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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火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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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喀爾巴阡
國家必須免稅!不僅免稅,各級政府還要倒貼資金扶植地攤經濟,為什麼?瞬間創造出千萬人就業!就這一項好處,就比任何一個龐大國企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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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子衿45380
不應該交稅,小本經營利潤微薄。再說放開地攤就是解決部分下崗失業人員的生活問題,他們自謀職業己屬不易,再徵稅就說不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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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財經裡的那些事
當然關於“地攤兒經濟”大家各持立場,說到底原來清理地攤兒,是為了街道整潔,給居民生活更好的環境;現在重啟地攤經濟,是為了提升就業,拉動經濟!
地攤是見效最快的促就業方式,它的優點是參與性和群眾基礎非常強大,只要你放開,就有的是人會去做這個生意,缺點也很明顯,容易形成髒亂差,而且很難管理,對政府來說基本收不上來稅。
而說到稅我最有發言權了,很多人都知道擺攤不太需要繳稅,那到底為什麼擺攤兒不用交稅?稅收上的法律依據是什麼呢?
首先擺地攤從事經營活動,屬於無固定經營場所的攤販;根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二十九條 無固定經營場所攤販的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規定。如果當地政府還未作出明確規定,則依據《個體工商戶條例》暫時不需要辦理營業執照。
沒有執照也就無法取得發票,自然無需繳稅。
其次就算辦理了營業執照之後交稅是分情況的,
1、如果辦理營業執照的是公司的話,只要你的公司沒有收入,也就是說只要你的公司沒有開發票,那麼你的公司是不用交稅的,因為公司的交稅是透過發票來定的,但是如果你辦理的營業執照是個體的工商戶的話,那麼就要分幾種情況了。個體工商戶的繳納稅在國家的法律中,
2、有三種規定來對個體工商戶進行稅收:
(一)、對個體工商戶營業之後,對他的店鋪進行賬本的檢查,然後依據賬本上的記錄來對他進行稅收,這種方式的前提必須是個體工商戶是按照國家稅務部門的相關規定,進行了合理合法的賬本記錄,可以讓稅收部門進行準確的計算,如果所做的賬本是不合理或者不合法的話,那麼該個體工商戶是不能透過這種方法進行繳納稅的,或者說將自己的賬本按照相關的規定改好之後,再來進行。一般來說,稅收部門進行檢查賬本來收稅的,那麼該個體工商戶的各種相關證件是十分齊全的,並且他們的賬本記錄的十分清楚,讓稅收部門一目瞭然。
(二)、對個體工商戶進行定期定額的稅收:關於進行定期稅收,那麼則代表該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的規模比較小,只有幾個人,不能夠進行完整的精確的賬本的建立,這種情況下,稅收部門會透過對該個體工商戶的實地考察,來對他進行合理的稅收,並且會和個體工商戶約定繳納稅收的時間;
(三)、核定徵收:核定徵收是對一些特別情況的個體工商戶來進行的,一般是透過法律的規定,稅務部門對其進行相關的檢查發現該個體工商戶不滿足上面的查賬稅收和定期定額的稅收,那麼就會由稅務部門對該個體工商戶進行核定,決定該稅收部門需要定期繳納多少的稅額。
總結:
臨時性擺地攤兒不用交稅?
月收入在20000元以內的,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免稅。如果超過20000元,就會有增值稅、城建稅、教育費用附加、個人所得稅等。
總之,稅務部門對臨時擺的地攤一般不徵稅,這也體現對弱勢群體的一種照顧。另外地攤屬於臨時經營,一般達不到起徵點,所以不用交稅。
希望對地攤兒經濟的重啟,既能讓城市迴歸煙火氣,也能保證市民生活環境,消費質量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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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易辰元
剛擺攤回來,地攤不需要繳稅,但是需要你交場地費,有些擺攤的地方是別人的場地,你佔用了就需要交錢,要不然人家不讓你擺。
還有一些地方,不需要你交,看地理位置了。
現在國家對於地攤管理,還沒有一套成熟的系統,只能期待後期能夠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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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草塘
地攤也是一種經營模式,我認為適量繳稅是應該的。
首先,地攤沒有了房租的壓力,拿房租的2--5%來繳稅,對於經營者來說也不算太多。
再說,如果絲毫稅收也沒有,那麼對於城市管理來說,人員調配的資金從何而來,國家的稅收又如何保證?
