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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wu吳金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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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綠水青山1390
股份制企業面臨年終利潤分配,在企業經營章程中已明確表示,概念應該清楚,一般來說,股東作為企業的投資人拿到的年終分配稱之為"分紅",而對普通員工通俗講作為"打工者"身份出現,稱之為年終獎分配,投資人與打工者的分配當然有差別與區別之分,這由企業章程性質決定,但萬變不離其宗,企業越興旺,管理更嚴密,產品在市場的佔有率程度越高,充分發揮全體員工的生產積極性,那麼企業全體員工分配得益也就越豐厚。
作為總經理在平時日常工作中,尤其是年初就應將當年奮鬥目標與利益分配方案大至透過各種大小會議和不同方式的宣傳,對全體員工或骨幹力量有所交待,並在日常生產與薪水獎金分配中,股東與普通員工突出執行一貫制辦法,而不是集中在年終。當然作為股東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更應協助總經理,以身作則,突出表率作用,積極幫助生產一線解決矛盾困難,逐漸在員工中樹立威信,使員工一目瞭然,明明白白,避免在平時或年終分配時產生不必要心理矛盾。總之,總經理是受董事長及股東聘用制,而總經理與股東和員工又是上下級關係,要使年終分配趨於較合理,關鍵是股東在日常生產經營狀況下,應在普通員工中起到先鋒模範帶頭作用,總經理在平時分配中按企業章程執行一貫製做法,並在職工中加以影響,問題就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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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東方紅635
根據我在以前公司上班的經驗,公司的總經理在面對年終利潤分紅時,確實太傷腦筋。既要維護股東的權益又要照顧員工們工作的積極性。按照以往的慣例,根據公司相關制度,對利潤的分配有一套完整的計劃書,分配利潤的制度。就是每些細節總經理難做決策,公司效益好還比較好分配,除了管理人員按照合理的由上到下利潤分紅制度外,剩下的才是分配給員工。員工又是按工齡長短來算,工作平時的表現,還有平時的為人處事等等。綜合評估以後才把分紅分配給員工。
如果有些帶頭的員工不滿意,做管理的就要指出他們的缺點,或者違反紀律的事情,這樣這些帶頭的問題解決了,其他的員工自然不再會挑事。當然,公平公正的進行年終利潤合理的分紅,才是正確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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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邀!作為職場經理人妥善處理好與員工和股東們的關係是很重要的,既不能挫傷員工積極性、又不能影響股東權益。我認為作為總經理此時應充分發揮監事會的作用,有監事會在其中對總經理在董事會解釋年終獎金分配方案可以起到很好的調解作用。中國有廠長(經理)負責制和職工代表大會制度的規定,董事會既然聘任了總經理,就應權責利相結合充分尊重其行政權。本人曾擔任過洪都集團公司幾屆職工代表,雖然我們央企與你們所有制可能不同,但可將我集團的做法提供給你們參考。我集團為國有有限責任公司,集團工會主席是監事會主席、董事。每年初公司科研生產經營目標的確定需經集團公司職工代表大會審議,會上由總經理介紹董事會決議提議實現目標後對職工的獎勵(或增資)方案,由董事長與工會主席在職代會上簽訂齊心共保經營目標合同,把年終目標實現後的獎勵方案用合同形式固定下來,年終由監事會具體監督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