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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鉛筆道

    我們不妨看看如今的阿里巴巴和騰訊,他們已經成為中國最大的投資機構,其餘的機構似乎永遠在為他們服務。阿里投資因為缺乏流量,因此投資的公司往往自帶流量屬性,而騰訊由於本身就是流量大戶,投資往往是為了在原本的流量體系中挖掘更多的可能性,建立更多的生態。有時候投資是為了彌補自己的不足,也不能簡單定義為不足,更精確的說是自己的基因可能註定了自己做這件事有一定的問題,比如騰訊投資京東就是為了對抗阿里,雙方互相壓制。比如去年騰訊投資摩拜,螞蟻金服隨後投資哈羅單車,誰都怕在某一個賽道上被對手超越,每個人都很謹慎。事實上,投資有時候也會成為一家企業的收入來源,而這也是企業業務多元化的方向,為了防止某些業務大幅度下滑,而採取的錯失。比如最近曝光的某文化娛樂公司,其去年投資的收入佔比超過三分之一。投資是止損,也是為了豐富的業務,更是為了加固自己的護城河。某些自己做不了的,自己企業基因決定不適合做的,就投資一家公司去做,給他們資金,讓他們大展拳腳,這無疑是企業慣用的打法。而一家成熟的企業往往有自己內部的投資部門,這樣的做法其實也是為了防止被競爭對手超越,防止自己被時代落下。比如一家運營強的企業投資一家研發實力強的企業,這樣雙方優勢互補,或許可以迸發出更多更大的力量。因此,這是企業的慣常做法,為了豐富業務,或為了提升壁壘。

  • 2 # 康愉子

    近幾年,投資市場日益活躍,中國引進了國外流行的一種新的企業組織形式:有限合夥企業,也是著名私募黑石集團、紅杉資本所採用的模式。

    有限合夥企業,通常由一個普通合夥人和一個或多個有限合夥人組成,其中,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而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對出資方來說,有限合夥企業是非常有效的風險隔離機制。

    簡單的運作模式

    出資人也就是有限合夥人,一般不參與日常的運營管理,只參與一些重大投資決策,由普通合夥人負責投資基金的運營管理。

    普通合夥人通常是由管理團隊出資成立的一家公司,在投資基金中出資佔比較少,但享有一定比例的收益分紅。比如,出資5%,享受20%的收益。

    上圖是比較簡單的模式,也有更復雜的私募股權結構,比如透過信託平臺,或者還有母基金。

    有限合夥企業的優勢

    自從2007年6月1日《中國合夥企業法》正式實施,有限合夥企業的組織形式,越來越受投資人的青睞。因為它兼具了有限責任公司和合夥企業的特點。

    有限合夥企業最大的優勢是:將企業的出資權和管理權分離,很好地將企業自身的管理特點和外部資本的魅力結合起來。

    此外,也還有很多其它的特點。

    1、為有限合夥人隔離風險。私募投資是相對高風險高收益的舉措,有限合夥人的身份讓出資人僅以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很好地保護了出資人其他財產的安全,也保護了出資人在其他投資專案中的資本安全。

    2、有限合夥企業的設立和解散比公司要更簡單,讓出資人在投資市場能更高效、更靈活地應對商業機會。

    3、有限合夥企業不是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可以少交一道稅,同時,有限合夥在所得稅籌劃方面也更有優勢。

  • 3 # 亮之見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需要先普及幾個認識:

    1,我們通常如果說A公司是張三的,一般是指張三是老闆,也就是說張三這個自然人在A公司的股份應達到51%以上;

    2,張三現在想成立另外一個公司B,它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用張三自然人作為股東,另一種是以A公司為股東,

    我分析您問的問題應該是以A公司為股東和以張三為股東的區別。

    這樣操作的主要目的有以下兩點:

    1,風險隔離;

    2,稅收籌劃;

    3,操作方便

    關於風險隔離問題,“康榆子”已經回答的比較全面,在這裡就不贅述了。

    關於稅收籌劃方面,自然人投資所得到的分紅是雙重稅制,先交25%的企業所得稅,再交20%的個人所得稅,才是個人的合法收入,這部分合法收入理論上是分紅總額的55%。但如果是用A公司投資的話,B公司只須扣繳25%的企業所得稅就行了,沒有個人所得稅,A公司得到的是分紅總額的75%。

