讓很多的上港球迷放心不少。

    加上昨晚奧斯卡被對手身後鏟翻,這場比賽,蘇寧是上演全武行啊。吃的兩張紅牌,也說明球員當時的心態有點失衡了,0:3的比分,其實並不能反映兩隊的真正實力。我們說這樣的動作還是以後少看到為妙吧,畢竟等待葉重秋的也許不光光是停賽處罰這麼簡單的事情。

    坦白說,昨晚的上港雖然是客場作戰,但是基本都是佔據場面上的優勢的。相比於蘇寧鋒線上特謝拉和埃德爾的碌碌無為,上港本場比賽打的很從容,也許是缺少了吳曦的中場組織,昨晚的蘇寧打的很亂,基本上都沒有給上港以什麼威脅。

    我們說我們中國足球要提高,這些球員的暴力行為還是少看到為好吧,畢竟誰也不想看到被傷害,足球畢竟是踢球,而不是踢人啊。輸球了心情不好可以理解,但是惡意犯規就不可被理解了。我們要提高的是自身的文明素質。

    不管怎麼樣,以後還是多看到球隊的技戰術配合,而不是這樣的訊息。雖然說這也是足球的組成部分,但是要想文明足球環境,這樣的現像,肯定要及時制止,而且個人覺得,是否足協應該硬性規定,對於球員的惡意犯規應該從重處罰,其目的就是為了杜絕這樣的現象再度發生。

    我們試想一下,如果楊世元的眼睛當時真的被鞋釘踩到,那不真的是毀了他一生嗎?可以說職業生涯提前報銷,這是我們都不願意看到的。大家說是嗎?

  • 3 # 久古gg

    謝謝您的邀請!中超聯賽第17輪蘇寧主場0-3完敗於上港,比賽過程出了極不和諧的一幕:開場僅僅5分鐘,蘇寧球員吉重秋就飛踹楊世元被直接紅牌罰下。據記者唐藝透露,初步判斷楊世元只是皮外傷,即臉部眼下有傷、胸前被刮出5首槓,但如果當時葉重秋的腳再抬高一點點,楊世元的左跟很可能直接受到重創。

    事情已經發生,再回過頭來“討伐“過程的本身,我認為毫無意義,更應該考慮的是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事情、今後如何避免或減少類似的犯規動作。

    本賽季,中超聯賽一開始就出現一種嚴重犯規多、紅黃牌多的現象。但令人遺憾的是,除了足協和俱樂部的罰單,似乎並沒有真正看到有關方面相應的補救措施。

    很多人的談到這個問題的時候,往往會抬出“足球比賽就是如此”、“不必過分大驚小怪”、“不必上綱上線”的言論。這種觀點,如果僅僅是一般的球迷或者網友,我認為尚可理解。因為看問題角度和所站的立場不同、認知不一,得出的結論當然也會不一樣。但如果是管理層也這麼認為,我認為這很危險,至少是很膚淺。

    同是第17輪,恆大客場與泰達之戰,主裁判一共給雙方出示了10張黃牌。其中一些“偏激”的球迷認為,恆大至少有3名球員應該被紅牌罰下。但實際上,當值主裁判沒有發出一張紅牌。

    再往前,中超第16輪,上港主場3-1擊敗申花之戰,王燊超推搡主裁判一事,也僅是被處以黃牌警告,事後並沒有任何追加處罰,他還堂而皇之出現在第17輪中超比賽中。而這種在比賽過程中直接用雙手推搡主裁判的行為,在正式比賽中絕對會被紅牌直接罰下。

    而這次對楊世元的飛踹的葉重秋,在聯賽第9輪恆大主場對陣蘇寧之戰中,曾經有次非常隱蔽的衝撞動作,直接將郜林送到了醫院,後者因此養傷近兩個月之久。但是,犯規的葉重秋僅僅受到了黃牌警告了事。等等,太多的例子在此沒必要一一羅列了。

