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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笨鳥大大

    老師也是人!只要不影響教學,應該沒關係!我不提倡不反對!

    不提倡是因為老師教學辛苦,晚上搞地攤經濟,難免搞得疲勞,傷身體。萬一就得不償失。

    對老師多點寬容!可好!我們和我們的孩子都是或者會是老師的學生。

    早晨!#笨鳥有話說#

  • 2 # 老張簞食瓢飲話教育

    教師,在確保正常而有效教學的前提下,晚上擺地攤,算不算違規?

    不算!

    對於教師從事“副業”是否違規的規定各地會有一些詳細的要求,但是基本上都不會有一個系統的彙總性的要求。但是一些主要的限制還是會明確規定的。

    比如最為常見的是“中小學在職教師有償補課”是全國“中小學”“在職”教師都不能夠觸碰的紅線,這是非常明確的。

    至於其他的事情,只要是在你正常工作之外從事的合法的勞動,都是受法律保護的。

    這其中擺地攤自然也是可以的。

    當然,嚴格來說你所謂的“擺地攤”得是合法合規的才行,比如是否存在亂擺的問題、是否存在銷售違禁物品的問題等等。

    我看有人說什麼:

    你雖然完成了工作,保證了正常教學,但長此以往不保證足夠精力教學,會拖垮身體,不可能不影響教學,還可能影響教師形象。

    選擇教師就要守得住清貧,耐得住寂寞

    別人大把花錢不眼紅,政府發給多少薪水就用多少,家庭有困難首先是自己想辦法解決,其次可以找學校、政府、親戚朋友,切不可接受家長的幫助!努力工作培養孩子是你無怨無悔的目標!

    我估計這人是故意說反話的。

    所以你反過來看就行了。

    放心吧,禁止你做的事情就那麼幾項,而事實上只要不是跟學生、學生家長有什麼關聯的,尤其是攢在利益、金錢衝突的事情,只要不是存在抹黑教師形象的,只要不是違法的正當勞動,你都可以從事,這是你的權利,而且是受保護的權利。

  • 3 # 歲月如華

    按我本人認為,如果教師在確保正常而有效的教學前提下,晚上擺地攤,不算違規。

    疫情過後,中國經濟亟待提升,地攤經濟,促進了消費也促進了就業,在露天場所,空氣流通好,避免了人員過於集中,類似於農村集市,這也許就是地攤經濟火爆的原因吧。

    我覺得既然題目的前提是在確保正常而有效的教學前提下,那我們就給教師一些自由時間和空間,讓他們也為自己的家庭增加一些收入,去嘗試一下當今的新經濟形式。

    社會少給教師們一些道德綁架,不要動不動就上升到原則問題。老師也是普通的平凡人,他們不是遊離在現實生活外的神仙。親戚朋友的交往,家中的油鹽醬醋,老人的養老,孩子的教育都是需要金錢做基礎的。教師的職業是崇高而偉大的,他們擔負著為祖國建設,科技強國培養後備人才的重任,早起晚睡,精心備課,還要去琢磨每一個學生的心裡,有人說:一百個人就有一百個心眼,誰和誰的都不一樣,教師要因材施教,工作量可想而知。我們每個人都從學生或將來回從學生階段走過,都將或即將親身體會過教師的工作,我覺得老師的付出和收入不成正比(宣告,本人不是老師,只是就事論事)。

    所以,現在在疫情之後,地攤經濟火起來了,而且擺地攤不是違規活動,教師保證了正常教學,擺擺地攤,有何不可。

  • 4 # 霧中曦

    看到這個問題,我心裡真的有點不是滋味!因為曾經我也是教師隊伍裡的一員。只是自己覺得不適合這份聖潔的工作,才放棄了國家分配,自謀出路的。其實教師也是常人,也有自己想要去過的生活。這不能因為從事了什麼樣的工作,而被剝奪。以目前普通縣城教師的薪資水平,如果維持一個人的正常生活肯定沒問題。但是要養家餬口,再要有個人情來往,那就是很拮据了!教師的光環在頭上的確是很神聖,但是捉襟見肘的生活也很現實。現在的教師,說話做事用“如履針氈”來形容一點都不為過。因為誰都會怕一個不注意,就成為了風口浪尖上的那根桅杆!為人師表受到的限制,絕不是一個沒做過教育的人,能夠理解的了的。這不是某個條規所限,而是“教師”這兩個字對從事教育之人的一種自我禁錮。人們看到的都是光環下的教師,但又有多少人瞭解正常為人的教師呢?擺攤是貼補生活的一種方式,沒有偷,沒有搶,又沒耽誤工作,為什麼要算違規呢?我想請問這是違了哪條法律的規呢?教師難道就不用養家餬口,不用去贍養父母兒女了嗎?只是,教師去擺攤,臉面上有些過不去而已。其它根本也沒什麼!自力更生,總比那些坑蒙拐騙的人強吧?

  • 5 # 牽牛花牽牛郎

    按道理不算違規,但是輿論壓力太大;如果有學生和家長去買東西,那就容易違規。

    這年地攤經濟火了,很多人都想白天上班,晚上去擺地攤兒,增加副業收入。老師也不例外,因為老師也是中等收入群體,每月收入三四千塊錢,養家壓力也很大。

    但是,老師公開擺地攤,會遭到輿論的壓力,會被認為不務正業,不好好備課。

    前一陣兒,四川有一名中學男老師,利用節假日兼職送外賣,結果被曝光後,受到社會輿論的譴責,最終老師受不了輿論的壓力,把兼職辭了!