    關於操作方便方面,我們想象一下,如果一個自然人擁有多家以自然人為股東身份的公司,又分佈在各個不同的區域,如果頻繁涉及到開股東會、董事會、工商變更、財產繼承等,一天都不用幹別的事了,全都是這些事兒。所以你看看這些企業界的大佬,有幾個拿自己當股東的公司?就一兩個核心公司而已。

    以上

  • 4 # 立通訪問

    我們瞭解的情況是,相同的兩個股東註冊的甲公司是農業開發公司,但是做好農業之後,他們又進軍傳媒領域、新農民創業孵化園等領域,已對外招商和經營專業化的需要,就得分別註冊傳媒公司、創業孵化園公司。另外,有的經營領域需要前置或者後置許可、審批,同樣對公司名稱、經營範圍、經營地址、註冊資金、法定代表人和專業技術人員資質等等都有專業化要求,所以,同樣的股東會分別註冊不同的公司。

  • 5 # 一碗小食

    1、可以合理減少所得稅

    2、降低自然人股東的連帶責任風險

    3、日常管理簡單易行

    4、資本運作考慮

  • 6 # 一馬兒踏入唐室界

    用公司投資公司是有意義的

    一、新公司啟動新專案

    新公司大多是新專案。新專案前景廣闊,但是風險也高。老公司運營穩定,有穩定的流水和利潤。成立新公司做新專案,如果專案失敗,新公司賠錢,不會對老公司造成影響。這種做法是很普遍的。我們可以看到,騰訊,阿里,華為,位元組跳動這種頭部公司,都把不同專案拆分到不同的子公司。

    二、用公司投資公司是投資人的防火牆

    新公司如果虧損,甚至資不抵債進入破產程式,股東要在未實繳出資範圍內承擔連帶責任。如果新公司的股東是老公司,那麼,是老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不會連帶到投資人。所以說,用老公司投資新公司,是對投資人的一道防火牆。對於一些中小型公司來說,也是常用的做法。

    三、投資人什麼時候不能免除責任

    投資人投資老公司,老公司投資新公司。新公司虧損了,老公司在到期未出資範圍內承擔連帶責任。新公司破產了,出資期限加速到期。但是,如果老公司資產也不足以償還債務,投資人有償還的義務嗎?

    一般來說,正如上述防火牆理論,投資人對新公司債務是沒有償還義務的。但是,有兩種特殊情況,也會牽連到投資人。

    第一種情況,老公司是自然人獨資公司。雖然投資人是以註冊資本投資老公司,由於自然人獨資公司的特殊情況,預設為公司與投資人個人財產是混同的,那麼應該由老公司承擔的責任,由於與投資人財產混同,投資人也有義務償還債務。如果自然人獨資公司財務情況明晰,可以證明公司與投資人財務獨立,那麼,投資人不需要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種情況,投資人對老公司還未完全履行出資義務。那麼,在投資人未實繳出資的範圍內,還需要承擔連帶責任。

  • 7 # 焦點觀圈

    傳統直投方式比較簡單,根據業務的不同設立不同的子公司,母公司控股(全資或者合資),所有投入資金均由股東出資;而設立私募基金則不然,甲公司設立乙投資公司,由乙去申請私募管理人備案登記,發行私募基金,假若是有限合夥基金形式,作為管理人的乙出資出資按照規定不低於1%即可,如果設立3000萬的基金規模,乙完全可以選擇只出資100萬,另外的2900萬向社會募集,然後以基金的名義向丙科技公司進行投資。

