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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心若止水168804448

    農村,現在已經悄悄在轉變,一般是按照贍養法律,共同負責贍養父母,女兒出嫁後,一般不去爭遺產,也許計劃生育兒女少的原因吧。但是按照繼承法,女兒有權繼承父母遺產,也有義務贍養父母。子女間因為贍養繼承,訴諸法律,勝訴是鐵定的。

  • 2 # 蘭之心73251516

    在農村確實是這種現象,女兒出嫁,孃家的財產都會留給哥哥或者弟弟,女兒什麼也分不到,但是贍養父母還是有責任的,有錢出錢,有力出力,財產大多數都是自動放棄了,很少有回孃家爭財產的,父母也就順其自然了。其實將錢財看淡一些,親情看重一些,什麼事情都好解決,你們贊同嗎?

  • 3 # 無紙筆618

    在法律上,兒女都有平等的財產繼承權和贍養老人的義務。但是農村上千年的傳統習俗,兒有繼承權並贍養老人,所謂養兒防老;女兒出嫁了就無繼承權和贍養老人的義務。權力和義務是對等的。

    想信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這種現象會越來越少,兒、女在繼承權和養老義務上都會一樣。

  • 4 # 清雨百合

    按照法律規定,子女都有贍養父母的責任義務。但是父母不能做到一碗水端平,寒了女兒的心,那麼年老時從女兒那裡得到的也許就是法律上的責任義務而已,僅此而已。

  • 5 # 迷糊人生515

    首先從法律上來講:

    1、子女在父母百年之後享有等同的繼承權;

    2、子女在贍養父母的問題上,子女(無論男女)都有相同的義務;

    3、繼承與贍養是兩個不同的範疇,不因贍養問題而剝奪了其繼承權。但若不盡贍養義務可另案起訴。一般法院會酌情依據情況對未盡或少盡贍養義務的一方在繼承份額上給予少分或不分的協商處理或判決。但這和繼承權是兩碼事(法律對有些特殊情況的會剝奪繼承權的,哪類人呢?自己去搜相關法律規定)。

    其實,我覺得都是一家人,為來繼承父母財產而鬧的“人仰馬翻”的把親情鬧沒了,至於嗎?姊妹之間有緣在一個鍋裡吃飯長大,想想小時候的情景?多些寬容,因家庭物質的東西而阻斷了親情的溫暖,不該!至於贍養父母,每一個做子女的都捫心自問:父母給予了我們生命並養我們成人,從良心、從道義、從人倫、感恩等考量,贍養老人也是我們做子女的不二選擇!

  • 6 # 夢遙掌櫃

    其實在農村重男輕女是一直流傳下來的觀念,一般財產和遺產都是會歸男孩所有,有一些女孩也要盡贍養的義務卻得不到財產。

    按照法律規定歸財產是“子”“女”共有,享有一樣的權利,大家也都是盡一樣的贍養義務。

    現在在農村,普遍的現象就是男孩繼承家產,贍養老人女孩是儘自己所能和看個人自己的孝心。有的人父母為他付出很多,卻得不到應有的回報,有的人還把父母趕出家門,甚至虐待,他們覺得父母的付出都是應該的一樣。

    現在很多人往往把自己的小孩看得比父母更重要,沒想過父母辛辛苦苦把自己養大培養成人等自己長大了要回報他們。

    其實財產這些都是次要的。不管是父母有沒有給自己錢,他畢竟是把自己養大的人,是自己的爸媽,只要自己有的首先都要儘可能的卻對他們好,百善孝為先,孝敬他們才能樹立好的榜樣,教育好孩子。

  • 7 # 長情公子

    感謝邀請! 首先,不管是過去還是現在,不管是農村還是城市,不管是兒子還是女兒,不管是法律上還是情理上,贍養父母都是應盡的責任和義務。這與貧富貴賤無關,這與父母是否給我們留下了多少財產無關。貧窮之家也能經常笑聲滿堂,富貴之家也見爭吵之聲。

    不過,在過去農村以及傳統的理念,養兒防老;女兒嫁出去了,就是別人家的人了。現在有很多家庭也依然是這個觀念,父母年老了基本上是和兒子住在一起的。女兒逢年過節去給父母送禮盡孝,或者將父母接到家中小住一段時間以盡孝道。這樣自古如此,約定俗成,倒也無可厚非。 其實,我還認為,不管是農村還是城市,現在我們面臨的問題是如何“養老”?這比誰來養老更為關鍵。我自小生活在農村,看到很多人嫌棄自己的父母,甚至經常大聲訓斥他們。養老是養老了,孝道肯定是沒有盡到的。而過去一個家庭,子女眾多,做父母的大都有偏愛么兒的觀念和行為,讓其他子女寒心,也影響了兄弟姐妹家人之間的謙讓和友愛。

    父母子女是最親密的血緣關係和最重要的倫理綱常,卻也是一門很大學問。尤其是現在,每隔10年、甚至是5年,思想觀念和生活方式都有很大的差異,我們和年邁父母一定在生活觀念上有很多衝突,這個時候,我們一定要經常提醒自己,孝道為先,採取尊重的口吻去跟父母溝通;而不是嫌棄父母,只是給父母一碗飯吃而已。同時,我們也必將為人父母,我們要為子女做好榜樣,教育好子女善良和尊敬;將來我們老了之後,我們的子女在贍養我們的時候就會做的很好。簡而言之,做父母的一定要會做父母,做子女的也要會做人子女,這樣我們家庭就會更加和睦,生活更加幸福!

