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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蜻蜓王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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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么色e望
沒有具體說明因為什麼要忍受上司,是上司要“潛規則”?還是曾經得罪過上司他在存心報復?因為上司如果煩感一個下屬,完全可以解僱至少是調到其他部門,沒有特殊原因刻意為難一個下屬,對於一個領導者來說毫無意義也毫無價值,下屬心懷怨恨伺機報復對他更是潛在的威脅。
問題裡提到“公司挺好”,如果一個公司會任用有如此嚴重人格缺陷的人做領導工作,那麼他的職場文化必然是任人唯親,嫉賢妒能,這種公司不可能好。
所以我覺得問題還是出在提問的人身上,在一個高效率工作團隊裡,那個效率最低的人跟不上團隊,就覺得是上司在針對他!先端正一下自己的工作態度,審視一下自己的工作能力,不要上來就一副“總有刁民謀害朕”的邏輯,單位不是你家,上司不是你媽,他們沒有寵你,讓你的義務。
二,上司對你不好,也要找一下原因,是不是自己的問題,如果是自己某些地方有欠缺,那應該找上司坦白自己的不足,讓上司給你從新看待,自己也以心交心,自我調整欠佳的地方。
三,如果上司無理取鬧的百般刁難下屬,那麼可以申請調離,也可以越級反映情況及申訴。因每個企業都有工會,在工會中反映自己的苦衷,也一定會得到解決的。
四,在有些事情上我們為了一份工作,待遇也不錯的情況下我們可以忍,但人格不能被傷害。好的企業也不會有這類事發生,一旦發生被發現將會無條件被處理,如果真有那就不是好企業,那應選擇離職,因為這裡不適合你,這家企業面臨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