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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去法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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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老胡說三農
除非你讓醫院更正你的病例(不過,這也很難),否則,保險公司是不會理賠的。
為什麼呢?
保險公司對客戶的理賠需要理賠證據,這些證據必須具有權威性,並且真實有效,無任何瑕疵。醫院醫生所出具的病歷就是重要證據的一種。病歷是否寫錯,保險公司與被保險人都無權隨意界定,對於保險公司的理賠人員來說必須以醫生所出具的病歷為準,否則,他根本不敢對客戶進行理賠。因為,病歷等理賠證據是需要省級分公司存檔備查的,總公司的理賠稽核人員也會不定期地對某個人的理賠檔案進行抽查,“證據不足”進行理賠的責任根本沒人敢於承擔。所以,寫錯了病歷就無法理賠了。
如果自己購買有保險產品,在住院時一定要與醫生進行有效溝通,要求醫生認真並且據實填寫病歷等相關住院資料,以免造成保險公司“拒賠”的不利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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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糖糖爸比001
回去找主治醫生改一下,或者重新寫一份病歷就可以了,然後蓋章。
我有幾次幫助客戶理賠,發票列印的名字錯了,回去讓醫生重新把正確的名字寫一下,名字上蓋章就可以了。
小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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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玄奇666
那要看寫錯的內容是不是關鍵資訊,如病理報告、疾病診斷等,對於重大疾病保險責任的合同來講,非常重要,會影響到理賠結論;但某些地址、聯絡人或物理檢查的內容寫錯,影響不大。再者,有些病歷寫錯對於生死兩全險,影響也不大。總體來講,寫錯的內容與客戶申請的賠款事項一對一的相關。病歷是直接證據,證明力強,法官採信的可能性大,所以病歷對雙方都很重要,申請人不能忽視錯誤病歷,一旦發現錯誤,務必需到醫院予以更正,這樣才能順利獲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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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城市惠民保險
病歷若出現書寫錯誤,需要按照《病歷書寫基本規範》(衛醫政發〔2010〕11號,2010年3月1日施行)修改:
病歷書寫過程中出現錯字時,應當用雙線劃在錯字上,保留原記錄清楚、可辨,並註明修改時間,修改人簽名。不得采用刮、粘、塗等方法掩蓋或去除原來的字跡。
上級醫務人員有審查修改下級醫務人員書寫的病歷的責任。
可見,若情況屬實,病歷書寫有誤還是可以修改的,一般有以下兩種處理方式:
1、找主治醫生最省時省力的一種,如果發現病歷有錯,及時找到主治醫生說明情況,一般情況屬實,醫生大都願意修改,按照《病歷書寫基本規範》,在錯誤處進行修改,修改後經由上級醫務人員審查,最後加蓋醫院公章。
2、找醫務處醫務處有負責醫療安全管理,接待患者投訴、處理醫療糾紛的職責,倘若主治醫生並不承認有錯或其他原因無法更正,那麼,可以再來找醫務處溝通處理。最糟的情況就如案例一般,對薄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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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小貝智友
病歷,對很多人來說是個不起眼的東西。
很多人幾年都不去一次醫院,病歷早不知道丟到哪裡了;也有人覺得病歷無關緊要,讓醫生隨便填。
病歷如何填寫,對我們買保險也有很重要的影響。
今天,小貝就來說說,填寫病歷那些事兒。主要內容如下:
病歷對買保險有多重要
病歷寫錯,會帶來什麼影響
想要快速理賠,要注意這四點
一、病歷對買保險有多重要“人吃五穀雜糧”,生病去醫院是常事,但是能把病歷一直儲存完好的人並不多。
看似不起眼的病歷,對買保險有很大的影響:
1、健康告知以病歷為準
相信很多小夥伴都有這樣的經歷,買保險時看到健康告知問卷,想到自己好像幾年前得過某個病,但是病歷找不到了。這種情況,要不要告知呢?
