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元芳有看法

    罰酒三杯,下不為例!這個判罰符合之前大多數人的猜測,破財免災,皆大歡喜。

    從我個人來講,我認為這個判罰是缺乏說服力的。范冰冰是娛樂圈的標誌性人物,就如同當年的劉曉慶一樣,對她的處理方式有影響甚廣的示範作用,當下娛樂業亂象叢生,需要猛藥去坷,為什麼不借助范冰冰事件來一次圈次整治呢,拿出一個范冰冰來祭旗,來警醒不更好嗎?一個多億的偷稅漏稅,補繳完事,這對於一個動輒數千萬元薪酬的明星來講,又有什麼震懾力呢?

    特別在看到後面的要求當中提出的“12月31日以前,影視娛樂業及相關從業人員要自查自糾,對偷漏稅行為進行補繳”這個內容,非常令人失望。出於這種判罰,我認為起碼可以說明一點,那就是這個圈子根子都爛掉了,結出的幾乎全是壞瓜,沒有幾個是好果子,如果徹查,那麼將是一個底朝天式的災難,這個圈子就完了。所以只好採取這種“主動認錯,既往不咎”的稀泥式做法。

    我們喊了幾個月偷稅漏稅,小崔掀起來如此之大的娛樂圈風暴,最後用這種方式收尾,挺讓人悲涼的。紙醉金迷的娛樂圈,已經被社會寵的不像話,成為藏汙奈垢的是非之地。錢對有些明星來講,算不得什麼,也形成不了威懾,因為他們終究會從觀眾的口袋裡摳出來。

    一個影響力如此之大的行業亂象,居然無一人獲刑,最後用這種方式收尾,可嘆可憐悲!

  • 2 # 大實話

    范冰冰“陰陽合同”涉稅問題大概是今年6月份被群眾舉報的,而根據新華網10月3日最新訊息核實:范冰冰在電影《大轟炸》劇組拍攝過程中實際取得片酬3000萬元,其中1000萬元申報正常納稅,而剩餘的2000萬元則以拆分合同的方式偷逃個人所得稅618萬元,少繳營業稅和附加112萬元,合計730萬元。與此同時,還查出了范冰冰及其擔任的法人代表的企業少繳稅款2.48億元,其中偷逃稅款1.34億元。

    而范冰冰這件事讓我們腦海中首先浮現出來的藝人就是劉曉慶,畢竟,2002年的時候當時紅極一時的劉曉慶因為虛假申報偷稅漏稅一千多萬可是直接被捕入獄了,為期422天,公司關閉,幾乎可以說是一夜之間一無所有。所以,范冰冰將要面臨什麼樣的處罰也是所有吃瓜群眾共同關心的問題。

    那麼,范冰冰女士將會面臨什麼樣的懲罰呢?范冰冰又會不會坐牢呢?范冰冰個人的演藝生涯接下來又會如何發展呢?

    首選,就偷稅漏稅這件事本身來說,既然現在已經是坐實其偷逃稅款的問題,那麼范冰冰及其公司所要面臨的就是加倍的稅款補繳並且還要繳納滯納金,所以,范冰冰接下來所要補繳的稅款就是上述統計的數倍。所以,就算是范冰冰之前賺的錢再多,那這次也是要傷筋動骨的了。而就刑事責任方面而言,根據《刑法》相關條例規定,因為這是范冰冰首次被稅務機關按偷稅漏稅進行行政處罰,並且此前沒有因為逃避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所以,只要范冰冰在規定期限內交完稅款,就不會追究刑事責任,也就是說,范冰冰不會像劉曉慶一樣坐牢了。

    所以,范冰冰的事情總的來說處理結果就是:加倍罰款,不用坐牢。不過,這件事情之後,范冰冰在娛樂圈的身價應該就是直線下降,娛樂圈一姐的位置估計也要易位了。

    透過這件事我想對一些娛樂圈的人士說:娛樂圈賺錢就好比是一條沒有紅綠的的高速公路,這裡也不會像普通的市區馬路那樣一直都有交通警察巡邏。娛樂圈有很多賺錢的機會,並且賺錢速度也很快,可能只要你膽子夠大,手段夠硬,那麼你的賺錢速度就會直線上升。但是,你們還要知道一個事實,那就是高速路是有服務區的,你們是需要停下來休息的,甚至是說,是需要在某個路口下高速的。如果一直壯著膽子往前加速行駛,那麼終究會超過你們的負荷,就算是蘭博基尼和法拉利也終究會翻車的。

  • 3 # 曾傑律師金融案件辯護

    范冰冰逃稅案,有人問,這個案子和當年劉曉慶案有什麼不一樣?

