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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能量傳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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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3937867217
作為重要生活和生產資料,土地按身份分配與市場經濟完全背離,中國大量農村的“空心化”就是證明。改革開放四十年,應該考慮土地交易市場化,這對於土地利用最大化,集約化,科技投入都是利大於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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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楊家鍋鍋
先分戶,再申請宅基地建房啊!
題主所示的圖片裡,幾代人50幾口人,好像都擠在這棟樓房裡。雖然看起來家族人丁興旺,很熱鬧,但時間久了難免會感覺住不下,很擁擠的。
就算房子夠大住得下,但隨著新農村日新月異的變化,家裡的人或多或少的就有了建新房的想法。
但問題也來了,想建房卻只有一塊宅基地。就算宅基地很大很大,也不能申請建房的。除非題主一家50幾口人,先分戶,才能申請建房。
但有個前提條件,就是一戶在農村建房的建築面積不能超過120㎡,否則就不同意審批。如果分出來的戶口,人數依然很多,在自家的這塊宅基地上,審批的建築面積卻只有120㎡。
怎麼辦呢?其實很簡單,那就在規定的建築面積上,建上高層的樓房,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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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未雨綢繆180973058
看到這個問題,首先覺得不可思議。現如今你們家幾代人,50多口,仍然還住在一塊宅基地上嗎?50多口人,按一般4口為一家,你們這是十多個家庭呀!請千萬別說你家那塊宅基地幾畝大,也別說你家住在一棟樓上。如果真是這樣,你的提問沒有意義。
一般說來,農村不象城市,農民是不缺宅基地的。那怕是在江南,也沒聽說農村農民申請不到宅基地。尢其農民紛紛外出打工,農村出現空心村的時候,你倒提出一家50多口人,住在一塊宅基地上。真不知朋友是哪省哪縣的。
現在農村,只要符合條件,宅基地是不難解決的。即是有些村,己無空閒的建設用地給村民劃撥宅基地,但政策有規定,可在自己的承包耕地申請一份宅基地。確保農民居有定所。
你家的情況,幾代人50多口,肯定符合分戶條件了。而且早就夠了!首先從分戶開始吧!原則是成年,有獨立生活能力可分戶。你不說你們屬幾代麼,祖父母、父母、你,跟前都需留一子相隨,其他人可分戶。讓村委會審查你們具體可分幾戶。然後即可申請宅基地。如村裡真的無閒置地供申請,你們可以在自已承包地上申請。實在不行,就買一塊,反正政策已允許。
假設你們家雖幾代50多口,但都分散在全國各地,且有穩定的居所,並不打算返鄉。家雖只有一塊宅基地,那就另當別論了。如果你仍是農村戶口,如果確定返鄉才有條件申請宅基地。戶口已轉非,就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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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湖南筑塵院墅
首先申請分戶
幾代50多個人,是你們家所有的人加起來,包括嫁出去的女兒,他們的老公孩子們嗎?如果是這樣,你需要先將老宅戶口上的人分戶出去,比如二代當家人,他們的兄弟姐妹都分家,令立戶口。
申請宅基地分家後,就可以申請新的宅基地了,不過現在新批宅基地很難。一般有兩種操作方法,一是將自己名下的土地申請轉為宅基地,注意,不能是基本耕地、水源保護地這些明確保護的土地。
第二種方法就是購買別人家的宅基地,同村村民的宅基地可以互相買賣的。
例外情況這裡有個情況,如果你家裡人的戶口都沒在原來村裡了,家裡再多人口也沒用,因為本質上,你已經不是這個村集體的人員了,不能再在這個村裡擁有宅基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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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三農範
農村的宅基地只有一塊,幾代人有50多個人,怎麼解決住的問題?
幾代人有50多人了才一片宅基地?這種情況很特殊。我知道我們這一帶當時分配宅基地的時候,是以農村男性人口的多少來分配的。因為人多地少,所以分配起來也只能折中。兄弟一個的分一片,兄弟兩個的分兩片,兄弟三個也是分兩片,兄弟四個的分三片,兄弟五個也就分四片。當然,兄弟五個的很少。同時,在分配計算的時候,是包括已有的宅基地的。
一家幾代人50口人才一片宅基地,應該是大部分人不是農村戶口的原因,當然也可能是都是分配過宅基地之後才出生的人口。既然有那麼多的人口,戶口本肯定不在一起。農村的家庭,是以戶口本計算家庭數量。比如父母是一個戶口本,而自己與老婆孩子一個戶口本。雖然為一家人,但從家庭的意義上是兩個家庭了,也就是兩戶人家。
如果已不是一戶人家,而且都是村裡的戶口,完全有理由向村集體申請宅基地。事實上,村裡可能也沒有宅基了,因為早在三十多年前分完了。現在的一戶宅的政策出臺,目的就是盤活空置的宅基地,讓沒有宅基地的人有機會獲得房子。這個獲得的過程十分複雜,可以說一地一政策。有土地可分的,可能直接分配了,但可能性太低。宅基地少的,有的地方是以拍賣的方式讓村民合法獲得宅基地。
事實就是那麼殘酷,三十多年前的宅基地是免費分配的,而現在花錢去拍賣,甚至花錢也買不到。這不是村裡不分配,因為真的沒有地,更沒有政策支援,沒有一個地方敢把耕地劃為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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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小馬哥聊農業
我來回答,其實解決的方法很簡單呀:只要戶口是農村的,子女們成家立業之後可以申請新的宅基地呀,這個很正常啊,但是幾十個人要是有城市戶口的就別想了。
回答這個問題很簡單,但你所說的幾十個人就一塊宅基地這個現象很匪夷所思,這是什麼情況?下面咱們從宅基地角度來看看詳細的說法。
農村宅基地是怎樣使用的?
