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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那些年之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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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老頭156934080
答:農村供銷社股票和農村信用社股票,是五十年代,農村合作化時期的產物,當時新中國剛成立不久,國家經濟非常困難,沒有足夠多的錢支援農村建設。
而農村要發展,需要資金從那裡來?這個時候黨中央號召,農民要以入股的形式,撥錢成立了,農村信用社。
由於農村信用社,運營良好,沒有失信,所以,早在六七十年代,人家每年決算,都會把信用社掙來的錢,給持股者發放分紅錢。我記得早在八十年代末期,就償還了股民的分紅,並且,收回了個人持股。
也就是說,早在八十年代,我們這裡的村信用社,就限期清理了債務問題,結束了農村信用社股分制時代。
不過當時這些股票,大部分都掌握在老人手裡,放在那裡有時忘了,而年輕人又不在呼,一張股票去信用社兌換,那幾塊幾毛幾分錢,所以,就岀現了題者的那種情況。
那麼現在人家信用社,拒絕給你兌換,你那二十元錢的股票,自然有他們的道理,我覺著國家肯定會有,農村信用社這方面的法律規定,因此,我建議你還是去找,律師諮詢一下,看看你這二十塊錢的股票,值得不值得打官司,如果你認為值,那你就去法院,告農村信用社,如果你認為不值,就當個收藏品吧。
目前中國信用社早期的股金證是沒有分紅的權利的,也沒有股份一說,因為這個早已在2005年改革的時候變掉了。
股金證的歷史
中國的農村信用合作社,當時創立時確實系由各家農戶合資設立的,有一元、二元,也有三元、五元的,甚至幾十上百的。當初參股後,如果信用社年終核算實現盈利的話,因為持有股份,確實會進行分紅。
不過由於農信社經營不規範,在加之改革開放的深入,市場面臨的競爭加劇,使得很多農信社的經營都出現了問題,不少甚至發生了虧損,為了控制系統性的金融風險及提高農村信用社抵禦風險的能力,2003年國家釋出了《國務院關於印發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國發〔2003〕15l號)、2005年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印發《縣(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組建審批工作指引》的通知(銀監發〔2005〕58號) 。
根據相關檔案中的規定,對原股金的處理方式為: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訂原縣聯社和農村信用社社員股金確認清理方案,經原縣聯社和農村信用社社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後對股金進行確認清理。
因此,根據國家的部署以及人行及銀監的安排,2005年起中國各地的農信社都開始進行股本金改革,清理規範原社員股金持股比例,重新引入戰略投資者。
所以很多人早期股金持有人的股金證,已經被清理掉了,這也是你現在無法領取到分紅的原因。當初改革時,各地的農信社都有釋出公報,要求股金證持有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農信社辦理兌付手續(按照入股的時間前後,給予不同的利率計息),不過由於零幾年手機通訊還不不像現在這麼發達,當時很多都只是張貼個公告而已,有的盡職點,會逐戶去通知,但是部分股金持有人因為不在家或者外出打工等等,最終並不知道這些事。所以實際中有不少人並未按期去兌換。
對於未按規定時期來信用社兌換的,並非說錢就沒有了,只不過是這部分資金將不再以股金形式管理,信用社把這部分資金一併存入農信社開立的一般賬戶中,以活期存款形式存在,當後續有原股東找上門的時候在進行兌付。
所以此次你去當地的農信社無法獲得分紅是因為農信社的改組的原因,不過你的股金應該還是可以領到的,具體可以到當地農信社核實,看如何領取,每個地方規定可能略有差別。
說實在話,當初的5元股金證,你現在到農信社領取,最多也就給你幾十元,而且說不得還得跑幾趟,因為現在農信社的櫃員很多都是小年輕,並未接觸過這段歷史,此外很多可以兌付的網點只有農信社總行營業部才可以兌換,可能你的交通費最終比你領取的金額還高,故而還不如把這個股金證留著收藏紀念物,可能價值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