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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餅乾喝奶茶

    當然是可以分的,因為你的房子並不是婚前全款支付,只要是婚後支付的都算夫妻共同財產,不管是誰來還。

    我覺得你太不會保護自己的婚前財產了,因為你房子是貸款的情況下,就應該和他籤個婚前協議什麼的,現在搞得就很複雜了,只要離婚他一定能分走從結婚證拿到手的那天起房子之後幾年的升值部分的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

    你現在最好趕快請一個律師,看一下律師會給你出什麼樣的主意,不要心疼律師費,因為他能夠讓你損挽回很多的損失。因為你分出去的也許是幾十萬,而律師費可能也就幾千塊。

    希望還沒有結婚的女人一定要注意了,婚前買的房子最好還清貸款以後再去領結婚證,要麼就全款,如果沒這個實力的話,最好寫一個婚前協議,不然婚後如果感情出了問題就會很麻煩。

  • 2 # 蒼茫大地東莞0769

    分不到,白紙黑字是女方的首付與還貸。

    當然,如果有證據證明女方掙的錢都用來還貸,而日常生活都厚顏無恥吃喝男方,那麼在對簿公堂的時候,法官會斟酌補償一點房子的溢價部分中的一部分給男人,

    但數量不多,僅好過沒有。

    所以面對這樣戒備心重的女人,男方一旦察覺不對,就應該及時止損,要麼接受現實不與她一般見識。

    唉,世風日下,人心隔肚皮了。

    夫妻這樣算計,那還結婚幹嘛。

  • 3 # 夢田夢語

    婚前女方首付。那部分一定是女方的。

    婚後還貸款的部分如果是女方父母。最好是銀行憑證流水。如果是女方賬戶定期支出,轉給父母。再還款的話。這樣會算女方婚後財產支出。婚後如果女方財產支付房貸。那就會以夫妻共同財產計算。離婚的話。婚後還貸款部分要給予男方補償。產權肯定還是女方的。畢竟婚前購買的。

    建議女方每月取現金給父母。然後父母去還款。有憑證。千萬別女方轉賬給父母。父母再轉賬到還款賬戶。

  • 4 # 名字都被註冊了生氣

    首先房子是婚前買的,婚後女方父母一直保留著他們還房貸每月支出錢的明細,這就說明婚後還房貸的錢也和你沒關係!你分不到房子!

  • 5 # 愛相隨1984

    這個問題,主要取決於女方婚後有否自已還貸或你們共同還貸,房子屬於婚前女方貸款購買,婚後由其父母代為還貸。如果婚後女方沒有自已還貸或你們共同還貸。那麼從法律講房子屬於女方婚前財產,其父母代為還貸屬於贈予當然她們是給你老婆的,所以你沒份。假如女方婚後自己還貸的話,那女方還貸這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你可以參與分割這部分。這個你自己把握下看女方婚後有沒有自己還貸。最後說下婚姻愛情不易,且行且珍惜!且糊塗吧!有時別太較真!

  • 6 # 北京劉娜律師

    婚前購房並且房產登記走起一方名下,婚後一購房一方父母還貸,屬於一方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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