    第一:范冰冰個人存在逃稅和陰陽合同問題。

    具體就是在電影《大轟炸》中,合計逃稅730萬。同時其個人和工作室少繳稅款2.48億元,其中偷逃稅款1.34億元。而劉曉慶案,那時候叫偷稅罪,法院認定,曉慶公司偷逃稅額數額是667萬多元。

    電影《大轟炸》,本身遲遲未上映,卻把娛樂圈,資本圈炸出了大動靜。

    該片是由快鹿集團等出品,結果快鹿倒了,總製片人快鹿老闆施建祥,此人在電影圈和財經圈被成為“大撒幣之王”,號稱為了拍《大轟炸》,曾花4000萬請某個知名女演員演一週戲,之後施因為涉嫌非法集資等問題,早已遠走海外,慘遭紅色通緝令令。而快鹿案,也牽動了上海灘無數投資大媽的心。這個世界真不大,不知道這部電影還能炸出什麼東西來。

    第二:逃稅,首次違法免罰

    對於逃稅罪,最高刑是七年,2009年以後,刑法對逃稅罪增加了初次違法免罪規定,也就是本案的情況,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本案中,稅務部門對范冰冰及其工作室追繳稅款和滯納金、罰款,限期繳清後就不會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範的經紀人牟某廣涉嫌故意銷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罪。

    第四,劉曉慶案

    逃稅罪在2009年以前,叫偷稅罪,那時候沒有首次違法免罪規定,最出名的案例莫過於轟動一時的劉曉慶公司被控偷稅罪一案。2002年6月20日劉曉慶本人被刑事拘留,2003年8月16日被取保候審,被羈押時間長達一年多,但最終,其未被檢方起訴。但其妹夫擔任曉慶文化總經理的職務,以偷稅罪被判了三年。

  • 4 # 孤獨1749

    經過幾個月的調查,稅務局終於對范冰冰偷逃稅問題有了結論,這個結果也證明崔永元的舉報是真實可靠的,崔永元的個人聲望無形中又得到提升。目前其實不是不追究范冰冰的刑事責任,只是根據法律規定需要先看看范冰冰是否會拒絕繳納相關稅款罰款,如果不履行義務後期是可以追究刑事責任的,這些都是有法可依的,不代表以後一定不會追究,新聞報道已經說明了依據是刑法201條。

    刑法201條規定了逃稅罪,是指納稅人採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帳簿、記帳憑證,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的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偷稅數額佔應納稅額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滿百分之三十並且偷稅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或者因偷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又偷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偷稅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偷稅數額佔應納稅額的百分之三十以上並且偷稅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稅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佔應繳稅額的百分之十以上並且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分析一下范冰冰的偷逃稅問題,因為是首次發現偷逃稅問題,前期沒有被稅務局處罰過,且目前是通知范冰冰補繳稅費、罰款和滯納金,自然還不符合該條追究逃稅罪的規定。根據該條規定要追究刑事責任是分兩種,一類是前面已經因為偷逃稅被處罰兩次了,這次發現偷逃稅的可以直接追究刑事責任。還有一類就是偷稅漏稅被處罰後拒不補繳稅款罰款滯納金的,偷稅要達到應繳稅金額10%比例以上,且金額是一萬元以上。根據目前查明的事實,偷逃稅金額和比例已經達到了,尤其是范冰冰工作室和任職的公司偷稅金額已經過億元,經紀人涉嫌毀滅相關會計憑證阻擾調查被公安部門控制,稅務局已經向范冰冰送達稅務處理決定書和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如果范冰冰在法定期限內沒有如數繳納稅款罰款和滯納金,那麼稅務局可以將本案移送公安部門,由公安部門以逃稅罪立案偵查,只要最終查明瞭偷逃稅事實,刑事責任是必然的,現在范冰冰最需要考慮的是要不要繳納這麼多偷逃稅款、罰款和滯納金。當然了,范冰冰還可以申請行政複議,對處罰決定進行一次拖延時間的質疑程式,不過稅務部門符合法律程式的調查處罰一般是沒有被撤銷的可能,我們看看范冰冰方面如何應對。

