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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我知道真相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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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牛腦洞開
有道是,在一個騙子和傻子組成的社會,你揭露了騙子,傻子馬上過來打你。
首先宣告,遇到這樣的事,我不會去較真,因為就我個人而言,我覺得我為這種事去較真無論從時間還是從精力上都不值得,也與我為人處世的一些信條不相符。但我敬佩那些較真的人!正是因為這一個個敢於較真的人才推動了法制的發展、社會的進步!
誰是弱者?誰不講道德?這是首先要搞清楚的兩個問題。是多次投遞破損郵件、被拒籤投訴後又不顧約定冒充中國郵政及工作人員投遞郵件、再次被投訴後到客戶家撒謊耍賴跪地威脅客戶的快遞點負責人聶某是弱者、不講道德?,還是因多次收到破損郵件而第一次投訴、被圓通承諾賠償一箱芒果並同意不用圓通快遞但卻收到冒用中國郵政的郵件憤而再次投訴、在投訴後被圓通快遞員無端上門撒潑跪地無理取鬧的客戶是弱者、不講道德?
換成我們自己,如果我們自己累累收到破損郵件,我們會不會偶爾投訴一下?而這唯一的一次偶爾投訴又被戲弄,我們會不會憤而再次投訴?再次投訴後又遭圓通點負責人上門鬧事,我們會不會打電話報警?
這實際上是情與理、情與法、情與規則、情與契約精神之間的關係的問題。
縱容小惡,終會積成大惡!
寬容不等於縱容,不等於就可以不守規則、就可以放肆地弄虛作假欺騙客戶,一昧地寬容同情這些人只會使不守規則的人更加不守規則、只會社會風氣變壞,最後的受害者就是我們這些規規矩矩老老實實的人。
誰願意生活在一個不講規則、不講信用、沒有契約精神、犯了錯誤就靠一哭二鬧三上吊靠坐地跪地滿地打滾就能贏得同情和眼淚的社會和國家?
即使張某被認為是惡意投訴,快遞員聶某下跪的原因也不在張某,而在不分緣由、不管三七二十一一有投訴就處罰快遞員的圓通公司。
按理講,公司在接到客戶投訴後(客戶收到破損的快件當然有權投訴,無論所寄財物價值多少、是否免費),首先應分清投訴有沒有道理,即使沒有道理也不一定都是惡意投訴,對不成立的投訴要向客戶耐心做好解釋。對成立的投訴,也要區分情況,如問題較小,應主動求得客戶原諒; 如問題較大,首先就應分清責任,是在郵運過程中還是在快遞員。如責任不在快遞員,公司就應直接處理,否則還要分清快遞員是失誤還是主動為之而作不同的處理。
幾點感想:
一、圓通服務有錯在先(客戶張某此前多次收到圓通破損郵件,這次先是郵包破損以致張某懷疑少了一個芒果而拒收,後是在圓通為息事寧人答應補償一箱芒果後又不僅不按約定選用非圓通渠道寄送反而冒用中國郵政送達被客戶識破而惹怒客戶),張某投訴在後,張某針對圓通服務問題的投訴是沒問題的,不應該被指質。不能一跪就不分是非,這會縱容蠻不講理與不講規則不守法的人;
二、對圓通同一問題在處理過程中的多次溝通不能算作多次投訴;
三、圓通快遞員聶某不是普通快遞員,而是圓通快遞點的負責人,即她承包了這個快遞點,她的生活應比她服務的許多普通客戶好些,與他們相比,她不屬於弱者。她偽造中國郵政快遞單並偽裝中國郵政快遞員是不對的,應受指質;
四、民警王海港所開出的證明內容有越權之嫌。王海港警官可以幫助多次撒謊的聶某某,但不能為了幫她而置事實與法規於不顧,中傷客戶張某。這個警官業務素質太差,不詳細瞭解事情過程,不向報案者瞭解詳細情況反而把上門滋事者拉到一邊問究竟,主觀武斷,只憑下跪就斷是非,糊塗官斷糊塗案,真有點懷疑他寫證明中傷張某有因張某當他面打電話舉報他作風粗暴而報復張某之嫌。那個公安局政委不首先反省王警官執法不守法是非不分蠻橫霸道的問題,一昧為王警官辯護,很為這個縣的法制環境和普通老百姓能否生活在法治社會而擔心!