    老師做兼職會受限制很多,按照規定:不能從事家教、不能在輔導機構兼職;雖然沒有規定說不能幹別的兼職,但是一旦曝光之後壓力很大。

    其實,送外賣這種行為是不會違反規定的,因為面對的群體是潛在固定的,不會與教學產生利益上的聯絡,但是其餘的兼職就很說清,比如說:

    (1)擺地攤。

    大部分城市都在當地幾條街道上擺地攤,一旦被家長學生認出來之後,就會遭受一定的輿論壓力。如果有好事的家長學生去照顧生意,就很容易造成違規。

    (2)直播講課。

    教學授課是老師的主要技能,但是大部分老師不敢在網上進行直播授課,因為容易有打賞、刷禮物等行為,很難進行區分是否有自己的家長、學生,只能在固定的平臺上進行網課。

    總而言之,對老師各種限制,最終是想讓老師安心教學授課,保護家長和學生的利益,但是也要保證老師的待遇、收入,否則老師還是很難安心教學授課!

  • 6 # 隨緣6i4C

    教師,在確保正常而有效教學的前提下,晚上擺地攤,應該不算違規吧。因為前提是“確保正常而有效教學的前提下”,這是個人自由支配的時間,擺個地攤是一種生活體驗,服務顧客,適當增加收入,還可以不求收入,服務他人。

    地攤夜市買賣興隆

    綠色食品,放心可食

    攤位雖小,品類齊全

  • 7 # 物理老師老李

    我個人覺得不算違規。

    但是到底算不算違規,得看家長鬧不鬧,校長管不管,教育局說不說。

    所以這種事情很玄幻的。

  • 8 # 教育探微

    教師,在確保正常而有效教學的前提下,晚上擺地攤,算不算違規?

    從常理上來說,教師工作之餘的時間應該由自己去自由支配。再者說,都已經高質量高效率地完成了教學工作,晚上去擺攤搞點創收,也應該不算是違規。

    但這事實上這算不算違規,那要看用誰的角度來看待這個問題。

    目前,關於這方面的問題能找到的明文規定是,在職在崗教師不得從事第二職業。

    那麼,教師利用工作之餘的時間擺地攤算不算是第二職業?

    如果有關部門認定,教師在工作之餘進行擺攤就是從事第二職業的話,那麼這就是違規的。

    教師職業不同於其他行業,教師是有很嚴格的職業道德標準和要求的,包括穿衣打扮,言行舉止都有相關的規定。

    社會對教師的道德標準和行為標準要求也特別的高。

    如果大家都認為教師在工作之餘去擺攤賣東西,有損教師職業形象,會對學生的教育引導產生一定影響。那麼,這件事情就算是違規的。

    另外,教師工作的強度很大,勞累一天都已經是精疲力盡,雖然高質量完成了當天的教學工作任務,但晚上還要兼顧出去擺攤,根本就沒有休息調整的時間,精力上根本就來不了,那麼將如何保證第二天的正常教學工作呢?

    所以說,教師在完成教學工作的前提下,晚上出去擺攤,算不算違規?

    這要看誰來評判這個事,從哪個角度上來評判這個事。

    畢竟,教師職業不同於其他行業,所以不能簡單的來說,教師出去擺攤這件事到底算不算違規。

  • 9 # 文會教學

    教師,在確保正常而有效教學的前提下,晚上擺地攤,我個人認為是不算違規的。

    01

    首先我們不談老師這個身份,就從普通的職業角度來看這個問題。《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

    那麼老師已經在8小時內確保正常而有效的教學了,老師自己的業餘時間,為什麼老師就不能自由支配呢?老師在自己的業餘時間擺地攤,只要是不違反市場管理的相關規定,怎麼就違規了呢?

    02

    有人說,老師晚上擺地攤,會影響明天的工作,對於這點我也不敢苟同。晚上擺地攤的,都是無業人員嗎?肯定不是的,其實還是以有業人員為主,他們也是利用工作之餘,透過擺地攤獲得一份額外的收入,用以補貼家用。那我就問了,這些有工作的人,晚上擺地攤不影響明天的工作嗎?如果他們不影響,老師擺個地攤就影響明天的工作,這也太有點說不過去了吧!當然,老師擺地攤與違規就更扯不上關係了。

    03

    有人說,老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應該象蠟燭一樣,24小時都屬於工作時間,不上課,就應在家備課、看作業,老師擺地攤就是不務正業。我個人認為這純屬於道德綁架,那麼多的在職人員晚上擺地攤,是不是也屬於不務正業?如果不是,為什麼老師擺地攤就屬於不務正業呢?

    04

    其實,老師也算是一個很體面的職業,就是收入有點低。老師如果工資收入比較高,哪個老師會拉下臉來去擺地攤,這都是被生活所迫,想透過擺地攤掙點小錢來補貼家用,這難道有什麼錯嗎?

    我個人認為,老師晚上擺地攤,並沒有哪個法律認定是違規的,那麼,老師晚上擺地攤就不算違規。

  • 10 # 誠信務實52

    都什麼年代還問這問題,現在地教師還有擺地攤地?90,2000年前後還差不多有星期六星期天民辦教師那時候真有家裡種菜串鄉去賣。估計現在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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