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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富足沙灘Lo

    這也可以解決的。以與你一起打工的同事(人越多越好)共同簽名的書面材料以證明你實質性與所在打工地與老闆存在僱傭關係。同時,若你平時收到工資時也有簽字或收據等也可做為證據,然後與老闆協商,協商不成可去當地勞動仲裁部門或法律援助中心聯絡。

  • 2 # 平民百姓718

    這種情況是很普遍的,沒有簽定協議是有一定的關係才去工作的,所以要先禮後賓,找關係要錢,再一就是破釜沉舟,因為老闆和工頭比你的命值錢

  • 3 # 土木大師兄

    工地上一般都是跟著工頭幹活,工人領工資也一般由小老闆發的。對於你的情況,沒有描述清楚。到底是整個工程黃了?還是你所在的勞務隊拖欠工資?

    估計是指望不上小老闆了,具體可透過專案部領導先幫你溝通協調。一般情況下,專案部總包單位都是正規公司,不會惡意剋扣下面勞務隊的工程款的。

    建議你先禮後兵,先溝通,讓總包幫你協調,一般都會解決。

    實在不行,就去當地政府主管部門投訴,政府部門也會透過總包單位給你處理的。

    個人不建議有些工人討薪,跳過前面的溝通,直接上訪或者採取其他極端行為,最後鬧得大家都難受。

    國家正在推行農民工勞務實名制,建議打工者要儘量走勞務派遣公司,至少要跟著口碑比較好的老闆幹。

  • 4 # 墨一城

    不請自來。首先,收集和儲存好證明勞動關係存在的人證和物證;其次,再次與工地協商(注意逐級協商,一下找到最高領導,一句話就把你打發了),並表明自己態度(協商不成將申請勞動仲裁,並就事實提出工地應賠付的金額,如果工地予以解決工資問題,那麼我就此打住)。現在國家十分重視農民工權利的保障,一般來說到這裡工地都會予以解決。如果協商未果,拿上證據到工地所在地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

    可能有人會主張工地必須按勞動法規定賠付,我想說的是:要到工資最重要!當然,如果你有時間,直接申請勞動仲裁,也許幾個月甚至一年、二年,勞動仲裁工地應賠付的費用就到手了。

  • 5 # 騎行者VBS

    工地上我最有發言權,我九一年到現在都是做工地的…工地上告勞動沒用…要不到工程款現在要保留工程進度單去建委管理科清算

  • 6 # 枝葉關情8

    建築行業農民工與專案承建單位未鑑定勞動合同是當前建築勞務用工的普遍情況。一般情況下專案部只與包工頭簽定施工勞務合同,約定勞務內容、工期、質量、結算辦法等。包工頭如何組織施工,用多少人,工人工價等,專案部不會插手。包工頭對招用的人員,一般是口頭約定工價及施工要求等。

    農民工被拖欠工資,不要擔心因沒有簽定勞務合同而出現包工頭或專案部不認帳的情況。筆者從事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多年,不管農民工能否拿得出證據,目前還沒有出現過不認帳的情況。為什麼呢?

    一是包工頭召用的人員,基本上都是親戚朋友和老鄉介紹過來的,幹活期間基本上與包工頭朝夕相處,未著良心說這個人我不認識,這種情況少之又少。

    二是現在在農民工工資支付問題上,國家給承建單位戴上了緊捱咒,即只要你把勞務分包給不具備用人主體資格的組織或個人(大部份情況下是包工頭),不管什麼情況下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清欠的主體責任單位是承建單位而不是包工頭。如果你不積極配合處理,不得參與政府工程專案招投標、誠信等級評定扣分、不誠信記錄、甚至不得在當地承接工程等懲戒措施都在等著你。所以大部份承建單位與政府相關部們的工資清欠要求配合還是比較好的。

    基於前兩個前提,人社監察部們在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投訴案件時,一般不會按國家規定的辦案程式走過程,那樣時間大長,農民等不起。一般接到投訴後,對小案子電話通知專案部負責人與勞務負責人一起來監察機關彙報情況,若拖欠屬實,則責成多長時間內支付到位。當然對群體性數額較大的案件則會多部們到工地、公司現場進行調查處理。

    現在可能有些歷史舊案,這其中原因很複雜,有結算分歧、價格分歧、質量分歧等。在此不累述。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從小自卑,長大自私,連重病的公婆的保命錢都不放過的程度,這樣的人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