五、圓通快遞點負責人聶某為了免受公司處罰不是認真反思自己工作中的失誤與錯誤,而是毫無尊嚴地坐地跪地撒潑哭鬧、謊話連篇地威逼客戶欺騙警察,應遭譴責與批評。即使退一萬步說聶某下跪是迫不得已,也本來是因圓通自身有錯,是圓通公司把被投訴原因與責任不分青紅皂白下推給快遞點快遞員並進行重罰造成的,即聶某之所以下跪是因為圓通不分青紅皂白對員工的處罰制度與當時所受到的處罰,而不應該歸結為張某因圓通錯誤而進行的投訴;
六、圓通隨後進行的表態和處理是輕率的、不合適的,有藉此推卸自身責任之嫌;
七、中國快遞協會未經調查就發聲是不太合適的。即使是使用者惡意投訴,也不能把聶某遭處罰的責任推卸給張某。圓通應該先調查清楚再決定是否是惡意投訴、責任是否在聶某、是否應該處罰聶某。不能因為聶某下跪就認為聶某的尊嚴受到侵犯,就不分清責任責怪張某侵害了聶某的尊嚴。首先需要搞清楚圓通服務有沒有問題、張某投訴有沒有道理,如果聶某是在張某有道理的投訴後就被圓通處罰的,那她下跪的責任不在張某而在圓通本身;
八、快遞員聶某先是假冒中國郵政投遞郵件,後又謊稱被圓通公司罰款2000元並要被公司開除來要挾張某,其人品很值得懷疑。
九、應調查清楚警官王海港所出具的證明是如何洩露出來的。如果是王海港自己洩露的,那麼他出具這份證明的動機就值得懷疑,證明的可信性也值得問一問;如果是聶某洩露的,那麼她的人品就值得懷疑,因為她本身就有錯,她是想以此撇清自己的責任;如果是圓通公司洩露的,那就有惡意打擊客戶推卸自己的責任之嫌(圓通有兩個問題,一是服務有過錯,二是重罰快遞員)。
#芒果# #快遞黑名單制度# #快遞員生存現狀#“芒果快寄事件# #快遞員下跪事件客戶投訴民警# #快遞員被惡意投訴下跪# #快遞員下跪事件協商影片# #快遞員被投訴下跪出警音訊# #快遞員所受惡意投訴處罰已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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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鷹眼國際觀察者
簡簡單單的問題,故意複雜化,一個芒果說得好象是價值萬兩黃金似的,、什麼維權,什麼快遞員說謊,什麼盜用標籤等,硬是把一個芒果,說成是社會的特大事件似的,這東西本來就是做人大度一點和多包容一點,一切都無事了,硬是把一滴水說成一大海洋。還頭頭是道,這些人是唯恐社會不亂,挑動各方輿論登場,越爭越亂。從古至今,有那一位平民為了一水果爭得面耳赤的,沒有。稍為大度一點點的人,決不!會出現這種局面。那些媒體人別再炒了,越炒你自已的為人,民眾就越對你反感,多堅持一點正義,為弱勢群體多主持一點公平,社會就會和諧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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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漸漸的懂了
支援張某向聶某、圓通快遞索要精神損失費。
1.快遞包裹損壞了,不管裡面裝的是什麼,裡面的東西怎樣,快遞包裹損壞了就是快遞的事情,消費者難道不可以投訴維權?至於這個快遞包裹是途中損壞還是讓聶某損壞,這是圓通快遞自己應該查的事。
2.那些說賠了一箱芒果的,人家協商好的是不用圓通快遞賠一箱,聶某還是用圓通快遞,這已經違反了協商內容,張某完全可以對聶某這種不誠信行為進行投訴維權!而是聶某這不僅涉及職業道德,並且涉嫌違法!
3.警察某有摸清事實真相就濫下結論,他是站在同情弱者的角度,但難道誰弱誰有理?弱者犯罪就可以不追究了?或者誰犯了錯,自己去跪下耍無賴,就可以免於處罰了?原不原諒他是當事人的事,而不是你!各大網路媒體沒有甄別事實就妄下結論,給張某造成了很大的負面影響,影響的不僅僅是張某,更是以後和現在正在被快遞低質量服務困擾的消費者!張某應該讓他們為其恢復名譽,並賠償精神損失費!
4.事實已經證明,聶某是一個沒有誠信、謊話連篇、連警察都篇騙的潑皮,無賴,並且他的行為已經違法,不管他的目的和動機是什麼,違法必究!
