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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開心每一天

    建築公司應該是按每月最低標準發放工資2020元,年底結清。上面檢查是按考勤系統來評定的,又沒有確定每天的工資標準。目前剛剛實行階段月結清工資的建築公司很少,實際與以前沒多大區別,以前每月2000-3000元生活費,年底結清。如果按實際發放工資,250*30天=7500元,那農民工又要交納稅收又划不來,所以大都會認可最低標準發放。

  • 2 # 金億桶

    這個和建築行業特點有關係,建築行業不僅就業人口較多,也是市場化最高的行業,層層轉包,不養人,不養裝置,專業人做專業事都是激烈競爭的結果。開發商拿地並設計好後,將建設工程承包給一個總包建築公司,總包也不幹活和養人,利用自己的資質,管理工程進度和安全,預算等,拿掉50%毛利,分包給土建,水電,腳手架,塔吊等分包商,分包商再拿走25%毛利,包給一個一個包工頭,包工頭再拿走10%毛利包給小包工頭,等到小包頭拿到專案後往往就是掙個辛苦錢。但是這行還有一個慣例,做完了驗收過了才給錢,或者按照進度付款,也不是按月付的而是里程碑式,有時時候驗收不合格,總包要求分包返工,包工頭工人當然不幹,他們可是按天拿錢的,總包扣掉5%工程款,層層扣下來,小包就虧了,上面給他幾成,他就給工人發幾成工資。或者虧太多就失聯,或慫恿工人去勞動局反映不給工錢反正就是既不肯返工(那樣虧更多),又不肯自己拿錢出來。這種太常見了,幾乎個個工程如此。目前國家要求工地實名制,分賬制,就是工程款和工人工資分開結算,按月打卡發放工資,但上游的問題不解決,下游也不順暢,推動較慢。這個短期內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 3 # 學無止境ZH

    看到這個問題,說一下自己對這個問題的看法。

    建築行業,我也做過好幾年(當然是低層的),農民工工資月結在中國幾乎不可能。但如果實行月結的話,必須要當地政府參與,對建築市場進行規範管理,要求開發商,及分包單位預先墊付部分工程款,由第三方統一管理,對上崗的建築工,建檔,統一辦卡。具體工資由建築工和直接老闆達成書面協議,到月由第三方發放。但這個前提是,政府要有力度,老闆要有資金。我想也不是沒有可能,關鍵是政府,只要有力度,一切都有可能。

  • 4 # 風雲去哪了

    農民工工資月結是國家從今年五月才開始實行的政策,這個政策對農民工來說是非常好的。至於你說建築公司辦不到的問題,看是問題,其實不是問題。這個關鍵在於建築公司願不願意給農民工月結,當然也有建設單位的態度了。國家出臺政策是針對所有單位和個人的,作為建設單位來說,按進度付給總包單位工程款是他們的義務,對於牽涉到農民工工資方面建設單位不及時付款本身就是違反政策或建築合同的行為;作為施工總包單位不按時支付農民工工資,也是違反政策的行為。所以最根本的問題就是建築單位願不願意付給農民工工資的問題,而不是辦不到的問題。

  • 5 # 晴天天高雲淡

    根據國務院關於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條例規定:自2020年5月1日起用人單位按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違反信用懲戒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 6 # 打工作家劉金山

    建築公司都做不到月結!

    建築公司不同於工廠,做一批貨,賣後就可盈利,週期短,可以月月發工資。

    建築公司盈利週期長,從蓋好到入住,三年左右,所以不會月月發工資。

    都是採用每月給三千生活費,過年時支付全年剩餘的工資。

  • 7 # 我是小李子A

    建築公司工資不能月發,是有很多原因的。1:開發商原因

    很多開發商,在銀行貸款買地,地買了賣樓花,回籠資金。房賣不出去,工資就發不出來,甚至出現爛尾樓。現在雖然政策嚴了,不能賣樓花,要把地下室弄出來,出了地面然後預售。然後回籠資金,資金回籠不好的話,工資房子都有影響。

    還有一部分開發商,為了做大擴大規模,房子剛賣出去,就買地開發,或者大面積屯地。這也是造成資金緊張,發不出來工資的原因。現在的甲方就是大爺,一級壓一級。

    建築公司

    現在很多建築公司,自己沒有多大的資金實力。有要接活,還要多接活。自己低價中標,然後答應甲方墊資。結果活拿到了,幹了活甲方沒有錢,他也沒有錢。就造成了農民工,工資難以發放。

    勞務公司

    勞務公司競爭也大,也是低價拿活,建築公司不給他,他也不會墊錢給下面,或者給了他挪用了。很多黑心勞務公司,開始說的天花亂墜,活幹完了,各種理由罰款不給錢。這也是工資難以發放的原因。

