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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財會小童

    一項支出是否與企業的收入有關,影響到該項支出是否能稅前扣除。要定性該項支出是否與收入相關,主要是看用途。當然,能否全額稅前扣除,還要看合不合理,很多費用有扣除的比例限制。

    1. 購物卡是否與收入相關,能夠稅前扣除。

    比如同樣是買購物卡,那麼用於職工福利、用於贈送客戶,這些是與企業的生產經營相關的,用於老闆私人的消費,那就與收入不相關。

    如果用於職工福利,那麼對福利費的總額是有稅前扣除的限制的,如果是用於贈送客戶,那麼對於業務招待費的扣除比例也是有限制的,如果用來買辦公用品,那麼就沒有限制,但是一個企業正常來說辦公費的比例是比較固定的,如果有長期大量的辦公費,就要想想是否放錯了科目。

    2. 判斷與收入是否相關的補充案例。

    說到是否與收入相關,再說兩個常用的例子。企業的罰款,如果是經濟合同違約,產生的違約金、罰款、滯納金等,這些支出是與生產經營/取得收入相關的,那麼是可以在所得稅前扣除的。而如果是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而交付的罰款、罰金、滯納金,那麼這些就與企業的收入無關,就不能稅前扣除。

    再如,保險費。企業在經營中通常會買財產險,那麼這個就是與生產經營直接相關,可以稅前扣除,如果是給員工買的,那麼基本保險可以扣,補充保險按比例扣,商業保險按範圍扣。

    3. 有關於購物卡的風險提示。

    既然說到了購物卡,再補充一點。平時企業用購物卡的時候,要注意一些容易發生的稅收風險。

    (1) 只是買了卡,沒有實際用,那麼費用沒有實際發生,不能稅前扣除。

    (2) 用於職工福利,這部分應併入當月工資按照“工資薪金”所得代扣個人所得稅。

    (3) 贈送客戶,要注意方法和額度。涉及到是否要代扣個稅和商業賄賂的風險。

    總之,企業購買購物卡大部分情況都會用於與生產經營相關的用途,注意使用的方法、賬務處理和相關的稅務風險即可。

  • 2 # 天涯隨風嘌

    購物卡支出是否屬於與企業收入無關的支出?

    購物卡支出,是否屬於與企業收入無關的支出?從企業而言,必須是屬於和收入有關的支出啊,不然咋稅前扣除啊!!!

    所謂莊稼一枝花,全靠肥當家。那麼作為一個企業而言,各項費用支出的歸納,就是考究財務的時候了。購物卡,作為俺們南京人而言,最熟悉的莫過於蘇果卡啥的了。在以往的時候,其實最初出現的不是蘇果卡,而是蘇果券,有面值,但是必須得一次性消費完,不存在今天沒消費完,下次繼續的問題,而隨著蘇果卡的出現,完美的解決了這個問題,好比面值1000元的蘇果卡,今天消費了100塊,沒問題,餘下的900塊您下次繼續,直到您消費完為止。

    因此在南京,逢年過節,單位發放蘇果卡也就成了一種慣例亦或者說是約定俗成。但是作為財務人員都知道,這種購物卡的發放是有缺陷的。首先,如果是作為單位福利發放,是要和職工的收入合併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如果是作為公關手段,迎來送往,給予客戶,依然逃脫不了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情況。因此,在實際操作中,作為企業一方,其實也是很無奈的,他所能夠採用的對策據我所知,會有以下三種:

    一、置之不理,按照購買購物卡的金額入賬,最多記入招待費做納稅調增,過得一日是一日,如果稅務稽查的時候沒有發現那是最理想的狀況,如果被發現了,任打認罰,所有的費用企業承擔,所謂兩害相傾取其輕,畢竟這些罰款企業還是能夠承受得起的;

    二、發放給職工的購物卡,按照稅務局的規定,合併到職工當月的收入中繳納個人所得稅。這樣的話,即使是稅務稽查,也是沒有任何問題的,只不過可能企業的職工會有所不滿,畢竟作為普通職工而言,發點購物卡還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很多人是不能夠接受的!

    三、把購物卡拆分,只購買小額的購物卡,並且把這些購物卡歸集到銷售費用中去,作為企業的宣傳銷售費用,畢竟金額較小,也不會招來稅務機關的重視。但是這種做法只能夠是聽天由命,關鍵還是在於稅務機關的定性!如果稅務機關認可這些費用,那麼就萬事大吉,如果稅務機關不認可的話,企業只能夠採取第一項的措施,自己認罰,畢竟企業在經營過程中,考慮的方方面面事情要有很多,如果認罰能夠完結的話,也未嘗不是一種比較能夠接受的結局。

    所以,不管購物卡是什麼性質,俺們一定要把它認定為與收入有關!!!!您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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