1、僅限農村戶口使用。你所說的一塊宅基地應該是老人的,老人的子女成家後,如果需要分開住,只要子女是農村戶口,就可以申請新的宅基地。這個是有依據的,可以參考一下新土地法相關內容。
2、城市戶口不能購買農村宅基地。現在咱們可以說說一家幾十個人居然使用一塊宅基地這到底是為什麼呢?難道是新宅基地批不下來?如果都合乎條件,那就是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不作為。如果子女中有把戶口遷往城市的,那這些人肯定沒有農村宅基地,這個就正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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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山水人在桂林
在農村只有一塊宅基地,幾代人50口,怎麼解決住的問題。這個問題咋聽之下,覺得太不可思議,但是仔細想想其實還是有的,並且我就遇到過。
1.我遇到過的此類情況。在做一些關於農村工作時,發現大多數家庭一戶大概有四五口人,但是也有一些大家庭,一家會有十幾口人,甚至幾十口。
為什麼會有那麼多人在一個家庭呢,是因為他們四世同堂麼?當時我也百思不得其解,後來經過調查之後才發現,這戶家庭並不是傳統意義上的一個家庭。
雖然這樣的家庭是三世同堂或者四世同堂,但是其實他們都已經分戶了,有的是未分戶,但是實際上已經是各過各的生活。因為長輩老人的存在,所以只是一個概念上的一個家。家裡人大多已經外出打工,平時家裡可能就老人,或者幾個家庭成員在家,只有過年的時候老人的兒子女兒才帶著孫輩回來過年,這時候就是一大家子幾十口人。老人們的子女都有自己的想法,所以老房子可能也沒有建樓房,所以住不下這麼多人。
2.解決這類問題的辦法。解決這類問題的辦法很簡單,就是很多網友都說的分戶。農村家庭實行的是“一戶一宅”,所以一戶家庭就只有一個宅基地,家裡人口多要想獲得更多的宅基地,就申請分戶,分戶之後就向所在村委會申請新的宅基地。
一般在人口稀疏或者偏遠的農村,分戶之後申請新的宅基地是很容易得到批准的。但是有的村子申請新的宅基地,卻很難分到新的宅基地,例如人口密集的農村以及大多數都城中村,這些地方都是很難申請到新的宅基地。對於分不到新的宅基地的農村,一般只能自行違規建房。村裡對這種情況大多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會去過分追究。
總而言之,幾代人50多口,只有一塊宅基地在我看來有點像一個偽命題。就如同我們去做農村調查,在詢問家裡幾口人時,村民們大多會往多去報,以期望能夠獲得多一點的補助。常常會把已經分戶出去的人口加入其中,使得家庭看上去有幾十口,可是事實是什麼樣的,大家心裡都清楚。
至於為何會出現50多口人住一個房子,我個人覺得應該只是逢年過節時才會出現的情況。家裡的老房子沒有修繕或者建新房,家裡老人們的子女都外出工作組建了自己的家庭,有條件的戶口已經遷出在城裡買了房,只是逢年過節回來住幾天,所以不會在村裡修建房屋。而沒在城裡買房的,可能自己也沒經濟能力在村裡建新房,最終形成了一家50多口住一起的局面。
回覆列表
依人均土地少來決定解決辦法。
宅基地是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特有的,免費使用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土地的權利。如果集體經濟土地不少,幾代人50多人只有1塊宅基地,要麼是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委會被少數人把持,要麼是當地的鄉、鎮人民政府不作為。
客觀上,中國農村地區的生活結構還沒有理性化,同姓的大家族常常欺負人口少的其他姓氏之人。大家族的人口申請宅基地容易透過,其他人員申請很難透過,農村農民在宅基地申請、使用的實踐過程中,並不實際平等。村委會和鄉鎮人民政府有責任保護農村村民平等申請、使用宅基地權。
如果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特別少,不能實現一戶一處宅基地,2020年1月1日前,確實沒有辦法解決。新修訂的《土地管理法》對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情形作出了特別的規定,縣級人民政府可以採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