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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神馬快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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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股權跨界思維
股東比較多,不是分配的問題。
更多的是權力分配。
公司剛起步階段,應該把控制權掌握在少數股東手中。這樣便於公司決策。
在股權設計上就需要透過公司章程,持股平臺或者說是投票權委託,一致行動人協議,股權代持等把控制權歸集到一個人身上。
對於利潤分紅可以按照資金的比例來分紅。
當然最好不要一下子把股份都分完了,還要考慮到預留股份激勵團隊以及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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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往無前遠山e
全員合夥,
這條路肯定是對的。
(不然光用工成本就足以壓垮公司)
人這麼多,又如何平衡各方權益?
第一步先分兩類人:
第一類:運營者,即全職參與的人
第二類:非運營者,完全不參與運營的人(只投資拿收益的人)或者做兼職的人。
在股權上,第一類人全部股權佔比在51%~70%;第二類人的股權總比例在30%~49%。
第一類人繼續細分:
按營運流程劃組,比如你的自媒體公司:
2、技術服務者:包括內容釋出的人、網路客服和資料統計的人等。
3、運營管理者:就是制定規則、協調組織、管理事務性工作的人。
4、財務管理者:負責財務的人。
(最少的架構要保證以上四個)
在合夥人中找出能夠負責每一組工作的人,這四個人就是核心成員,佔據股權的多數部分。
如發起人也是運營管理者,佔34%的股權(一票否決權),其他三個各佔10%,剩下16%是其他全職者。
20%是非運營者的。
這裡有個點要注意的是,非運營者要明文確定不參與經營管理活動,不得擾亂經營決策。
同時,有一點是可以鼓勵非運營者做的,就是讓他們在資訊素材採集上,人人都可以參與(也僅僅能參與這件事),一旦公司採用,每次都有獎勵,把合夥人激勵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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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上市公司法律觀察
公司股東太多,一定要有一個靈魂性的人物,在有紛爭的時候能一錘定音,避免意見不統一,無法形成有效決議,形成公司的僵局。
公司的表決權和分紅權可以分離設計的。
因為問題所提供的資訊太少,很難去給一個準確的答案。
股權的分配多少需要對於每一個股東對公司的貢獻進行衡量,只出資,不參與運營的可以只享受分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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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康愉子
公司的股權結構,會影響到公司的組織結構設計和公司的治理結構。所以,不管是股東比較少,還是發展到後來股東比較多,股權設計方案都需要比較謹慎。
上市公司和創業公司裡,都有很多因為股權撕逼的例子。
比如2017年萬科的股權之爭,最後以王石退場落幕。之後,上市公司中的白馬股伊利和格力,都立刻有了應對“野蠻人”的舉措。背後,擔心的其實還是股權之爭重演。
同樣,汽車之家的創始人被新股東踢出局,甚至喬布斯第一次從蘋果黯然離場,甚至最近因為“退押金”被推到風口浪尖的ofo,歸根究底,背後都有股權之爭的影子。
當投資人和創始人之間,因未來公司發展的問題,有了爭議,如果創始人沒有對公司絕對的控制權利,創始人所帶領的管理團隊就很難推行自己的構想,容易受到投資人的掣肘,成為公司運營非常大的風險。
所以,公司的股權設計,最核心的目的是為了保證大股東或創始人對公司的控制權,這不一定體現在佔最多的股份,而在於擁有多少投票權。
具體的持股比例,可以是絕對控股型,佔比67%以上的股權。比如,王衛持有順豐68%以上的股權,在上市公司中,算是大股東持股很高的,他當然就有絕對的控制權。
還可以是相對控股,佔比51%以上的股權。中國改革開放之初成立的很多合資企業,基本是採取這種股權結構,上市公司中的一些國企,也是類似的股權結構。因為小股東持股比例也不低,也會有董事會席位,可以影響公司部分決策,但在關鍵問題上,大股東還是可以發揮控股優勢,比如核心管理層的罷免,戰略方向選擇。但是,這也容易出問題,比如中國企業在海外的收購案例,有些就因為不瞭解當地法律,沒辦法很容易實現控制。
最後就是不控股型,一般是大股東佔比20%左右。有一定的優勢但不控股,創業公司為了融資需要,通常會選擇這種方式,但要注意保留投票權。比如現在網際網路創業公司比較流行的一票否決權,以及同股不同權,都是為了不放棄對公司的控制權。
當然,也會有很多特例,比如華為,是典型的員工持股,任總的持股比例還不到2%。再比如之前出現股權之爭的萬科,在王石引入華潤之後,華潤雖然是大股東,基本不干涉萬科管理層的經營,是撒手掌櫃,大家也都相安無事。但還是需要謹慎,避免股權問題成為未來的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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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壹號股權
要有一個大股東,建立持股平臺1、要有一個大股東
無數的案例和教訓告訴我們,創業過程中一定要有一個領頭羊,這個人負責全域性,在股權上也是大股東,如果股東比較少,佔股70%、60%、51%都可以;如果股東比較多,怎麼辦,這個時候如果股權比較分散,那麼至少也要是相對大股東,也就是是單個最大的股東,並且他的股份比第二股東和第三股東和第四股東的總和要多。
大股東>二股東+三股東+四股東
2、股東數量很多的時候,就不要直接持股了2.1、大股東代持,由大股東代持其他股東的股份,減少直接持股的股東,直接持股,未來股東變化比較麻煩。
2.2、建立持股平臺,把其他股東都放到持股平臺中去,這樣也能減少直接持股的股東數量,即便未來小股東有變動,也只是在上層公司變化,不會影響主體公司。
3、公司的直接持股股東不要太多,所以題主的考慮是對的,當股東數量過多時,利用雙層持股結構就輕易解決了這個問題,公司創始人要保持控制權是有很多的方式的,直接持股佔有大股權比例、雙層持股控制方法、董事會控制方法、一致行動人協議控制方法等等都可以實現。主做股權設計、股權激勵,業餘愛好搏擊歡迎點贊、關注,有更多的乾貨諮詢合作請私信 -
7 # 企業一站式服務楊華龍
1,股東多的話如果是管理型股東,可以再成立一個持股平臺,讓其間接持股。這樣不會股東人數多不便於管理,並且可以回收表決權。也是要結合公司當下的型別與發展現狀,。
2,如果是資源型股東,可以約定轉化時間與轉化率,簽訂相關的協議,做好進入與退出條款的設定。
回覆列表
看對公司的貢獻大小以及幫助的資金大小進行分配,這是根據後期去融資,你和投資人一塊商量的公司市值和他所投的錢進行分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