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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馮少俠聊職場

    放假了可以沒有工資,畢竟每年的帶薪休假是有時間規定的,但是放假期間僱傭關係還是存在的,五險一金肯定是不能無故停交的。

    有很多工廠都是這樣的做法,旺季時加班,淡季時就給員工放假,而不是辭退員工,萬一業務來了沒有人,這是企業不想看到的,所以只能放假,以最小的代價換取最大的效益。

    總之,公司在放假期間停交了保險,我們可以要求公司補交或做出相應賠償。

  • 2 # 悅讀職場

    一、您好。既然員工和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那就是單位的正式員工,即使單位沒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但如果已經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的,一年以上未籤合同的會被視為是固定期限合同。所以無論如何單位都要為員工盡到自己的義務。

    二、用人單位要是在非國家法定節假日無故給員工放假,這期間的社會保險是需要單位為員工繳納的,而且員工如果不上班期間的崗位工資可以扣除不發,因為作為崗位工資,員工在崗一天就發放崗位工資,不在崗可以不發放。績效工資原則上也不發放。但是基本工資是要發放的。

    三、如果單位在沒有工作的假期裡沒有為員工繳納社保,員工可以讓勞動監察部門介入調解或者仲裁進行補繳。如果離職的可以向單位要求經濟補償,滿6個月按一年算,1年可以要求補償1個月的工資,以此類推,10年就是補償10個月的工資。最長不能超過12年。

    四、如果單位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可以讓勞動監察部門介入或者申請仲裁要求兩倍的經濟補償金。

  • 3 # 白以鈞

    如果事實是如此該要的賠償是需要要,但是如果是公司遇到了困難,需要緩衝等待轉機,就應該陪著公司一起度過難關。

    現在的創業公司經常是發展快,死亡率高,兩級很鮮明,導致發生這樣的事情的時候有很多。

    當然,如果公司沒有問題,無故放假不發工資就應該討要說法,最起碼的保障需要有,至於賠償問題按照實際情況進行處理……

  • 4 # 法商道

    一,單位和員工之間是有勞動合同的,是受法律保護的。

    勞動合同就是為了防止勞動者和和用人單位在履行勞動合同中發生糾紛而設立的約束機制,對於上述情況,首先看合同中有沒有約定,如何合同有約定的,按照合同約定辦理,一般情況下,合同是沒有約定的,那就要用人單位遵守法律的規定。

    二,用人單位無故給員工放假,是自己的責任,員工沒有任何過錯,對於員工應該按照正常出勤待遇

    在此期間,員工應該按照正常出勤待遇,正常發工資,發補貼,員工屬於正常履行了勞動合同,單位也就必須正常的發工資和補貼,等單位恢復生產後員工正常上班。

    三,對於單位這樣單方的違約行為,員工可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提出賠償。

    單位放假,不發工資是單位嚴重的違約行為,員工可以提出解除合同,按照勞動法的規定,提出賠償,具體賠償可現按照下列專案進行:1,補發拖欠的工資,2,按照工作年限不同支付不同的賠償金,3,按照年工資一定的比例支付違約金,具體各地可以參照地方的規定辦理。

    總之,一句話,用人單位無故放假不發工資是違反勞動法的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 5 # 山東WATER

    本人從事人力資源有十幾年了。

    現在勞動法也在修改,就是為了更好的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人民可以更好的工作環境。

    本案說用人單位給員工放假,任何待遇都沒有了,要分清楚,

    如果單位讓員工放假,那麼員工的工資,待遇是不能改變的,就像我們國慶等節假日一樣,如果沒有任何待遇員工可以根據勞動法先去勞動部門進行仲裁的。

    己經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在沒解除合同以前,享有員工所有福利待遇,公司不能以任何理由剝奪員工的權益。

  • 6 # 一十一來日方長

    放假是公司的事,但是不交社保就違法了。從問題中"無故"兩字看來,這個問題有些爭議。

    首先,沒有哪個企業願意經營正常的情況下就給員工放假,還停保險,不僅是員工的損失,也是公司的損失。每個公司都會有法務人員,即使沒有,懂點法律常識的人都知道不交保險一定是違法的,公司得不償失。

    其次,給員工放假,是全體人員?還是極少數人員?這個事情要說清楚!如果是個別人員,可能是公司經營不善,在進行適當的裁員;也有可能是從表現不好的人裡進行適當的勸辭,透過這樣的一個緩衝方式而已。如果是全體員工,你要考慮公司是否經營不善,出現危機,如果出現這種情況,你也只能等公司安排了,申請法律仲裁。

    最後,明確了具體情況後,如果長時間沒通知上班,沒有交保險。這就要和公司溝通,公司有難處,至少要把保險交上,畢竟斷檔保險,回有一些麻煩。其次,如果是個人問題,和公司協商相關賠償事情,申請勞動仲裁,等仲裁結果。如果協商不成,仲裁覺得不理想,接受不了,只能透過法律途徑,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公司,這也是最不想看到的。

    具體賠償內容會根據你工作年限按照合同工資或者當地平均工資,進行賠償或補償。具體賠償方法詳查《勞動合同法》,不再贅述。

  • 7 # 暖心財經說

    用人單位安排職工放假的,應該發放待崗工資。

    待崗工資的標準是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待崗工資是起到一個生活費作用,不應該扣取職工的公積金和社保個人部分。

    企業只要沒給職工解除勞動關係,就有義務給職工繳納保險。

    企業如果沒有給職工交納保險的,職工主動申請離職,也能申請企業支付經濟補償金。

    該交那個保險必須要補交上,而且單位還要承擔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主要就是待崗工資,保險跟經濟補償金這三項。如果是工傷職工還有好多工傷待遇。

    不過,按照題主所說的情況,企業不會是破產逃逸了吧?有一些企業,尤其是棒子國企業,經常是職工放假、老闆一溜,後續程式不管了。廠房是租賃的,甚至裝置都有是租賃的。

    在這裡真的不得不佩服日本的企業,雖然對他們印象不好,但是他們一直是遵守法律法規的典範。

    遇到這種情況,應當首先向勞動監察大隊反應,讓他們立即組成調查組,對企業繼承取證調查。

    然後,申請勞動仲裁,解除勞動關係申請各種補償待遇。一旦社保,拖欠下去,解除都困難。因為你社保欠費,到新的單位兒也是籤不上社保的。

    所以,我們要趕快用法律武器維護好自己的權益,這樣我們才能夠給違法的人以震懾,還能促進社會的和諧。

  • 8 # 輕微148632915

    這種要看單位發生什麼事了,為什麼無緣無故給員工放假,是隻給你一個人,還是所有人都放了。如果沒有和你們解除勞動合同,就不給交社保,那單位就是違法的,可以像勞動部門申請仲裁,勞動部門對這種會有處罰的。賠償問題應該是給補繳停交保險這段時間的保險,還會有一定數額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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