    小包頭

    小包工頭是最可憐的,沒有活急著找活,有活了急著找人,活幹了錢難要。但是也有一部分小包工頭,也是剋扣員工工資,或者把錢拿了,放進自己的口袋。這也是造成農民工工資難要的原因。

    月結工資不是做不到,做到這幾方面,就不存在工資不能發放。

    1:政府部門監管,建築公司必須繳納足夠的,農民工保證金。一旦工資發放不了,政府拿出這方面資金髮放。

    2:禁止層層轉包,沒有這麼多利益掛鉤,利潤就在建築公司哪裡,建築公司和開發商,成為唯一的責任人。這就保證了工資很好的發放。

    3:實行懲罰制度

    那個公司存在工資不按時發放,不解決問題,就要罰款或者吊銷公司。還有就是封查公司資產,然後發放給民工。

    只有做到這些不存在工資不能發放的,看了有個影片說的很好,農民工是誰會最底層,你們怎麼忍心剋扣他們的工資。都是社會的一員,希望你們尊重社會的最基層。

  • 8 # 工地小搬磚

    作為一個建築公司專案管理人員角度來說,國家為保障農民工工資要求實名制,要求月結工資。初衷肯定是好的,但未能充分考慮到現在國內專案各種顯示情況。現在施工單位利潤本來就很薄,還需要各種扣減,各種打點,最主要的是甲方到款根本不可能按照合同結算撥款,施工單位或者老闆都是墊資在搞(雖說國家也說不允許墊資,但搞著一半沒錢不搞那不就爛尾了),有實力的老闆倒能把工資墊付,實力差點的就不行了。現在實現實名制,一部分都建立專戶代發,但代發也是甲方撥付工程款把農民工工資直接賺銀行代發賬戶,甲方又不是按月撥款,所以還是無法按月發工資。現在國內工程專案特點決定的,基本很少有按月發的。

  • 9 # 未雨綢繆180973058

    這是一個看似簡單,實際並不好辦的事情。我們做工程常常遇到這種事情。大的建設單位,都有專用工程款,各種材料款,工程進度款等款項事先已在銀行存有。所以對於農民工工資月結沒有任何問題。而問題往往發生在中小企業上。籌集建設資金往往有缺口。他們很聰明,所有資金往往保證在裝置購賣上,材料供應上。錢不夠,他們不惜臨時貸款。而工人工資,他們是能拖一天算一天。而象承包商,根本不敢開罪與他們,生怕有小鞋穿。所以,有些財政困難單位,就將工人工資,這個最後開支專案,拖成了問題。

    有些時候,在簽定工程合同時,能料到工資能否給潔清。但,有時找工程有困難時,就會異想天開的將個人存款先用到發工人工資上。所以造成,一日自已的存款也不夠開工資時,矛盾就徹底暴露了。工人可以走人,承包商走不了。有時再翻合同為時已晚。

    如果問如何解決?那只有當估計到這個建設單位資金欠缺時,主動放棄這份工程,不參與!假設真到最後工人拿不到工資。只有申請當地勞動部門,工商局及派出所這些執法部門參與,逼這些欠款單位到銀行貸款或轉借了。也沒什麼好辦法。各位外出承包工程的人員,是應該引起注意了!

  • 10 # 初脗

    這個怎麼辦問的,我居然不知道應該如何作答,因為現在農民工支付條例上面寫的是,如果當月資金緊張不能結清的話,那麼下個月一定要結清。不能結清那就是公司沒有實力,而且甲方的資金也不到位,最後導致了種結果。所以你們公司違反了農民工支付條例。這是一個好事,可以做到讓企業量力而為,不要盲目的擴張,導致資金週轉不過來,而被列入黑名單。也是為了保障農民工的勞動所得,我們國家不知道怎麼了,工廠就能按時結清為什麼工地不行,而且農民工是最苦最累的,為什麼總被拖欠。現在的大部分公司還只是每月發生活費,而不是結清,不結清也還有其他原因,那就是他做的質量怎麼樣,是不是符合要求。結清了就沒有人負責維修了,最後賠的是老闆。但是壓一個月就行了,沒必要月月壓呀!

  • 11 # 蒙族格格

    按照勞動爭議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農民工工資必須按月結算。如果做不到,按月結算,要處以10萬元以下罰款。如果因施工業務性質特殊,不能按月結算的單位但要按月預支農民工工資。

  • 12 # 快樂人生222143257

    建築公司的信譽是關係到農民工工資結餘的重要保證,要想長期做大做強這個建築企業,首先就得解決這個根本性的問題,如果解決不了這個問題,就像人們說的此處不留爺處處留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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