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阿威同學a

     在新的竣工驗收備案制度實施後,監理公司作為重要的建設主體之一,所面臨的風險越來越明顯。如何去規避和化解這些風險,是從事監理工作、尤其是監理公司經營者們所必須考慮和麵對的問題。

      監理公司的風險來自兩大塊:一是工程質量不合格,不能達到設計要求、合同要求,甚至造成重大質量安全事故;二是監理酬金因種種原因無法按合同收取。

      產生第一種情況的原因有很多,歸根結底是人的因素,即五大建設主體的質量行為所導致。

      1.設計單位

      因為設計單位的失誤造成的質量事故由設計單位承擔主要責任。根據《建築法》,監理有責任和義務檢查設計檔案。這就要求監理單位人員有豐富的經驗和知識,對一些較淺的設計問題及時發現,並有必要以書面形式提出並尋求解決方案;對一些需要大量資料、計算才能核實發現的問題,無需承擔責任。

      2.勘察單位

      因為勘察單位的質量行為不能滿足要求,而使工程出現質量問題,由勘察單位承擔主要責任。但監理人員在地基驗槽、試樁(有樁基的工程)過程中,必須請勘察單位人員到場,請勘察單位表態。如有異議要提出並最好用書面形式明確。

      3.業主的行為

      一種是以政府投資行為為主的大型公建設施的業主,行為較規範,施工、監理透過招投標,質量要求較高,目標明確,社會監督和關注程度較高。一般施工企業的素質較好,人為造成質量事故的可能性較小。

      第二種業主是開發商,包括寫字樓、住宅和營業房的開發商。他們常會出現資金不能完全到位、工期目標明確且緊張,質量目標一般的狀況。

      三種是集體企業,儘管改革開放、轉換機制、股份制改造已經歷了一些年頭,但在企業總或多或少有著計劃經濟下的烙印,這部分業主一般要求工期目標緊、質量目標高。

      三類業主對社會效益考慮的成分較多,一般來說,工程建設報建,審批等必要手續能相應完備,建設行為相對比較規範。

      第四種是個私業主。隨著個私經濟的發展,尤其是最近社會環境極力鼓勵個私企業的大力發展。這類業主的工程也越來越多,而這類業主的行為往往最不規範。作為市場經濟條件下追求經濟效益無可厚非,他們的要求往往是造價極低、工程極緊,而且資金不一定到位。這類工程是最易出現問題的。由於該類業主常採用壓級壓價,在工程招投標前多有書面降價承諾,實際承包價格已與成本十分接近。而承包商又必須追求其所即定的利潤,因此,採用較低價格的建築材料,使用廉價民工勞力,甚至降低施工質量標準。儘可能地減少技術成本、經濟成本的投入,是該類承包商的常用辦法,從而給工程實體質量帶來相當的風險,而這類風險的主因在於業主。

      4.施工單位

      在新的竣工驗收備案制度下,施工單位成為驗收組成員之一,他們往往會超出驗評標準範圍,對自己的工程作出好的評定。還有一些類似於游擊隊的小型建築企業、個體包工頭,他們可能利用其方方面面的關係,干擾驗收。

      5.監理員

      針對以上分析的業主的質量行為,監理人員在經營活動和生產活動中要作出相應的應對。首先在承攬業務時,應儘量避免承接一些行為不規範的業主的工程,而將大型公共建築、基礎設施或大型工程作為業務承接的重點。其次在合同訂立時要嚴密,不要模稜兩可,尤其是業主委託和授權的範圍要清晰,監理的權利和義務要清楚。

      接下來,就是監理現場管理工作的質量行為。這一點是整個監理工作的基礎,也是對監理合同的貫徹和落實。

      首先,必須在領導意識和組織落實上予以明確。監理單位對承接的每一項工程都要予以重視,不能因為惡意競爭而降低監理收費、進而拼湊人員去應付監理工作。在質量監控的基礎上,還要幫助承包商解決工程中出現的問題,同時運用技術、經濟、合同和法律的手段幫助業主提高投資效益。

      其次,現場管理要落在實處。許多監理人員是施工單位出身,但切不能將施工單位的一些陋習帶進監理工作。如:把施工組織設計當作“花瓶”束之高閣;技術資料與施工進展動態不同步;專案監理班子濫竽充數等。

      酬金的收取和最終收取時間要有明確約定,對業主不委託工程決算審計的工程,酬金的最終支付時間不應定在審計完成後,否則,只要業主不完成審計,酬金便無權收取。除了一些合同訂立應注意的問題外,在酬金的收取方面,現場監理人員要清楚監理合同的條款。一方面要按照合同所授予的權力、規定的義務和工作範圍積極開展工作,同時,按照合理的企業行為,按合同的要求去收取酬金。在收取酬金時,要有書面說明文字;如果收取酬金較為困難,需雙方協商,應判斷業主的行為,並引起重視。如果一些業主故意拖延,那就要運用合同、法律等手段向業主提出要求。在運用法律手段時,要求監理的現場工作質量行為能夠達到合同的要求,能夠拿出資料來證明監理工作的質量。這一點有很大難度,但市場經濟下依法治國,以合同為依據是不容置疑的。

      總的說來,監理單位規避和化解風險要做到以下幾點:

      一是承攬業務儘量避免一些質量行為極不規範的業主;

      二是在訂立合同時要條文清楚,權利義務明確,違約責任明確,時間界限不能模稜兩可;

      三是在現場管理中要仔細、清晰、有條理、有計劃、有措施、有重點,並多以資料說話,多以文字記錄和往來;

      四是在收取酬金時,要規範、嚴格按照合同,同時要正確運用法律等手段維護自己的利益。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為什麼會想念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