    在中超,似乎有一種令人奇怪的現象。賽季初魯能受到幾次頗有爭議的判罰,有球迷發表了一些可能比較衝動的言論。後來據說,魯能受到某協的“關注”。大概意思是說,要教育好球迷,不能婆婆媽媽說得太多。另外,還傳說裁判圈還集體發表了某種觀點,嚇得魯能閉若寒蟬了。

    足球比賽是激烈的身體接觸的運動,有些犯規甚至比較嚴重的犯規,我認為都屬正常現象。因為確實有時候收不住腳,或一時腦熱等。但不管什麼原因,只要是帶著明顯的惡意、故意嚴重犯規的,或者類似推搡裁判員的,一定要嚴肅處理。否則,只能理解為縱容。而縱容的結果,就是類似的犯規一再發生。這次是骨折,下次險些踢中眼睛,誰知道再下一次會踹中哪裡呢?

    人都父母生的,憑啥你就可以故意飛踹人家?可以推搡主裁判?運動員都憑雙腿吃飯,你把人家雙腿廢了、眼睛踢瞎了,這不砸人飯碗麼?關鍵是,這種犯規的代價非常小!代價非常小本身本不可怕,可怕的是作出非常小的代價的背後,透視出管理上的不作為、亂作為!

    是不是可以這麼理解:韋世豪對瓦格納的蹬踏是故意為之?說白了叫報復?而故意報復的原因,是因為此前他被別人打了“一巴掌”?那麼,我們是否可以再進一步發問:比賽中受到別人的犯規,是不是一定要報復?並且這種報復,不但沒有受到相應的處理(黃牌除外),賽後還有記者為他撐腰?

    說實話,我並不認為中國足球之所以只是目前這種水平,僅僅是因為青訓不力的原因。幾十年前,一支有數百萬人的軍隊,被另一支人數僅及其1/4的軍隊打得潰不成軍,除了武器裝備、人員素質方面等原因外,一定還存在某些別的原因——事實其實大家也都清楚了,在此不多說。

    如果管理層總是這樣,對比賽過程中的一些故意的、明顯帶著惡意的犯規不及時作出相應的、準確的處罰,當事者就沒有得到應有的教育,他就不可能吸取教訓。類似的行為,必然就會有下一次。而這種惡性迴圈一旦形成,勢必最終會危害到中國足球本身。

    過度地糾著葉重秋的犯規是沒有多大意義的,要透過現象看本質,確確實實做到舉一反三、教育絕大多數。否則,我不認為中國足球真的會有希望。

  • 4 # 正一品1

    不是我沒憐憫之心。這事早晚必然發生。前一段我對上港用楊氏元做毀傷對手的做法很有看法。並提出害人害己(楊氏元本人),在某次比賽後教練和隊員都大讚楊氏元的作用這就有些不道德了。我當時還問如果遇到別的球隊也用毀傷辦法。生虎子遇見楊氏元該當如何?咱人微言輕沒人重視,我還想問楊氏元面對鄭智、秦生、李建濱、孫世林他敢嗎?這次楊氏元遇見一個比自己還生的,果不出我所料,教訓深刻呀。球隊戰術要求可以狠一些,犯規可以有些過度,但是不能以此為戰術。聯賽就出現了以兇猛犯規為戰術的球隊。昨天的外籍裁判對於葉重秋犯規的處罰是準確的堅決的,但是這個裁判以往都是放過眼前的兇猛傷人的犯規,判罰得很鬆。這次一改常態,讓過去他做裁判時吃虧的一方自認倒黴。得便宜的一方還會說打法很有血性很象男人等不堪用語。不論怎麼著,這事還算沒徹底傷到人,也算楊氏元走運不然把眼弄瞎了,下輩子你將怎麼辦。還有,球隊在使用毀傷戰術的時候不要用遠離家鄉的孩子去當炮灰,球隊須對孩子的父母負責。不能由著性子安排毀傷戰術。這太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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