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我問過自己,假如多年以後的某一天某一地點某種情況下,遇到了前任,會是什麼反應?真巧,十年後,我遇到了。
跟前任的故事挺狗血的。
20歲那年,我遇到了前任,第一次談戀愛,很傻很天真。我們戀愛後一起去城裡打工,我聯絡到了幾年不見的鄰村女同學,小學到初中玩得很好的那種,我介紹他們彼此認識了。
在女同學的聯絡下,其他同城工作的同學都聯絡到了,相約週末到我們的出租屋小聚。前任炒菜技術很好,同學們都羨慕我有個如此體貼的男友,我也開心,畢竟被人寵愛是件很幸福的事。
一天晚上,前任說要學車,我問他學費多少?他說了費用,我當即說沒那麼多,他說那他去找我的女同學借。我當時一愣,才認識多久,就跟她借錢?結果我還是去取了自己的錢給他交了學費。
在他學車期間的某一天晚上,他領著他的兩個好友去家裡吃飯,快吃飽的時候,我同學打電話問我有沒有飯吃?她一個人不知道吃什麼?我說飯有,但是菜吃得差不多了。我記得特別清楚,當時家裡只剩下四個雞蛋了,前任蒸了一盤雞蛋羹,同學沒吃飯,把那盤雞蛋羹吃完了。(我跟前任談了快兩年了,他從沒單獨蒸過雞蛋羹給我吃的。)而且當時前任在廚房的時候,他好友突然說了一句“XX,假如有一天他做什麼對不起你的事,我們一定站在你這邊。”我當時有點懵,但是我很天真的以為,前任是愛我的,他對我同學好,是愛屋及烏。
半年後,我們搬家了,應該說是我搬家了,從城北搬到城南,和另一個女同學合租。前任很少過去,他說他跟那兩個好友開長途車去了,我那時剛辭工,盤了間小店賣衣服,每天都想辦法如何把店搞好,對他說的話深信不疑。
同學小聚依舊,每個週末他們都會準時去我們的出租屋,只是前任很少出現了,我那女同學也很少過去了。
終於有一天晚上,在大家都喝得暈暈的時候,一個男同學漏嘴了。他問我“是不是你很久沒見到他們了?”,我說他跟朋友出長途車去了,男同學說“你在城南他們在城北,你肯定不知道”,他和同事好幾次看見他倆手牽手去逛街買菜,而且他們還邀請過男同學和同事去家裡吃飯。我望著一起來的男同學的同事,他很認真地點了點頭。我有點懵,怎麼可能?怎麼會?一個是我談了兩年多的男朋友,一個是我從小學就玩得很好的同學,他們怎麼可能搞到一起了?
接下來的幾天,我反覆回想,確實有點不對,有一段時間我回家,女同學天天打電話問我什麼時候下去開工,而前任卻從不主動問我;而且當初那個服裝店,是前任叫我做的,我當時還納悶,工作好好的,幹嘛要自己做?前任當時的理由是自己做慢慢積累經驗。(後來我想,可能前任當時對我還是有點愧疚的,幫我安排後路)
我覺得,如果要頒奧斯卡獎,他倆絕對名副其實。演,繼續演,偶爾兩人同時出現在我的出租屋裡,前任依舊坐在我身邊,女同學坐在對面,很鎮定,連眼神交流都沒有,吃飽了兩人又同時找理由一前一後走人。
仔細一算,跟前任斷斷續續已經三年多了,前任演不下去了,說分手吧,沒有理由沒有解釋。我冷靜地幫他收拾僅有的幾套衣服,看他上了計程車,我蹲在地上,號啕大哭。
分手後的第四天,前任的朋友打電話給我,說他們領證了,女的懷孕兩個多月了。
半個月後,我把店鋪關了,離開那座城市,來到了廣東,一待就是十年。
上個月老公放假我倆回家,我陪老公去考科三。老公上車開始考試後,我在路邊找了個地方坐下來,一抬頭,看到了前任,原來他是教練,也在帶他的學生考試。
前任一直故意在我旁邊走動,欲言又止的樣子,那一瞬間我突然覺得很噁心,站起來往裡面的空地走去。
老公打來電話說通過了,馬上就回來。我平復好心情,等老公回到起點,我迎上去,大聲說“老公,真不錯,一把就過”,老公牽著我的手,回家。
後續。
其實這些年,經常聽到他們的訊息。婚後的他們過得並不幸福,時常爭吵,因為之前男方的所有親朋好友都知道我的存在,所以女方執意回到我們縣城發展,雖說男方家在隔壁縣的鎮上,但除了過年,女方几乎不回男方家。而且婚後女方的媽媽幫帶孩子,女方經常打牌不著家,前任既要賺錢還得看丈母孃臉色,矛盾諸多。
他過得好不好與我何干,我過得好就夠了。
