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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光明使者231182166

    壟斷式經營批文能不上賊當嗎?上了賊船,必上賊當,有權貸款給你44萬,等於把柄權放了給你,在如來手掌心中翻來復去,哪怕你在中指下端剎一泡尿,再刻上“孫悟空到此一遊!”貸款20年後利息加本金100萬,啞巴吃黃連照樣上清片。除非反壟斷法規定得認真細緻,把賊船變成公有相約的大船,在公共大船上的公開透明,還本低息的標準管理化,離開了誠實守信的公約化制度當然得罰息或進監獄。

    不貸44萬,20年後自然不應該產生還100萬左右。民情民意大家的事,若把權落在自己手裡緊抓不放,任由貪慾膨脹,還100萬也不算多,資本家的管理模式大魚吃小魚,小魚吃蝦,蝦得吃泥巴。

    貸44萬想貪慾發展,20年啊!人生有幾個20年?二十掙100萬還原借貸的44萬?資本運作躺著也享福,如果你是借貸44萬給別人,20年後你收入100萬左右怎麼想?你認為自己違法嗎?合理嗎?

  • 2 # 談今古淡紅塵

    首先這個利息是合法的。

    在合法基礎上,合理與否就看個人立場判定了。

    市場供給在合法前提下是由供需雙方自行決定的,換位思考下,如果你是出借方或者投資方,願意冒著1.5%左右違約風險,將自己的資本投入一個需要大概10年保本的專案麼?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 3 # 帆影點點映天際

    貸款利息在國家充許的範圍內都是合法的,你覺得利息高,你就不要貸,如有些網貸,擦著法律的邊球,利滾利,越滾越多,這樣你是精明的人,你會預計你所貸的價值得與否,當然急用不算成本除外,所以就是國家銀行貸款,也是以利息盤剝你。

  • 4 # 過路人ji

    第一這是自願行為,第二誰會不賺錢把錢給你用二十年,第三二十年翻一倍難道給你用了二十年還是隻要還二十萬?按現在的通脹來說二十年貶值應該就能達到80%

  • 5 # 水滴的聲音

    我覺得不合理,利息太低了。20年前你貸款44萬買房子,今天這房子少說得有300萬了,你只給人家100萬,你覺得合理嗎?

    我從朋友那裡借的錢,長期的都是按照一年10%的利息給人家,短期的按照一個月1%的利息給人家,所以我從朋友那裡很容易借到錢。有些人向別人借錢,一不提哪天還,二不提給人家多少利息,只說自己有困難臨時救急完事就還,這樣的人借錢難再正常不過。誰的錢都不是大風颳來的,存銀行還有利息呢,憑什麼無緣無故借給你?都是朋友,你借錢沒利息而且遙遙無期,我借錢給人家利息而且到期必還,如果是你你願意把錢出借給誰?

    你要是嫌貸款買房不合適,可以把借來的錢以更高的利息貸給做生意的朋友,他對你感激不盡。不過,注意風險。

  • 6 # 怺恆畩嘫

    你的親人朋友會借44萬給你20年嗎?還有就是在銀行貸款買房利率一般在5%左右,借44萬20年還清利息加本金在60多萬左右,100萬是怎麼來的?

  • 7 # 完美世界zmf

    不會算賬嗎,20年下來總共100萬,年化利率也沒有多少。你不想貸20年,你可以提前還啊。有本事你把44萬借給別人20年試試,有的是人搶著要,你願意借嗎

  • 8 # 想和你一起吹吹水

    你44萬做點保守穩健的投資,存定期夠穩了吧!回報率4個點算,20年本息加起來也差不多100萬了。說真的加起風險及成本,你這個銀行挺良心了。

  • 9 # A123天山雄鷹

    肯定是合理的,44萬本金,貨款年利率6.5%,每年利息2.86萬,20年利息57.2萬。本十利總計101.2萬元。

  • 10 # 人稱李大狀

    嚴重違背房住不炒政策指示,房屋根本就不應該用於貸款,更不應該按揭分期付款。這樣的話,銀行的資金就不會流入房市,房子也不會用來炒。你要是問那窮人怎麼辦?窮人已經消滅,真正的窮人是沒有了的。其次,這樣房價就會真正跌下去,跌倒白菜價,誰都有房住。

  • 11 # 風之子

    你這是想白p的想法啊。。趕緊打消,銀行的錢大部分來自於居民儲蓄,也是有成本的,所以有合法合規經營一說,這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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