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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喵嗚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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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江湖人稱蒙古包
如果是自己出全資購買的房子就用自己的名字,這可是屬於自己的個人財產,到啥時候都沒有麻煩事兒。如果是男女雙方所投的資金購買的房子就以夫妻雙方名字添寫房產證,屬於夫妻雙方共有財產,詳細情況可以讀一讀新婚姻法,或諮詢相關法律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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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切不可從演
個人覺得用自已的比較合適第一有底氣’第二就算將來有茅盾只要拿出證明對方是什麼也得不到第三也能讓女孩覺得你是一個有安全有底氣有能力的一個人/也許是個人的想法勿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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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宜居昆明
我是楊恆希望回答能給你幫助
一、婚前該落誰的名字?
(1)在滿足購買條件和購買要求留自己名字(滿足限購政策)
(2)如自己還有再次購買的打算擔心限購政策,落父母的名字。
(3)如貸款買房因為徵信不過或者不能貸款,落親屬的名字並簽署相關協議。
二、婚後該落誰的名字?
(1)結婚後買的屬於共同財產落夫妻誰都可以。
(2)如給弟弟或者小舅子買的建議落自己名字
三、買房這個東西涉及較大,任何人都不如自己可信,婚前不建議把房落在女朋友身上,如父母年紀較大也不建議落戶在父母身上。一切都看您自己怎麼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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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鄉村劉肉段
農村小夥要買房子了,該用誰的名字買呢?
買房子用誰的名字好,就要看自己是出於怎樣的一種目的了,其中是各有利弊。
像有的家庭孩子要買房子,可是自己沒有公積金,但是父母有公積金,要是為了省錢可以用父母的名字買房。不過,這樣房子是誰的名字誰就取得了房子的物權。以後孩子想換房子或怎麼樣,父母不同意是任何人都不得妨礙的。
買房子嘛大概都是為了結婚,農村很多人都認為孩子結婚之後如果房子是孩子的名字,萬一這以後小兩口不和過不下去鬧離婚了可能房子就要被分走一半。要是有這種想法的擔心的就有點多餘了。現在明確規定,房子如果是婚前購買的,婚後要是沒有明確的說明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那房子還是屬於個人財產,不管兩個人結婚之後生活多少年,離婚了也是不用分給對方的。
根據現在的情況,現在大多數人都是按揭買房的,要是自己付的首付,婚後兩個人共同償還的,那如果有一天離婚了還是要分給對方的,這是沒什麼說的的。所以買房的時候考慮清楚裡面的利弊,就知道該用誰的名字最合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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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白手大叔
農村小夥要買房子了,該用誰的名字買呢?是全款還是首付貸,徵信能過嗎,有沒有老婆?談到買房,這一系列的問題就在眼前,但是您不得不解決,人一生中就只有一個家,我們就得謹慎,特別是我們農村人,對於在城市買房,算是一件人生大事了。
如果是單身,沒有什麼考慮的,直接寫自己名字,我當初也是這樣辦理的,我把房子辦理好了之後,才告訴父母,不是因為名字的事情,是想給他們一個驚喜,因為農村娃進城市買房子了,是好事,絕對的好事。像我們那邊就比較窮,一件買房子的事情可以讓夠左鄰右舍聊幾天了。
若是剛剛談戀愛,很簡單直接,婚房求婚,成功了就直接領結婚證,然後兩人同時辦理購房合同書,寫上兩人的名字,簡單直接,兩個人一起倖幸福福擁有一個家,就是一件快樂的事情,人生幾十年一混而過,考慮多了,時間就浪費了,對吧。
如果自己是單身又是疾病纏身,那就考慮把父母名字加上去,不要考慮那麼多,我真的是很直接的,每個人的觀念可能不是一樣,我認為錢是身外之物,快快樂樂與家人朋友好好相處,這才是重要的。
作為如我一樣的農村人,買房固然重要,但是理想比一棟房子要充實一點,當初我買房不是因為想去城市,而是我希望以後孩子有更好的教育,有一天孩子沒有能力生活,我也沒有能力賺錢的時候,至少回到農村,我們還有一畝三分地是可以讓自己活得像樣。
所以,重要的事情,乾乾脆脆去做,高高興興去行動,也到該自己做主的時候了,哪怕是錯了,就是錯了,不必自責也不必擔憂,未來是經過自己的努力才會獲得的,掙錢掙利只會讓自己變得更加累。大家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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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自己出全資購買的房子就用自己的名字,這可是屬於自己的個人財產,到啥時候都沒有麻煩事兒。如果是男女雙方所投的資金購買的房子就以夫妻雙方名字添寫房產證,屬於夫妻雙方共有財產,詳細情況可以讀一讀新婚姻法,或諮詢相關法律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