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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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薇薇養髮連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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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馬當先145001536
三十年都走過來了,特別是這個三十年是人生最辛苦最心累最有理想的時機,彼此互相堅持了很多堅守了很多,為孩子付出了很多,雙方有苦有甜,否則也不會有這三十年的共同生活經歷。我認為還是相互包容,多份理解,為孩子們未來不憋屈而不離,離了也不一定就幸福,重組家庭的矛盾和情感也會讓你不盡人意,經歷了你就會後悔,你就會感覺到你們三十年的日子成了你的美好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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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紙虎在野
說句不中聽的話,你這都身體埋進黃土半截身的人了,還瞎折騰啥呢,要離婚早幹嘛去了,他若對你不好,肯定也不是一天兩天,這三十年過來了,還撐不了剩下的那二十來年,自己選的路,跪著也得走完。年輕那會還能從紅綠燈掉頭,你這都上高速了,怎麼個掉頭?硬著頭皮往前開,只求來世搽亮眼睛找個好人家咯
人生能有幾個三十年!
如果沒有孩子的話還好,既然沒有領證,那麼也就不存在離婚問題!只需要冷靜的分清彼此的關係即可!透過談話解偶決問題即可,牽涉財產問題,建議三思而後行!
如果有孩子的話,建議為了孩子還是重新考慮接受容納對方!
離異對孩子傷害才是最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