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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ir聊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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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淘氣面試官
假設新公司真的是自己心儀,那就如實和新公司坦誠相告,相信新公司會體量或給寬限期。
你要做的:
1、繼續找原公司,即便公司搬遷,依然是可以想辦法找到的。就算公司主體不在了,老闆法人還在,找他們說明情況,補開個證明不難。如果對方不配合,可以上升到勞動法監察層次。
2、開具就業失業證本身是依賴解除證明的,嘗試去開具部門,說明情況,看看能否調閱影印。
3、假設上述均不可行的情況,看看能否找B公司,簽約後離職,讓B公司開具解除合同證明,可能會涉及B一些利益費用。
個人建議主要精力放在第一條上,精誠所至,金石為開。
你好,原單位的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丟失了,一樣可以找工作,一樣可以入職新單位,因為也有很多企業不需要你的上家單位的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再者你手上還有一個失業證,這個也是可以證明你已經與原單位解除了勞動合同關係,不存在什麼糾葛,如果新單位必須要你提供解除勞動合同證明,那麼這個失業證也可以用的,它與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果你擔心入職新公司的時候人家要求你提供原單位的解除勞動合同證明,那你可以先問一下新公司的工作人員能否用失業證代替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像新公司的人說明情況,爭取新公司的理解。如果新公司說可以用失業證代替原單位的解除勞動合同證明,那最好;萬一不行,那你最好還是找原單位重新開具一張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但偏偏你的原單位已經搬遷了,不可能為了一張紙跑那麼遠,怎麼辦呢?簡單。你肯定有前同事的聯絡方式吧,也知道原公司的單位名稱吧,直接跟前同事聯絡一下,找到公司的人事部門說明情況,請他們重新開一張證明就行了,既可以給你傳真過去,也可以給你郵寄過去,入職新公司的問題也就可以解決了。
總的來說,入職新公司已經鐵定了的,就缺原單位的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是個小問題,很容易解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