  • 5 # 捕魚小分隊

    倒不至於徹底完蛋了,因為只要在規定期限前將稅款、滯納金、罰款繳清,就不會追究刑事責任,也就不會坐牢。以范冰冰這些年的積蓄,10個億以內還是有能力拿得出來的。不過,也絕對算是傷筋動骨了。

    之前范冰冰銷聲匿跡超過一百天,好多人就想到她已經被審查,否則不可能這麼安靜,至少得有一些正面公關。今天稅務部門果然放出實錘:范冰冰透過電影《大轟炸》獲得3000萬片酬,她透過拆分合同偷逃稅款730萬元。另外,她擔任法人代表的企業欠繳稅款2.48億元,偷逃稅款1.34億元。稅務部門並向其發出鉅額罰單,范冰冰需要繳納的稅款、滯納金、罰款,加在一起超過8億元。

    好在只要范冰冰在規定期限內繳清所有款項,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以范冰冰的財力,10億以內的數額都是能夠解決的,所以限期內繳清所有款項應該沒有問題。

    此事對范冰冰的打擊還是很大的。幾億元的處罰不是最重要的,她如果一直堅守一線,有個幾年這些錢就回來了。最重要的是公眾形象一落千丈,以前的負面傳聞雖然很多,但都是坊間傳聞,起不了決定性作用,這次則是真憑實據,可以跟著她一輩子。東山再起不是那麼容易,何況娛樂圈的更新換代太快了,沒人會專門等你,哪怕你之前再紅。

    此事也告誡娛樂圈的明星們,多賺錢可以,但一定不要違法。

  • 6 # 鞏會計

    范冰冰不是網友們說的背景深後臺大,而是沾了刑法稅法解釋法案的光,范冰冰是第一次偷逃稅,又在五年期限之內,只要補齊稅款和罰款,態度好,以後注意,不僅不影響她的演藝事業,甚至還能因為是第一個起到示範模範作用呢。

    不知道崔永元現在什麼心情,本來是針對馮小剛,誰知摟草打兔子先把范冰冰給打出來了。希望娛樂圈查稅不要只是盯著一個范冰冰,只要認真查,絕大多數都有問題。普通老百姓一個月掙幾千塊錢都要交稅為國家做貢獻,明星也是公民啊,一個個說是偶像導師的,更應該帶個好頭。

    而且她的粉絲也別替她委屈抱怨,一個大轟炸電影,還不是女一,都能掙三千萬,那主演一部劇上億,如果當投資人還有更大的利潤,再加上數不清的廣告代言,要知道隨便一個代言都在千萬以上哦。

    所以范冰冰這九億罰款,頂多兩年也就回來了。如果她夠拼,比以前還拼,可能一年就差不多了。娛樂圈的明星們在掙錢上,不是我們普通人的想象力可以夠用的。

    所以,配合新聞,范冰冰及時快速地發出認錯反思微博⬇️

    態度有了,同時這也是她重新回到娛樂圈掙錢的號角。很多大製作的電影電視劇正在洽談的,女明星,怕了沒有呀?

  • 7 # 財經作家邱恆明

    又一個劉曉慶嗎?話說利空出盡就是利好,看來是股市要上漲的節奏。

    當崔永元偃旗息鼓的時候,馮小剛和劉震雲最後一封措辭激烈的迴應,而崔永元沒有繼續。這個時候就知道口水戰升級到實際武力了。而有關范冰冰的訊息不斷傳出,接著華誼兄弟股票異動,演藝圈人人自危,這次9億元天價,開追繳演藝人員稅款歷史之最的處罰,為該事件畫下相對完整的句號。

    1、演藝圈不同人等,點名及沒點名的,紛紛補交吧,國庫多了不少,只可惜不能拿來拉股票。

    2、主演范冰冰的形象都有這樣了,達成內部協議,“手機二”還能如期上演嗎?

    3、崔永元得罪整個圈子,且有真實利益受損,不知道他內心會否難過呢,大炮對準了一個女子,男子漢幹架,最後打的是那一夥裡的“弱”女子,怎麼想呢?