5.圓通必須就此事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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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海礁7
此案中該警察無錯,該警察作為值得提倡,至少有正義感。一個芒果應該投訴的是快遞公司而不是投遞員,一而再再而三的投訴投遞員,不是刁難又是什麼?你投訴的主體就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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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小爍博的歡樂
這件事其實是情大 還是法大的問題
一 張芒果有沒有投訴這個權利 芒果免費的是人上商家的 不是快遞員的 不可因果顛倒來看
二 快點員工 因為快遞公司的規章制度被逼向張芒果道歉 但是後面曝光了 下跪是自己行為 2000元扣款也沒有的事情 這是想用人情解決問題 結果張芒果是個較真的人
這個問題 和美國老太太被麥當勞熱咖啡燙傷後 索賠幾千萬美元的案例一樣 但是美國法院支援了老太太的法律要求 眾多中國網民都後悔覺得自己不是老太太 但是到了芒果張這件事情裡 又覺得芒果張不該這麼較真 。 民眾非常矛盾的心理。
這件事情警察本身可以處理完美的
但是一位的站在一位說假話的所謂弱者角度去處理問題時候 這件事情本身就不能被公平 公眾的來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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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二兩白酒的悶
這能叫一個芒果引發的風暴嗎?現在自媒體太多太雜,這就導致了某某些居心叵測的人故追熱點,故做噱頭。這件事我希望作為民眾就不要過多的去熱議和參與了,但某些行業協會和監管部門能夠作好反省;這件事的根本癥結就在於尊重和誠信,雙方都有錯又都沒錯,但最不該拿來批判的應該是那個耿直的警員,他是在維護最基本尊嚴。要求賠償,得到合理的訴求,這是消費者的權利,但過大的去放大權利就是在踐踏和破壞自己的權利平衡;為了解決投訴而去失信,冒充它方快遞,編造謊言甚至於下跪去博取同情,這也是有欠妥當的,為什麼不能明明白白的講清楚,對方不理解是對方的事情,搞的自己無底線也實在可悲!最應該出來檢討的是快遞公司管理,不問緣由的罰款,不重視消費者的服務和售後,這才是重點需要整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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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天嵐蓅
1,貨有問題可以聯絡賣家確認,與賣家溝通後,可以拒收。2,既然同意由快遞公司賠償一箱,卻又要求不許用圓通,快遞員會不會擔心買一箱賠償後,又說沒收到?又出現其他問題?所以由自己公司送去,可以清楚知道進展,一也說明誠意,二也可以放心。3,既然收了一箱的賠償,事情也該完了,卻又再次以快遞員欺騙為由投訴,這是為什麼?想再次投訴,讓快遞員賠錢?4,同意撤訴卻又不打電話,只讓快遞員走,快遞撤訴可以打電話給區域負責人,由負責人電話錄音,第二天再由負責人申訴。申訴後客服會主動聯絡確認。5,民警在調解,只是在講道理,可是一句話沒說周全,馬上就投訴民警,可想而知,當時快遞員去求撤訴的時候面對的是怎麼樣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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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諦聽你的剎那
個人看法
1.有的網友覺得張先生的芒果是贈品,免費的,還這麼較真,其實他能獲得贈品,是前期滿足消費條件,這也是正常渠道的購買,依然享受正常的質量物流等方面的權利;
2.有的網友說這麼小的事情,後面補償你一箱了,你還不依不饒,是否過了。我覺得第一次是破損並數量不符,第二次是說好了不用圓通,但是發現是假郵政快遞,深究是造假,這兩次投訴都是很正當的,都是自己權利和主張沒得到維護而造成的,無可厚非。
3.大部分網友覺得聶某快遞員是弱勢群體一員,人家都下跪了,為了你一個贈品芒果,張先生良心何在?我覺得,你們的眼淚和同情心搞錯方向了,張先生沒有逼著聶某下跪,反而是聶某用下跪的方式道德脅迫,圓通對聶某的過失行為進行處罰,是圓通內部的制度,聶某要下跪,應該去跪圓通的負責人,為什麼去要求張先生去撤銷投訴呢?
4.民警的規勸,抱著息事寧人的方式是沒有錯的,但是是被聶某所陳述的罰款500接著2000,還要失業所矇蔽了,又哭訴又下跪,俠客出手,以後會後悔。
一個消費者維護正當權益的小事,被物流快遞員攪和成一面倒的道德斥責,網友們三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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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酷酷的f
這個事情4方都有錯,所以才導致現在一地雞毛不了收拾。1快遞公司制度不合理,不問青紅皂白,一投訴就是罰款,體現了目前國內快遞業現狀。2快遞員不誠實,先是假裝郵政,後又說謊下跪搞苦肉計,體現了目前的職業道德及基層工作者的苦,被壓迫。3張某維權沒有錯,但是太過斤斤計較,得饒人處且饒人,後面一箱芒果你也收了,哪個快遞送的有什麼區別,有本事你別收。4民警正義感爆棚,為人熱心沒有錯,但是過於聽取片面之詞,帶有一定的情緒化,沒聽進去張某所言,一張證明把自己亂入輿論漩渦。不知道我分析的有沒有道理,人民日報都發聲了,我想說的是媒體曝光了不是壞事,還好不是碰到性格暴躁的快遞員,還好沒有發生流血衝突,每個網友不應該輿論綁架,而是思考假如自己是其中一方,該如何去做,同時又考慮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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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員的想法:儘快解決投訴問題。1同城快遞至少兩天,時間長,芒果可能爛掉,解決投訴問題慢。2同城快遞有可能依然讓張芒果不滿意,進入無休止的投訴。3對於挑剔的張芒果,自己送快遞穩妥一些,不至於出現到底是四個芒果還是三個芒果的問題。綜上,我理解快遞員的做法,而且我覺得在投訴要求中更換快遞公司屬於無理要求。補充說明:都把人逼得下跪了,就不要在說編造2000罰款和開除的謊言了,相比尊嚴都不值一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