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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無拘無束的心想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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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問路終南
埋到哪裡有什麼區別嗎?都是一閉眼,化成灰隨便找個地方埋了,環境優美僻靜更好,撒到海里只要不算汙染環境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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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氣遠山f
想太多了,死了骨灰扔海里、江河裡,或者埋樹下,就挺好。沒有親人,社群也管。死了以後啥也不知道了,就是皇帝,建造那麼高大上的陵寢,不也逃不過被盜被挖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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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孤舟遊歷翁
如果有孩,且是男孩,男孩有可能在其死後將其與原配埋在一塊,當然,這裡有前提,那就是原配先死。不然,只能結陰親,與生平沒有結過婚的男人在陰間結婚,但這也有前提,那就是男方家裡願意,且適當拿出一些錢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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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F高山松
沒有這麼慘吧!落到死無葬身之地了嗎?
一個人死了沒有人辦理後事的事似乎世界上沒有發生過。世界上只有找不到老婆的男人,只有光棍和寡婦,只有上不起學治不起病買不起房和車的人,只有考不起大學的孩子。
不管是什麼人,是光棍也好,是寡婦也好,是乞丐也好,是美帝國主義日本帝國主義也好,是五保戶也好,死了也一定有人處理後事。
離了婚的女人也一定還有親人,也一定住在某個角落,住在某個村某個院子,住在某個居委會、街道,一定有居委會或村委會。
現在的領導非常關心老百姓的生活啊?只要是過春節,每到過春節,領導們都會給那些貧困老人、給那些獨居老人、無兒無女的老人送溫暖,送食用油和大米,送紅包。
“孃家不能埋,又沒婆家”,不可能住在天上吧!女人是不應該離婚,千不該萬不該,不該離婚,離了婚變成無名屍體了,變成無主之墳。
女人最好不要離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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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聰明天空
離了婚的女人去世後,她的屍體應該按她的遺囑處理,如果沒有遺囑,就按當地習俗掩埋。
“生是你家的人,死是你家的鬼。″這是北方女人說的一句話。但如果離婚了,您別愁沒地方埋。女人活著的時候、你花錢娶進門。女人死了仍然有人要娶。
對,我沒寫錯,您也沒有看錯。女屍仍然有人娶!
在北方,孤人不入祖墳。沒娶媳婦的光棍,娶過媳婦的又離了,就是孤人,他就進不去祖墳。條件好的人家,再給死人配死婚。
死婚又咋配呢?孤人死後,當時配不上死婚就寄埋(隨便找地方埋)。之後,讓人打聽哪裡有、沒了男人的女人、她死後,就給兩個死屍聯姻。價格講好,男方送去棺材,入殯抬走,再把寄埋的屍骨起出來,和配來的女屍雙雙埋入祖墳。這就叫配死婚。
這個配死婚不容易,一是價格不低,二是沒主的女屍太少了,你根本尋覓不到。
一具女屍,就當下,十萬不一定夠。
死屍聯姻之後,雙方也是親家關係,也可正常交往。但交往的不是很多,因為,死者差不多都是屈死鬼(非正常死亡),見面都很傷心。即使去到對方村裡,悄悄地打聽一下就完事了。
這就是北方人的習俗。離了婚的女人死後,不是沒地埋,而是拖手“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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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亦木潔lsl
人死如燈滅,我都想好了,如果生病了,就籤遺體捐獻書,把有用的器官捐給有需要的人,無用的留著醫學研究。不是說的高尚,人死了和其他動物沒有區別,只是人有感情有親人,親人捨不得才會用隆重的葬禮來告別逝者,無論怎樣做都是活人的心意而已。
再說偉人周總理都把骨灰撒在幾個不同的地方,何況無名小卒又有何懼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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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笑笑樂樂雲
在農村有些地方的習俗就是這樣,出嫁後的女人就屬於別家的人了。就是離了婚回到孃家後住居也比較困難,去世後也不能上孃家的祖墳。去世後怎麼辦呢?當地還有個“亂葬崗”,專門是下葬不能入祖墳的死者。如:無家可歸的外鄉人,不滿十六歲的男女小孩及出嫁離了婚的女子。
現在比較好辦,人死火化後,將骨灰撒向河流池塘裡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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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消失的竹園
死了死了,一死百了,就算把骨灰供在寶塔裡又有什麼用?誰也不會沒事幹天天去摸骨灰吧?對於活著的人來說,逝者無論埋在何方,都只剩下過去的回憶了。
偉人還說過,青山處處埋忠骨,何須馬革裹屍還呢?
人死了埋在哪裡不是埋,骨灰撒在哪裡不是一樣?到最後終究塵裡來塵裡去,一切迴歸大自然。百年之後誰記得,人間一趟是過客。
不用太在意這些無用的,人活著吃好喝好就對得起自己了,至於你們那裡的風俗是不近人情,愚昧而可笑的,那何必為這些活著都沒有道理可講的風俗去糾結死後化為烏有的事?
說不定到時候土地緊張了,殯葬改革,所有骨灰一律海葬,樹葬,雖然現在已經在推行了,受到很多開明環保人士的認同,但對於大部分人思想意識上的轉變還需要很長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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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誠心走天下2
在農村歷代以來,確實有這習俗,而是執行得相當嚴格。離了婚的女人去世後,孃家不僅絕不會拉回去埋的,而是孃家的山都不可以埋葬。封建傳統是說有兇,血水倒流,對孃家有一定的利害關係。
嫁出去女人就如潑出去水,撿不回,也不敢撿。出嫁當天還要進祠堂,謂之辭神。意思就是說,從今天起她就不是這裡人了,生老病死苦都與這裡無間,也就是說成了外姓人,祠堂,家神無權再管她了。
離了婚的女人去世後,就是在婆家生下了兒女己經長大成了人了,兒女也不會准許她在他們家鄉埋葬。因為在舊習俗中規則是:生窮死絕:,意思是說,一個女人真正離了婚雖有兒女也不可到回婆家了,最多可以作為親戚來往。如果有生之年回去住的時間長,就會造成兒女家裡不順,破財疾病等事。如果死在兒女家裡,那麼兒女就會成絕戶。到底有沒有這回事,冥冥中很難說。
離了婚的女人去世後,應該埋葬在亂葬崗,:亂葬崗:顧名思義,就是不管哪個姓,還是哪裡人,哪個人都可以在那裡埋葬。因此取名:亂葬崗:在哪埋葬就沒有人會出來阻擋。
自古以來,亂葬崗是每一個村莊都的,都是家族旺盛的上代太公,或者是姓氏公堂把某塊山地奉獻出來做亂葬崗。亂葬崗的本義就是提貢給村中的弱小民族使用,人少,田地山崗也少,或者是外地來人,老人去世沒地方埋葬,就可以送到亂葬崗埋葬,沒有人有異議的。不管是那一姓,那族人奉獻出來的亂葬崗都一樣,什麼人都可以在哪裡埋葬。現在有公墓了,只是公墓要收錢,亂葬崗就不須要付任何開支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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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語死了,我跟我兒子女兒說我死了把我的骨灰撒到大海里。人活著為了孩子和父母就已經不能為自己活了。死了應該按照自己的想法,大家說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