    4、支援對超高收入群體加稅、補稅。我們需要更多錢跟美國幹仗呀。

    當然社會正義及法規是第一優先。

  • 8 # 餘豐慧

    #范冰冰被查處# 備受關注的范冰冰案件終於有了最終結果。對范冰冰案件查收的意義非常重大。一個時期以來明星一邊天價酬勞,另一邊又偷稅漏稅、陰陽合同,人民群眾意見很大。

    從范冰冰案件可以看出一些明星偷逃稅款額度是驚人的,性質是惡劣的,也說明崔永元反映的陰陽合同情況是真實存在的。更加說明國家重點查處明星偷逃稅款是完全必要與正確的。

    范冰冰案件只是開端,稅務部門接下來還會重拳出擊。這不,國家稅務總局即將開展專項行動,規範影視行業稅收秩序,對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查自糾併到主管稅務機關補繳稅款的影視企業及相關從業人員,免予行政處罰,不予罰款;對個別拒不糾正的依法嚴肅處理。

    同時,對范冰冰案件的處理是個範例。充分體現了寬嚴相濟,尊重法律的宗旨。范冰冰未被追究刑責符合刑法規定。刑法規定,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目的就是要以刑罰為後盾,保障國家稅收安全,及時追繳稅款,督促納稅人依法納稅,同時體現出對納稅人一時糊塗與失誤的寬容與對個人的愛護。

  • 9 # Sylphy箐風鈴

    出道以來,我相信至今,她賺的不少,但這次,也幾乎是讓她把過去收入囊中的,全部倒出來了還外加外債,不會有人去看她,當初她是怎樣備受爭議承受網路暴力,以及她為了炒作而炒作的噱頭,相信還沒出事前晚上她數著賬戶上的數字,心理一次次自我安慰“錢來了就好了,錢在什麼都值得,我承受多大的詆譭,就能多少金幣入帳……”,而如今,她不僅僅全部都得給吐出來,還要繼續承受輿論的壓力,她這次不敢繼續那麼強大,也關了微博評論。

    她也明白,即使倒出全部家當,也要留個全屍,人在,希望就在,如果入獄, 關個幾年再出來,她不會再翻身,劉曉慶是實力派演員,她沒有,她稱霸的那張臉,倘若獄中幾年過去了,她唯一傍身的資本也將不再,所以她不敢,願意拿全部家當賭這麼一次。

    不是她的任何粉,不吹不黑,每個人的路都是自己選的,如果她能認清形勢,也能吸取教訓,那麼她還是有資本過得比普通人還要好的,就當娛樂圈裡一場戲吧,看完就散了吧。

  • 10 # 上將噯福斯

    這是今年國慶節最好的新聞了!

    真是天降正義,大快人心!

    因為有6億多事罰款,按照偷逃稅款金額的3倍算的。

    這6億多的罰款,真是太好了!該!就是要嚴罰重處,讓這些貪得無厭不守規矩的人知道國法的厲害!

    這算是樹立一個反面典型,看哪個演藝明星還敢偷稅漏稅。

    據說現在很多藝人都忙著補交稅款呢!要幹嘛去了。

    范冰冰也發了道歉信,說什麼慚愧、後悔,知道錯了,一定把罰款交上,以後安分守法,多創作好作品報答國家和人民。

    我想問一句,現在罰款了,心疼了,知道法律的厲害了?早幹嘛去了!

    武月,還開心不?

    以後范冰冰的演藝之路,肯定會越走越窄,甚至在演藝界無路可走。罰了這麼多款,又沒工作,范冰冰最後是個什麼結局真不好說。到時候別怪任何人,自己作的。

    但是她只要把錢交上,應該就能避免牢獄之災。現在與劉曉慶坐牢的時代不同了。國家的法律也更人性化,對於經濟犯罪,一般也是拿錢解決問題,多罰點錢。不再像過去那樣坐牢了。這是我們國家依法治國的進步,不是照顧范冰冰一個人,這應該肯定。

    同時這個事也讓我們普通老百姓內心頗不平靜。

    光偷稅漏稅就2億多,范冰冰得掙多少錢啊!中國十幾億人,大部分人辛辛苦苦,起早貪黑,一年也就掙個幾萬塊錢。生活成本這麼高,買房難,看病難,養老難,工作難,難難難,一道道難關,生活的重擔,壓的老百姓喘不過氣。60後,70後,80後,90後,每一代人都覺得自己是最辛苦的一代!

    我們過的太累太辛苦!我們的所得又太少太寒酸。大多數的人拼盡了全力,還在為衣食住行掙扎。

    可是這些藝人,唱個歌就幾十萬,演個戲就幾千萬!就這還不滿足,還要偷稅漏稅。而且是嚴重偷稅漏稅。良心何在!

    現在好了,國家重拳出擊,整頓演藝市場大小合同,偷稅漏稅等現象。相信都會好起來的。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老房子裡面找到十幾個古錢幣,請大家幫忙看下有收藏價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