    阿里投資因為缺乏流量,因此投資的公司往往自帶流量屬性,而騰訊由於本身就是流量大戶,投資往往是為了在原本的流量體系中挖掘更多的可能性,建立更多的生態。有時候投資是為了彌補自己的不足,也不能簡單定義為不足,更精確的說是自己的基因可能註定了自己做這件事有一定的問題,比如騰訊投資京東就是為了對抗阿里,雙方互相壓制。比如去年騰訊投資摩拜,螞蟻金服隨後投資哈羅單車,誰都怕在某一個賽道上被對手超越,每個人都很謹慎。事實上,投資有時候也會成為一家企業的收入來源,而這也是企業業務多元化的方向,為了防止某些業務大幅度下滑,而採取的錯失。

    而一家成熟的企業往往有自己內部的投資部門,這樣的做法其實也是為了防止被競爭對手超越,防止自己被時代落下。比如一家運營強的企業投資一家研發實力強的企業,這樣雙方優勢互補,或許可以迸發出更多更大的力量。除了對自身的專案進行投資外,也會考慮一些自身相關的業務,前期以基金的方式進行投資孵化,待專案發展到一定程度,可以由母公司進行併購或者是安排上市,不僅能通母公司的業務進行協同,而且作為子公司的投資公司也能獲得不錯的回報。

  • 8 # 王五說財

    很多公司,尤其是規模比較大的公司都是這麼幹的,而且設立的還不是一級子公司,有多個層級的公司一環套一環。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考慮。

    1.用合理的股權架構做到低成本控制核心公司

    假設小明成立了一家做箱包的公司,生意做的很好。小明想要把公司做的更加大,需要引入戰略投資資金,但人家投資小明的公司需要分箱包公司的股份,這就有可能導致小明對公司的控制權減弱。比如,箱包公司估值為500萬元,新加入的小張投入了1000萬元。這時,小明的股權僅僅佔有箱包公司總股本的三分之一,而小張則佔有三分之二。公司的控制權旁落他人。小明既想要獲得小張的資金投入又不想讓公司大權旁落,有這樣的好事嗎?透過設立一個子公司就能辦到。

    小明先設立一家管理公司,他把500萬元全部投入到這家管理公司中去。小張的投資款分成兩部分,其中400萬元投入到管理公司、600萬元投入到箱包公司中去。同時,管理公司將900萬元全部投入到箱包公司裡去。

    現在的情況有些複雜,我們捋一捋其中的股權關係。

    對於箱包公司(主要經營的核心子公司)來說,它的總資金仍然為1500萬元。有兩個股東,一是投資600萬元的小張,股權佔比為40%;二是投資900萬元的管理公司,股權佔比為60%。管理公司佔有多數股權,故箱包公司的重大經營決定由管理公司說了算,小張只有財產權利沒有經營決策權。

    對於管理公司來說,它的註冊資金為900萬元。同樣有兩個股東,一是投資500萬元的小明,股權佔比為55.6%;二是投資400萬元的小張,股權佔比為44.4%。小明佔有管理公司的大部分股權,故管理公司由小明說了算。

    對於創始人小明來說,他持有管理公司55.6%的股份,而管理公司持有箱包公司60%的股分,則小明間接持有箱包公司33.3%的股份。(和不增設一級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一樣)。

    對於戰略投資人小張來說,他持有管理公司44.4%的股份,管理公司持有箱包公司60%的股份,小張間接持有箱包公司26.7%的股份。同時,小張還直接持有箱包公司40%的股份。兩者相加,小張直接、間接共持有箱包公司66.7%的股份。(也和不增設一級子公司時一樣)。

    在增設了一級子公司後,小張仍然可以合計持有箱包公司三分之二的股份,他的財產權利並沒有受到損傷,小張可以接受投資1000萬元,畢竟戰略投資人最終的目的是賺錢而不是去經營公司。就像大家買股票的目的是掙分紅和差價,不是去和上市公司老闆們一起經營公司。

    小明在引入了1000萬元的戰略投資後將箱包公司可以用的錢從500萬元變成了1500萬元,並且箱包公司的經營決策權仍然在他手裡。因為,小明能憑藉股份優勢在管公司擺話,而管理公司可以在箱包公司開股東大會時擺話。小明其實是箱包公司的實際控制人。(這裡大家要理解管理公司和箱包公司是兩個獨立的法人主體,各自的決策是在各自的股東大會上投票表決的)

