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上官婉晴

    說因為個人發展原因離職啊。像你這份工作只是試用期,可以不在簡歷上體現的。也就是不寫這份工作,把上份工作時間拉長或者直接不寫,人事問你,就說在學習提升自己。如果你非要寫,直接就說過個人發展或者不適合,像是試用期就離職的,人事一般也不會細問你離職原因,人事比較關心的是你工作時間比較長的離職原因或者經常試用期離職會問原因。這個直接不寫在這家單位工作就可以了。

  • 2 # 小皮皮的旅行屋

    對於試用期辭職這事兒,我覺得面試時很好應答呀。你可以先表示對新單位背景,人文,理念等多方面的價值認同。一方面也讓新單位面試官認為你在來應徵前是對他們公司做了充足的準備工作。並不是只為了工作而工作。另一方面也側面的表明了你對新單位工作的嚮往和認可。這樣的表述相信對於給新單位面試官留下好的第一印象有很大幫助。

    其次關於之前一份試用期的工作。你首先應該肯定這份試用期工作提供給了你一段與社會接軌的鍛鍊經歷,同時,在試用期工作期間。你學會了很好的處理上下級關係,處理同事與同事的關係,處理自身與客戶的關係,還學會了一些最基礎的辦公技能以及應急能力。在完全不詆譭原來單位的情況下,還順便把自己的業務技能,交際能力也肯定了一番。

    其實職場跳槽是再尋常不過的事情了。不必太在意每一次跳槽後到新單位要如何交代過去的經歷,離開的原由。其實一個有規劃的職場白領,在不斷地提升自我能力後尋求很高更優質的平臺恰恰證明了你眼界與能力的高效提升。

  • 3 # 茫茫一小蝦

    首先正視這個問題,這個很普通很正常的一件事。

    試用期是為了讓公司和員工互相能夠有更加充分的瞭解,是否確定長期勞動關係的一段時間。

    就像談戀愛,兩個人如果覺得各方面不合適,越早提出分手以後越容易保持普通朋友關係,如果等到買了房結了婚再覺得不合適想分手,代價就比較大一點了。

    所以您在試用期發現你不合適這個崗位,想要離職,已經充分證明了試用期的價值。

    回到怎麼回覆上面:就直接說待遇和工作環境和想象中的差別較大。

  • 4 # 是胖墩呀

    在職場,跳槽是一種很常見的行為。當你從一家公司準備跳槽去另一家公司的時候,肯定會被問到離職的原因。正常來說,一份工作的試用期一般在一到三個月,對於整個職業生涯來說,這是一個很短的時間。在你準備下一份工作的時候,試用期離職應該怎麼處理呢。其實,根據實際情況還會有不同的處理方式。

    如果你跳槽的公司和你目前的公司是同一個城市,那麼這段時間的試用期一定要在簡歷上顯示。因為現在社保這一塊是每個公司必須履行的義務,你的簡歷可以造假,但是社保不會造假,當你的簡歷和社保有衝突的時候,人事就會對你有看法,甚至會建議主管不予錄用。那麼,在你簡歷上顯示很短的工作經歷的時候,面試官肯定會問你為什麼在試用期就離職,這個時候一定要慎重回答,一定不能說原單位不好,這是絕對不能說的。另外,也不要說自己能力不足這樣的話,可以從側面回答,比如上班以後發現和自己的職業規劃有衝突,然後說一下你對新公司的瞭解,感覺適合自己等等。

    如果你準備跳槽去的公司和你目前公司不在同一個城市,那麼這段時間的試用期可以忽略不計。因為現在社保系統還沒有全國聯網,人事看不到你的社保記錄。在你的簡歷上可以把這段時間忽略掉,面試的時候只會問你上一家公司的離職原因,以及為什麼會有一段時間的空窗期。隨便一個理由都可以掩蓋掉這段空窗期。面試官並不會盯著你的這段不算長的空窗期深究,他們主要是想知道你離職的原因,來判斷你工作的穩定性。

  • 5 # 古上心月520

    所謂試用期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互相選擇的一個機會。

    因為透過短暫的面試,是不可能瞭解到公司的核心的,比如企業文化、工作強度、工作環境、人際關係,等等,這也就是設定試用期的用意所在。

    當新單位面試時,必然會關注一個員工的穩定性和忠誠度,而在一家公司供職時間長短也會成為一個考量的因素,但也只是之一。當談到這個問題時,可以正視這個問題,千萬不可詆譭,可以挑些無足輕重的原因,比如家庭原因、價值觀衝突、理念不合等等,然後把問題轉移。從側面證實自己可以穩定。

  • 6 # 職場路人

    工作面試不容易,入職不適很麻煩。別人問來頭很大,告知原因口難開!

    關於面試求職,我們會遇到很多種的問題,但是每次都會被問到的原因當中,上一次因為什麼原因離職一定在其中。有些朋友就尷尬了,從上一家公司入職沒幾天就離職,面試的時候不知道如何開口說原因。

    如果入職時間短,這段經歷可以省去

    在我看來,如果一份工作入職連試用期都沒過就走了,這樣的工作經歷對你沒什麼用,簡歷上面沒必要體現。短時間跳槽的人,給哪個面試官留下的印象都一樣,你非常的不穩定!所以,如果非必要,不要體現這段經歷!

    躲不過去的時候,講客觀原因

    簡歷上體現了,也被HR知道了,想隱瞞也不可能了,那就大方承認。入職未過試用期離職,把更多的原因歸結到個人理念與公司文化衝突,甚至於應聘方向與實際工作差異方面。

    總之,面試的過程並不是一定要刨根究底什麼都暴露的時候,適當的保留也是一種智慧,有時候的誠實並不一定有好結果!

  • 7 # 寬財分析師

    試用期辭職,面試新單位時該如何回答?最好是實事求是的有技巧的回答。

    當然我是不贊成在試用期內辭職的,那樣會給HR一種你無法透過試用期的印象。而且,如果是重要崗位,HR做背景調查或者查社保基本都能查出來,我們支援在試用期內有真實原因下的主動辭職。

    1. 面試時的約定和合同簽署不一致。

    比如面試時候約定的待遇,和實際發放的待遇不一致。

    2. 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合法性存疑。

    比如,傳銷公司,不是一個正當的公司。

    3. 工作環境比較惡劣,不達預期。

    比如現在很多P2P公司出現兌付危機,經常存在三天兩頭投資者堵門的情況。

    4. 工作太閒。

    工作太閒了,你經常沒事做。

    總之呢,辭職理由描述儘量避免主觀原因,比如受到不公正對待,同事不夠友好啊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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