這個問題我問過自己,假如多年以後的某一天某一地點某種情況下,遇到了前任,會是什麼反應?真巧,十年後,我遇到了。
跟前任的故事挺狗血的。
20歲那年,我遇到了前任,第一次談戀愛,很傻很天真。我們戀愛後一起去城裡打工,我聯絡到了幾年不見的鄰村女同學,小學到初中玩得很好的那種,我介紹他們彼此認識了。
在女同學的聯絡下,其他同城工作的同學都聯絡到了,相約週末到我們的出租屋小聚。前任炒菜技術很好,同學們都羨慕我有個如此體貼的男友,我也開心,畢竟被人寵愛是件很幸福的事。
一天晚上,前任說要學車,我問他學費多少?他說了費用,我當即說沒那麼多,他說那他去找我的女同學借。我當時一愣,才認識多久,就跟她借錢?結果我還是去取了自己的錢給他交了學費。
在他學車期間的某一天晚上,他領著他的兩個好友去家裡吃飯,快吃飽的時候,我同學打電話問我有沒有飯吃?她一個人不知道吃什麼?我說飯有,但是菜吃得差不多了。我記得特別清楚,當時家裡只剩下四個雞蛋了,前任蒸了一盤雞蛋羹,同學沒吃飯,把那盤雞蛋羹吃完了。(我跟前任談了快兩年了,他從沒單獨蒸過雞蛋羹給我吃的。)而且當時前任在廚房的時候,他好友突然說了一句“XX,假如有一天他做什麼對不起你的事,我們一定站在你這邊。”我當時有點懵,但是我很天真的以為,前任是愛我的,他對我同學好,是愛屋及烏。
半年後,我們搬家了,應該說是我搬家了,從城北搬到城南,和另一個女同學合租。前任很少過去,他說他跟那兩個好友開長途車去了,我那時剛辭工,盤了間小店賣衣服,每天都想辦法如何把店搞好,對他說的話深信不疑。
同學小聚依舊,每個週末他們都會準時去我們的出租屋,只是前任很少出現了,我那女同學也很少過去了。
終於有一天晚上,在大家都喝得暈暈的時候,一個男同學漏嘴了。他問我“是不是你很久沒見到他們了?”,我說他跟朋友出長途車去了,男同學說“你在城南他們在城北,你肯定不知道”,他和同事好幾次看見他倆手牽手去逛街買菜,而且他們還邀請過男同學和同事去家裡吃飯。我望著一起來的男同學的同事,他很認真地點了點頭。我有點懵,怎麼可能?怎麼會?一個是我談了兩年多的男朋友,一個是我從小學就玩得很好的同學,他們怎麼可能搞到一起了?
接下來的幾天,我反覆回想,確實有點不對,有一段時間我回家,女同學天天打電話問我什麼時候下去開工,而前任卻從不主動問我;而且當初那個服裝店,是前任叫我做的,我當時還納悶,工作好好的,幹嘛要自己做?前任當時的理由是自己做慢慢積累經驗。(後來我想,可能前任當時對我還是有點愧疚的,幫我安排後路)
我覺得,如果要頒奧斯卡獎,他倆絕對名副其實。演,繼續演,偶爾兩人同時出現在我的出租屋裡,前任依舊坐在我身邊,女同學坐在對面,很鎮定,連眼神交流都沒有,吃飽了兩人又同時找理由一前一後走人。
仔細一算,跟前任斷斷續續已經三年多了,前任演不下去了,說分手吧,沒有理由沒有解釋。我冷靜地幫他收拾僅有的幾套衣服,看他上了計程車,我蹲在地上,號啕大哭。
分手後的第四天,前任的朋友打電話給我,說他們領證了,女的懷孕兩個多月了。
半個月後,我把店鋪關了,離開那座城市,來到了廣東,一待就是十年。
上個月老公放假我倆回家,我陪老公去考科三。老公上車開始考試後,我在路邊找了個地方坐下來,一抬頭,看到了前任,原來他是教練,也在帶他的學生考試。
前任一直故意在我旁邊走動,欲言又止的樣子,那一瞬間我突然覺得很噁心,站起來往裡面的空地走去。
老公打來電話說通過了,馬上就回來。我平復好心情,等老公回到起點,我迎上去,大聲說“老公,真不錯,一把就過”,老公牽著我的手,回家。
後續。
其實這些年,經常聽到他們的訊息。婚後的他們過得並不幸福,時常爭吵,因為之前男方的所有親朋好友都知道我的存在,所以女方執意回到我們縣城發展,雖說男方家在隔壁縣的鎮上,但除了過年,女方几乎不回男方家。而且婚後女方的媽媽幫帶孩子,女方經常打牌不著家,前任既要賺錢還得看丈母孃臉色,矛盾諸多。
他過得好不好與我何干,我過得好就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