還有,收稅對於商業地產也是一種變相保護,不至於過分擠壓房地產的生存空間。地攤如果零稅收,那麼,商鋪必然大量空置,從而降低人們對於購買商業門市房的熱情,進而影響整體地產行業,而地產業又關聯著許許多多其他工業產業,關係著千家萬戶的飯碗。我想,政府也不願看到地產崩潰的。
適量繳稅,利國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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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樹浦自忠
地攤經濟應該搞活,這是經濟學的一個基本原理。大家想一想,人類的經濟活動是不是從地攤經濟開始的?所以我認為地攤經濟就是國民經濟的”最後一公里”。多年來,我一直呼籲應該放開地攤經濟,不過人微言輕,說說而已。
另一方面,地攤經濟也需要管理。我們往往犯”一管就死,一放就亂”的錯誤。地攤經濟照樣應該納入城市管理,收費是正常的。當然,不管以什麼名義收費應該適當,既不能傷害地攤經濟也不能滋生新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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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三女一男的理財之路
朋友你好,你的這種擔心可以理解,擺地攤雖然不用開店,不用辦理營業執照,但是確實也是一種商業行為,由於擺地攤一般都是自己家小本經營,可以參考營業額小的店鋪來作為參考,國家在此方面有規定,如果達不到增值稅起徵點的(月銷售額5000—20000元,各省有所不同),可以免徵增值稅、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稅。所以來說擺地攤是不用交稅的。
但是雖然不用交費,但是需要交納一定的衛生管理費,以我家門前的一個賣蘋果的為例,他買了兩個攤位,每年需要交納200元的管理費,這其中包含了攤位費和衛生費,每個月有3個集會,每年12個月36個集會,平均到每個集會的攤位費才3塊錢,還是很便宜的,每次集會過後的第二天收了費的人都會進行打掃。
今年由於疫情的影響了經濟活動,國際開放馬路市場,使得當前地攤經濟火爆,其根本目的也是未來促進消費,加快商品流動,繁榮經濟,還增加了不少工作崗位,這個政策還是非常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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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遁逃者
稅不用交,因為本就是小本經營,收稅不僅不合理也不好執行,但是費卻跑不掉,現在不用交,將來也得交!
首先,僅僅靠攤販自我管理,一定會亂套。如果說社會競爭符合叢林法則,那麼往往越是底層的生態位,競爭就越是殘酷 ,很多人不明白一個菜場裡相鄰的兩家水果攤販為何會明爭暗鬥,甚至會撕破臉大打出手,難道就不能和氣生財嗎?事實上,這往往還是有市場管理人員在進行嚴格的管理。
北京是國家首都,北京形象代表首都形象、國家形象。作為全國首個減量發展的超大型城市,有著自身的功能定位和管理要求。以首善標準抓好城市精細化治理,意味著北京必須注重保持城市應有的秩序,不應也不能發展那些不符合首都城市戰略定位、不利於營造和諧宜居環境的經濟業態。
該文並非只是主觀臆測和一味的講大道理,而是列舉了一些過去發生過的事實,所以還是很有說服力的。
其次,已經有地方開始收費了管理費、衛生費、攤位費,這些都是前些年城管或者有關部門收取地攤費的名目和理由,從實際執行情況看,也從來沒有減免過,但是今年的情況有些不同。
二是地攤經濟一下子之間被抬得有點高,從宣傳力度和用詞上看,上升到保民生、保就業,中國生機的高度,所以,地方上在執行的時候,必然會用力過猛,什麼日入一千,月賺4萬的新聞都被熱炒。
這樣一來,短期內不會有多少地方會開啟收費,但也不是沒有,比如浙江諸暨就實行對佔道經營的攤位進行收費 ,支一個10平米的奶茶攤,一晚上收費8元。“據說”大家都比較支援,而且也“不貴“。
第三,長期看,地攤“恢復”收費是必然趨勢還是那句話,地攤的管理會佔據城市管理部門大量的精力和資源,不收費是不合理的,現在就業情況不好,可以犧牲一些其他的利益,但是未來經濟形勢一旦好轉, 地攤恢復收費是必然的事情。人就是這樣,在沒有工作沒有收入的時候,就可以放下面子,以民生為要,但是一旦形勢變好了,就會認為乾淨整潔更重要,文明衛生更重要,這一點,幾千年的老人家就說過了,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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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Liao雨航談稅
地攤經濟火了,那擺地攤需要交稅嗎?
估計不會交。
如果收稅,適用按次收稅,個人每次收入500元以上的得交稅,500元以下的不交增值稅。誰知你每天賣多錢。如果按賣錢額定額收稅,不符合當前的形勢。活不下去了才擺地攤,收稅影響太不好了。如果收稅,國家也會出臺相應的免稅政策。這是我估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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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張涵爸爸
不要交。5000元為起徵點。很多的小店都不要交稅了,這是國家的新稅規,我想大概是建設和諧社會的需要吧.想想看,擺地攤,開小店大部分都是下崗失業人員和進城的農商,是應該得到政府支援的啊。起稅點,又稱“徵稅起點”或“起徵點”,是指稅法規定對徵稅物件開始徵稅的起點數額。徵稅物件的數額達到起徵點的就全部數額徵稅,未達到起徵點的不徵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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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瑞安安
理論上是應該交的
但目前經濟形勢下,主要任務是保就業促經濟,一些小企業都實行了免稅優惠,地攤更是不用交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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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咿爾呀呼嗨
現在不用交稅,以後就不好說了。
不管是作為消費者還是經營者,希望大家在參與地攤經濟的時候,希望注意衛生和秩序,美好的事物是應該被珍惜的,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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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國家政策為鼓勵個人創業,扶持個人經營方面提出很多惠民政策。個人地攤暫時不用交稅,但需向城建部門交納一定的管理費用,有些地方還需交納衛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