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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鈺鈴20180710

    首先辭職是員工的權利,公司沒有權利不同意。按法律規定提前三十天即可辦理好工作交接離職。只要你態度堅決,公司一般是會同意的。如果實在不行,可到村委的勞動站申請協商,由勞動站出面就0k了。關鍵是員工得合法,如果違法公司是有權利拒絕的。

  • 2 # xdq0604

    我是老闆我有資格回答:你向公司三次提出辭職未批,說明公司不大,人事部決定由老闆決定。在小公司三次辭職不成原因有三:一,第一次申請,你和公司都未準備好,要考慮一下,給大家的情感回憶一下(一年以上的);第二次申請未批,老闆考慮到人員培訓未跟上、不捨、對你花的精力老闆虧了;第三次申請未批,老闆在公司運作,人員培訓,影響面等原因權衡暫未理順,要時間。三次未批不辭而別那就要在法庭見了。但我不同,我感覺到你要走了,我不說,只要做好你的工作,只要你提出立馬就走,那怕明天公司關門,但有一條你不要傷害我,否則三分錢我會花十萬和公正Sunny博弈。我相信我能處理好一切。

  • 3 # 守望你的天空876

    給公司遞交一份離職通知,上面寫明你將於一個月後辭職,保留好公司接到這個通知的證明,也可以發郵件,建議不要用公司郵箱,用私人郵箱發給你的領導們,到一個月時間後你直接走就可以。

  • 4 # Sir聊HR

    你向公司提了三次辭職都沒有得到同意,其實你這樣辭職是錯誤的。如果不改方法的話,你後續提辭職一樣不會被批准的,那你豈不是就要一直待在這?所以,我來教你怎麼果斷辭職。

    記住,不要再口頭跟領導提辭職的事,這是沒有法律效力的,領導可以直接無視,你提可也是白提的。一定要書面寫辭職通知,只要你寫了書面的辭職通知,送達領導那裡,就起法律效力了,你的辭職就搞定了。等30天期限一到,你就可以正式離開公司了,不管公司同不同意,你都可以立即走人並且不用承擔任何責任,公司該給的工錢還得一分不少的結算給你。

    上面的方法是按照勞動法的規定處理辭職事情。但如若你不想跟公司撕破臉,不想用勞動法規定去辭職,又想達到離職走人的目的,那就只有一個方法了,天天找領導談辭職的事,一直談到他厭煩發火為止。所以,你的想法雖好,但不大實用,如果真的辭職走人,還是建議你寫書面辭職通知,按照法律規定的辭職流程走就是了,這其實並不是跟公司撕破臉。須知,太委曲求全往往行不通的,想要達到目的還得來硬的。

  • 5 # 太陽淚珠3

    你可透過填寫辭職申請表(一般的廠都會有這種表格)從你遞交申請的那一天計算(一個月)就可以了,口頭辭職是沒任可依據的。

    或寫一份辭職報告用快遞投送給你的用人單位(一定要留有證據)報告的內容/投寄的日期/一個月後結帳走人就行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把各種水果混在一起,攪碎了再放入水和糖,放置至少半年,吃了可以預防各種疫病,這靠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