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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明妃茶點鋪

    身為兒女母親還健在就想著分爸爸的遺產,你們不是在咒你母親快點死嗎?父親留下的錢應該歸母親養老,不用你們出錢贍養父母已經是很好啦,還惦記著你父親留下的錢真是不孝子孫。你們如果不相信姐姐管錢可以做一個明細的賬簿,大家心中有數。誰願意管都可以只要賬目清晰。身為女兒最好不要參與兄弟之間的紛爭,跟姐姐同心協力照顧好母親的晚年生活,不要留下遺憾。

  • 2 # 蓋地虎3198

    姐姐把著說明是姐姐在照顧父母,父親健在為什麼不去要?不好意思吧?三個兒子讓姐姐養老,還有重男輕女的人該清醒了。

  • 3 # 使用者聽松閒人

    又是一件家庭遺產紛爭的案例,諒必這幾百萬最後得法庭上見。

    如果公公已去世,這筆錢為什麼不在公公遺孀的手中?為什麼到了姐姐的手中?難不成,姐姐在父親生前一直在照顧老人?

    根據題面,看來二個哥哥拉你去議事,你是一個不簡單的女人?

    幾百萬的錢款不是小數,你被二位哥哥拉著,說明你也心動?在此,問一句,你那二位哥哥和你丈夫及你在你公公生前,你們有否盡了孝順之心,也就是前往輪值照顧。如果沒有盡到人淪常情,勸你還是放棄吧!錢財乃身外之物,夠用便好!

    如果你執意想要,那麼要看,公公是否立有遺屬,若有,還得看是否有二人以上的旁證方才有效。

    如果公婆健在,證明公婆是第一繼承人,那麼即便是公公寫有遺屬,這錢給了姐姐,但作為第一繼承人的公婆她還是有支配權的,因為中國法律規定,公公的財產視為夫妻的共有財產。公公死亡,從法律上也給論定為子女共有財產。所以,想爭個公平合理,你還是有希望的,只是姐姐對公公付出較多,她多得也存在必然,你認為呢?

    中國遺產分割的法律順序不夠明朗且多變,例如財產分割2005年前,只要父母贈於的經過公證處就行。可是第二年就引成了子女共議的順序。可在去年人大常委十三次會議上又定為以最後一份遺屬定為繼承人。可是,2021年,地方產監處卻並不認可,他們認為“政策沒有變”?

    所以說,當前中國的財產分割的糾紛依然存在,沒有公理存在,所以也只有上法庭定奪,如果請律師,這筆費用足夠巨大,法律上不承認律師費可以列入輸方受理?

    只能談這些了,你是一個有主見的女人,願你勝訴!

  • 4 # 行者183079561

    不要去掙因為你的母親還在,要是你的母親要給你們早就灘牌了,你姐姐如果是善者,也早會告訴你們的,如果是她私吞下去了,你相信自蒼天收拾她,人壞良心的絕無好的下場,你信嗎。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如果你突然變成了長生不老,你會有怎樣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