    父母是子女最大的財富,子女是父母最大的寄託。贍養父母和養育子女,是責任義務,也是幸福的源泉。前世五百次回頭,才換得今生插肩而過;父母子女之間的情分又得多少世的修行呢?願天下父母都能幸福安康,願天下子女都能幸福健康成長,願天下家庭都幸福和睦平安!

  • 8 # 野靈芝及靈芝孢子粉

    從法律層面講,兒子和女子享有同等的繼承權和承擔同等的贍養義務,並且在具體的司法過程中,也都是嚴格地執行這一原則。但在中國農村"養兒防老"的傳統觀念下,兒子是主角,女兒只是在道義上有繼承權和贍養義務。

    但是,現實情況和人們觀念都發生了變化,女兒和兒子都一視同仁了。女兒也是傳承人了。

  • 9 # 洞察三農永珍

    問題:在一些農村兒子繼承父母財產女兒出嫁無權繼承財產,父母老了女兒需要給父母養老嗎?

    我來和大家分享一下我們這裡的農村地區在父母養老及財產繼承方面的一些現象,我們這裡屬於山區農村,也是比較貧困的地方。在農村生活的人們都知道,人們常常會說這樣一句話“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女兒嫁出去之後,在孃家生活的時間非常有限,除了逢年過節需要禮節性的回趟孃家,其他時間回去的都比較少,而且在平時的贍養父母方面確實有缺位的情況,畢竟沒有長期在一個家裡生活,也沒有定期給老人贍養費,有些嫁的遠的回家看看的日子就更少了,同時加之人們生活比較窮困,即使父母去世,也沒有什麼財產,就一樁房子和幾畝貧瘠的土地,一般也就留給了兒子,外嫁的姑娘也沒有人爭要過,好像一直都是如此。

    上面是我們這裡農村的情況,在法律上,子女都有贍養老人的義務,同時也都是老人財產的繼承人,那麼是否可以繼承老人的財產,繼承多少也並不是子女們共同平分那麼簡單。即使在農村地區,法律上也是用同一條,先是儘自己作為子女的贍養義務,後才是繼承財產的問題。如果在父母在世的時候,由於出嫁了,沒有盡過贍養義務,什麼叫沒有盡贍養義務呢?比如老人生病臥床不給治療,老人冬天無棉衣穿不給購買,老人日常生活缺資金不給等是沒有盡贍養義務。那麼自然在繼承遺產的時候也沒有自己的拿一份了。反之,如果自己盡到了作為女兒的贍養義務,那麼自然也應該繼承父母的財產。

    在農村,一般情況下都沒有子女為了遺產的事情爭,因為農村的窮日子,父母一輩子也沒有多少錢,又都是兄弟姐妹的,為了幾個錢傷了感情划不來,但也有特殊的情況存在,所在的村子徵地拆遷啥的,父母手裡確實有財產的,父母走的時候沒有立下遺囑的,兄妹之間可能會為此走法律程式。財乃身外之物,子女之間應該彼此遷就,死者為大,別為此爭的老人都不安寧。

  • 10 # 懶散的魚941

    按法律,兒子、女兒均有贍養父母的義務,與是否繼承財產無關。當然啦法律同樣規定了兒子、女兒也有相同的繼承遺產的權利,但是父母做主全給兒子,那是他們的權利,並不能以此為藉口而不贍養。

    身邊大多數家庭是,兒子預設為父母養老送終,女兒平時及節假日會去看看父母,幫洗澡、理髮、洗衣、洗被搞衛生,買點老人愛吃的小吃或者買點魚、肉。生病了,兒子、女兒輪流伺候,經濟上兒子出大頭。

    既然有大多數就會有少數,記得親戚家哥哥曾在飯桌上感慨遇到的一件事,哥哥是賣電器的,那年夏天特別熱,基本是離了空調沒法活,再小氣的老人都裝上了空調,有一位老人的女兒捨不得爸媽乾熬,在哥哥那邊訂了空調約好插隊第二天緊急為她父母去安裝,結果哥哥到了那邊被老人的媳婦攔下了,堅決不允許安裝,哪怕老人的女兒在旁邊說了,空調錢及電費全部女兒出,以後老人去了,空調也不拆走,媳婦依然無理由不允許安裝,僵持到最後,哥哥還是把空調拖回來了,感嘆老人可憐。

    雖然是少數,這些例子也不少。另一位老人三個兒子一個閨女,老人把一生存的幾十萬全部給了兒子,女兒一分沒有,老人生病全程女兒照顧,兒子該上班的上班,難得過來看一次,老人想吃好的都是告訴女兒去買,從不和兒子要吃要喝。最後老人去世後兒子們無所謂甚至還嫌耽誤了上班,女兒卻總在家哭,覺得父親走的太快,還沒能多伺候父親些日子。

    最可憐的老人是,兒子不管女兒不問

    農村雖然重男輕女,一般生了兒子別人會恭喜,生了女兒都會誇有福氣,老了不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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