    2.避稅需求

    一般私募基金採用的是有限合夥企業,由創始人擔任普通合夥人、戰略投資者擔任有限合夥人。根據法律規定,有限合夥企業的管理人必須由普通人合夥人擔任。那麼創始人就可以在這家有限合夥企業裡擺話。而有限合夥人只負責出錢和享受利益,不實際經營公司。

    隨後,再透過有限合夥企業投資經營核心業務的子公司,達到創始人間接控制核心業務子公司同時獲得戰略投資人資金的目的。而戰略投資人雖然可能間接持有核心子公司很多股份,但沒有經營決策權。

    另外一方面,合夥企業在稅負上是有優勢,它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而僅繳納個人所得稅就可以了。而對於公司來說,先要繳納25%的企業所得稅,將利潤分配給股東後,自然人股東還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 9 # 稅眼看世界

    這種股權結構形式實際上很多企業老闆出於多種因素考慮。

    1.有利於公司規模的快速擴張。有利於用少量的私人資本帶動更多的投資。比如先成立一家投資公司,如果是私人資本,成立這家公司時,是需要個人股東投入資本的。雖然目前成立公司有極少數採取的認繳制,但是不管是認繳制還是實繳制,個人股東歸根結底是要投入資本的 否則公司無法運轉。因為銀行一般不會對淨資產為零的公司提供貸款。有了一家投資公司可以再用這家公司賺取的錢去投資新的公司。如果不採取這種方式,而是先分紅,再投資。分紅時個人股東要按股息紅利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而用公司的錢再投資則不存在這個問題。母公司採取控股形式,新成立的公司透過吸納新股東,更有利於實現公司規模快速擴充套件。

    2.有利於降低個人的投資風險。有投資公司的錢再投資公司新的公司,未來即使新的公司虧損甚至破產,虧損的是投資公司的錢,這和直接個人投資相比,同等的虧損,公司的虧損對個人所得的影響要低於個人直接投資。

    3.有利於降低大公司的投資風險。如果一家大企業為只有一家公司,一旦經營出了問題,可能整個公司就破產了。如果採取集團發展,成立控股性子公司、孫公司,發展各自不同的板塊,即使一家公司經營破產,一般不會影響其他公司的業務發展,同時也有利於不同企業互相支援,共同發展。同時集團各個板塊的發展,母公司透過控股形式掌控旗下企業,同時子公司有更大的自主管理權,也有利於降低母公司權力過於集中帶來的管理風險。

  • 10 # 睿思天下

    有的企業家,自己開一家公司,然後投資另外一家公司,這個裡面對於企業家來說可能有以下的一些好處。

    1、做大自己的事業

    有的企業家成立投資公司,目的不僅是投資自己的企業,而且可能還想投資更多的企業,從而能夠將自己的事業做大。

    現在有很多企業家,在自己公司賺錢以後,就拿著賺到的錢成立投資公司,這樣就可能引入更多的資金,從而有可能擴大自己的事業。

    投資公司有了更多的資金以後,不僅能夠在自己公司需要資金的時候進行投資,而且也可以對其他有潛力的公司進行投資,這樣企業家的事業就會越做越大了。

    因此,有的企業家開投資公司目的是想做大企業。

    2、能夠為企業更好的融資

    企業家自己擁有投資公司,那麼就能夠在自己其他企業需要融資的時候,及時進行融資和投資,這樣就可能讓自己的企業更不容易出現融資難題,從而能夠更好的促進自己企業的發展。

    因此,企業家成立投資公司,也是為了給自己其他企業更好的進行融資。

    3、降低風險

    企業家擁有自己的投資公司,也能夠降低自己的風險。自己成立投資公司不僅可以投資自己的企業,也可以投資其他的企業。

    這樣萬一自己的企業出現一些問題的時候,那麼投資的其他企業可能會運轉良好,這樣也能夠讓企業家的整體風險可能會降低一些。

    因此,企業家設立自己的投資公司,也是想適當降低一些經營風險。

    4、結論

    綜上所述,企業家設立自己的投資公司,一個是想做大事業,另外是想為企業更好的融資,還有一點就是想多方投資,適當降低經營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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