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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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京益企業法律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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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怡路同行
用人單位自僱傭員工的第一天開始,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且自第二個月開始直到滿一年為止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爭議的仲裁時效是1年,工資的爭議在職期間不受1年的限制,可以追討全部差額,但是上述的二倍工資在大部分地區目前被認定為懲罰性質而非工資專案,因此不論是否在職時效都是1年。
如果你還在職那就和公司提出協商,或者透過工會訴求;離職了當然就是勞動監察或者仲裁起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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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北京謝澤光律師
單位與你簽訂兩次勞動合同後,再簽訂的勞動合同就是無固定期限合同。你們單位的行為違反勞動法, 你現在的合同雖然是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實際上已被視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一,勞動法明確規定,連續簽訂的字以上的勞動合同,第三次勞動合同就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二。如果公司沒有與你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滿一年,視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根據你的描述情況,你大可不必著急,你現在已經與單位籤的合同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時,你可以向
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或者向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你好,對於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員工企業不主動與員工簽訂的分為兩種情況,第一種是繼續簽訂固定期限合同,你可以向公司提起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與簽訂的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反映,第二種是直接不簽訂勞動合同了,那麼員工可以自第二個月起主張一個月雙倍工資,勞動仲裁期限是自勞動者自知道侵權之日起一年內可以提起勞動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