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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布衣23117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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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紙家書
如果婚未結,可以認為:這個房子屬於男方,貸款歸女方。至於房子如何處理,要視情況而定。
涉及到婚姻房產問題上,“不動產登記”不是判定房產歸屬的唯一依據。婚前男方全部首付、登記為女方名字,可以視為男方對女方的附條件贈與——以結婚為目的的贈與。
從常理上推定,沒有人會心甘情願、無條件的自己出錢買房給別人。因此,如果婚未結成兩人分手,視同條件未達成,贈與不生效,房產返還。
關於貸款,首先從“名義還款人”上來講,基本確定必為女方——因為“名義購房人”為女方。其次,題主提到由女方一人償還,可以理解為是女方用其個人財產還貸,此部分錢,全部歸屬於女方。同理,女方也沒有義務白白花自己的錢給別人供房貸。所以,分手後,貸款應返還女方。
房子應該怎麼辦?以上結論是基本的分割原則。
但是,在實際分割時,會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例如,男方沒有資格購房怎麼辦?雙方同居長時間怎麼辦?一方有不道德行為怎麼辦?沒有足夠的錢給到對方怎麼辦?等等。
所以,在上述原則基礎上,多數以協商解決為主——也就是說,把怎麼分割的決定權,交給男女雙方自行商量著辦。
男女方協商解決。誰要房子,誰把對方付的錢補出來。如果雙方都不要房子,就買了。虧損或盈利,協高解決。
世上有這樣的問題,也只有男女雙方自已解決,總不會啼到法庭上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