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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鬼谷雜談

    挺慘的經歷

    你跟父母借錢做生意,不管你經營什麼,看標題你應該賠錢了,還不上了!而且老婆還覺得過不下去,離婚了。事業愛情雙失敗,不管從什麼角度講,都是挺不容易的!

    做為男人,要有擔當!

    女人跟你一場,付出感情,人生經歷,說明人家本對你看好的,可是自己不爭氣,導致事業失敗。女人本就不容易,男人應該多理解一下,你借來的錢是做生意的,老婆又沒有揮霍。所以你老婆本就不該承擔這個還款責任。人家跟你一場,沒過上好日子,還讓人家還錢,確實不公。

    法律無情,人間應該有愛。

    按照法律上講,你們的收入和負債都是共同的,女方確實應該掏錢還債;可是女方在社會上賺錢能力,社會地位等,多數很難攢下錢,支付能力比較差。跟你離婚,命已經夠苦了,何必再去讓人再去承擔還錢的痛苦!人家也是人,想過上好日子,既然分手了,就應該給予祝福,不要再糾纏了。錢什麼都不是,是爺們賺回來就是了!

  • 2 # 正直西柚lP

    上法院告她,婚內財產共同,債務共同,你要是掙錢了,離婚時能沒她的嗎?別管男人女人,首先她是個人,人活著誰容易,今天的女人是不那麼值得同情的。

  • 3 # 登州府人仕

    1.借錢時有沒有向父母寫借條?如果寫了底下借款人是誰籤的字?如果沒寫借條確實不好舉證是要的還是借的。2.做生意辦沒辦營業執照誰是法人代表?3.你得向法庭出示你前妻參與經營且有利潤分紅的證據,如果有工資單則只能說明你前妻是給你打工的,或者根本沒有工資單?4.如果以上證據對你不利你還可以出示你前妻參與你生意並且能做出重要決定的相關證據,比如合同上的簽字,財務方面的簽字,以證明你前妻是與你共同經營生意的人而不是帶薪或免費的從業人員。如果以上都不能提供,那隻能說明你從你父母處借錢做生意賠了,與你前妻無關。如果你硬是要說你掙的錢用作你夫妻二人的生活開銷了對不起你也得拿出證據來,即便你不做生意也得打工掙錢養家不是嗎?你又沒說你前妻是不是一分錢不掙。做生意賠了不可怕,可怕的是一個女人跟了你沒過什麼好日子背了債你還想撈回點什麼來。說這麼多你看明白沒呀?你前妻把生意幹黃了你拿出證據來可以索賠否則免談。

  • 4 # 李愚公笑不死你740

    如果當初有借款字據就好了,可惜多數人跟家人借款沒有留字據,這就是隱患。法官一般不會去給你認真查實,吃虧的還是你跟你父母。教訓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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