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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沂河淌睡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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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西湖驚雷
網遊——徹頭徹尾的精神鴉片
1.騰訊是網遊的頭部企業,2020年網遊收入1147億,網遊給青少年造成的傷害有目共睹:視力下降,學業荒廢,性格孤僻,體質下降,親子關係對立……每天幾千萬的青少年沉迷遊戲之中肯定是弊大於利。
2.騰訊具有強大的公關力,馬化騰擁有全國青聯副主席、全華人大代表的頭銜,騰訊股價有4.7萬億巨無霸市值,一個徹底的網遊巨無霸企業。新華社直屬的經濟參考報先發帖,再刪帖、改詞,重發,都改變不了網路遊戲就是貨真價實的“新時代鴉片、電子毒品”的事實。
3.騰訊股價在新聞報道當天大跌10%,市值蒸發4500億港幣,第二天卻逆轉,大張4.89%,這種過山車行情不會延續,儘管中金公司釋出對騰訊股價18%的預期,投資大鱷段永平大幅抄底,騰訊股價持續下跌絕對是大機率事件,股民現在跑路還來得及,切不可像新東方今年2月高點158元,如今僅有16元,跌幅90%。
4.中辦、國辦聯合釋出“雙減”通知,對校外教育、民辦教育重拳出擊,不可能也不能對網路遊戲視而不見。國家戰略不可能僅僅打壓校外教育培訓,而對網路遊戲這個偽文化產業熟視無睹?網路遊戲和校外教育都是毒瘤!
5.有人提出了“菜刀無罪論”,也有的認為網遊可以益智,馬化騰在上屆的兩會上還說網遊可以預防老年痴呆。甚至有人轉移話題,青少年沉迷遊戲是因為國家、社會、家庭給予孩子的壓力太大,社會和家庭應該給青少年提供讓青少年喜歡的娛樂、休閒、學習的活動。而這些觀點都是很危險的。網路遊戲必須嚴格管控,雖不是徹底消滅,但是對青少年上網要加強限制性政策,實名制+人臉識別,對16歲以下的青少年嚴格限制時長、充值金額等。青少年對網遊毫無抵抗力,極容易沉迷遊戲,不能自拔。
6.對網路遊戲必須加徵企業所得稅。騰訊及其若干附屬公司獲批為高新技術企業,相關子公司可按15%的優惠企業所得稅率繳稅,而具備國家重點軟體企業資格的若干附屬公司更適用10%優惠企業所得稅稅率。必須嚴格管控,把網遊公司清除出高科技企業,而應該執行中國企業所得稅稅率25%。騰訊2020年稅前盈利為1764億元人民幣,實際所得稅支出為198.97億元,為除稅前盈利的11.28%。遠遠低於一般企業納稅——僅為一般企業所得稅的45%。反觀華為這樣的真正的高科技企業,2020年營收是騰訊的2倍,納稅1010億,納稅金額是騰訊的10倍!因為騰訊很多企業註冊在開曼群島,鑽政策的空子逃避了稅務監管,真是道德淪喪,社會責任盡失。騰訊大股東是外資企業,騰訊的絕大部分利潤都流到外華人的腰包。
7.網遊跟香菸、嗎啡、酒、教育培訓類一樣,是生活需要,但是國家絕不可能讓這些野蠻生長,國家對香菸進行專賣政策,禁止對未成年銷售,國家對嗎啡進行嚴格管控,只有藥劑師開處方才可以用於臨床;國家對教育培訓嚴格管控,非節假日不準進行學科類培訓等。國家對網遊更要加強監管,絕對禁止對未滿16歲的青少年開放網遊,對16歲以上的未成年人適度開放,對成年人也要進行每天限時限流。而且網遊必須實名制,人臉識別才能上線。儘管騰訊立馬實施新的遊戲限制措施,這些都改變不了網遊利大於弊的罵名,也撼動不了國家對網路遊戲加強監管的決心,畢竟青少年的健康成長關乎到國家和民族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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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遊對絕大多數人都是身心摧殘,玩家不會超過百分之一有好處的,只有資本在這裡面獲得了利益。國家應該立法,遊戲玩家必須實名制認證,一個人只有一個號,平時一天只能玩一小時,節假日不超四小時,無論什麼原因違反這個規定都重罰遊戲平臺。一次罰一百萬,第二次二百萬,第三次四百萬,幾何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