國家對病歷保管的規定是:
門(急)診病歷由醫療機構保管的,儲存時間自患者最後一次就診之日起不少於 15 年;住院病歷儲存時間自患者最後一次住院出院之日起不少於 30 年。保險公司可以查到我們的既往病史,所以當自己不確定患了什麼疾病,也不要隱瞞。
如果忘記具體疾病,建議先和醫院溝通,條件允許的話,最好把病歷重新打印出來。
2、理賠稽核以病歷為準
保險公司確認我們投保時如實告知後,就會根據新提供的病歷,進一步稽核是否符合理賠要求。
如果診斷的疾病符合條款規定的情況,就可以拿到理賠金。
二、病歷寫錯,會帶來什麼影響病例和理賠息息相關,如果病歷寫錯,很可能引起理賠糾紛。
三年前,小李買了一款終身壽險,保額為3萬元,投保時符合健康告知。
如今,小李因為腎病綜合症住院搶救,期間已經神志不清、說話含糊,後經搶救無效身故。
小李的妻子拿著病歷和死亡證明去理賠時,被保險公司以投保時隱瞞病情為由,拒賠了。
原來,主治醫生誤把小李患病“20多天”寫成了“20多年”,保險公司認為小李投保時未如實告知,所以拒絕賠付。
保險公司只能根據病歷來稽核賠不賠,小李的妻子去找主治醫生溝通,修改病歷後又拿去找相關領導簽字,蓋醫院的公章,病歷才修改完成。
最終小李的妻子憑藉修改後的病歷,順利拿到理賠金。
可以看到,僅僅一字之差,就給家屬帶來了這麼多不必要的麻煩,差點無法拿到理賠金。
但站在保險公司的角度想,以病歷為標準理賠,是最公平的一種處理方式。我們能做的,就是確認好自己的病例,避免填錯。
三、理賠時,應該注意什麼常常有人說,某某公司的理賠就是快,其他公司就是不靠譜。
其實魔鬼藏在細節裡,比如病歷寫錯一個字,就有可能耽誤很多理賠調查和稽核的時間。
在出險時,大家都希望可以儘快得到理賠金,所以我們可以透過以下方式,提高理賠的效率:
1、瞭解自己買的保險
在理賠到來之前,我們首先要弄清幾點:
買的是什麼保險
保障範圍是什麼
理賠需要什麼條件
比如意外險只有意外事故才會賠。
像打架鬥毆、自殺這些都是由主觀意願造成的,意外險不賠。
醫療險要注意保險的保障範圍、免賠額等。
例如百萬醫療險一般都有1萬元的免賠額。治療費在醫保報銷後自費超過一萬,超過部分才能透過百萬醫療險報銷。
重疾險則要弄清對疾病的定義、賠付標準。
很多疾病並不是醫生診斷為某個病,就能拿到賠償,而是根據疾病的臨床表現和嚴重程度,符合合同定義的標準。
2、在合適的醫院就診
很多保險都規定了就診醫院的範圍,比如二級及以上公立醫院,如果我們去私立醫院看病,就不能拿到賠償。
因此,在買保險時我們就要把醫院的限定範圍記下來,避免生病時去錯醫院。
3、儲存和整理病歷
不少馬大哈看完病就把病歷丟了,沒過幾年連自己當時在哪個醫院都忘了。
病歷是理賠和投保的重要依據,大家還是妥善保管為好。
4、做好保單管理,和家人共享資訊
曾經有小夥伴問小貝:
如果小A自己買了一份壽險,忘記告訴家人,幾年後他不幸去世,保險公司會不會主動理賠?答案是不會,保險公司不會主動理賠。因為保險公司不是警察局,無法主動獲取你的生存狀態。
這就要求我們把所有保單定期整理一次,尤其是保障身故、重度昏迷的保單,一定要告訴親近的人。如果自己發生不幸,這些保單不會石沉大海,無法理賠。
小貝有話說其實,病歷寫錯這些失誤只會影響理賠的效率。
只要我們出險情況是真實的並且符合保險條款,投保時如實告知了自己的情況,保險公司就一定會賠。
回覆列表
1.“病歷寫錯了”是指什麼?是指本來符合理賠條件,寫成不符合了?還是反之?
2.保險公司理賠要以病歷等證據為依據。病歷是重要依據,但也不是唯一。而且病歷裡也有不需要寫的內容,例如化驗等檢查報告。
3.如果主張病歷寫錯了,需要提供相應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