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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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夕陽紅94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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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不下雨就下沙塵暴
打官司其實就是打證據,證據不足就是瞎折騰。到了法庭上,不合適的證據都會被排除,也就是說現有的證據都不一定全部有用,更別說本來就證據不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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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毛爾
即沒有證據就不能說是故意,然事故已經造成,無乎也就兩種可能,意外與故意。無證據證明是故意,可否能證明是意處呢。前者找不到證據,可從後者找證據,證明是意外,還可找不是意處之正據,只要有一個舉證成立,就可進行反證。任何事故發生都有發生之過程,發生之原因,從各種珠絲馬跡中尋找,終能找到證據。法律是講證據,沒有證據也就沒必要再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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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開心融水妹
略懂法的都知道:走法律程式就不能缺乏證據,既然是證據不足,相關程式就難得一一進展了!但是你又不想這麼輕易放過一個該承擔責任的人!這就得動動腦子了!可以嘗試:拖人去找其協商一下,當然,這個人還必須得會講話,進退得適,否則是很難得予其配合你的!再個:方法該用的用了!但是其還是無動於衷,仍不知悔改,他、她也不記得又會好到怎樣!一句話: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願儘快癒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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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沁荷Cherry
如果要走法律程式就一定要有足以支撐的證據。
如果事情剛剛發生,建議首先報警,確定是否是故意,事發時是否有公共監控能查到影片,孩子多大,看看能否取得有效的證言。拖的越久越不利於證據的採集。
其次對孩子傷情作下鑑定,無論是否走法律程式,孩子身體修復是最重要的,透過這個過程也是對傷情的一個確定證據。比如專業司法鑑定機構的報告,醫院就診記錄和診斷結果等。
再者,進行必要的溝通,不佔屈人之兵是不是也有可能,如果自己不是很有把握,也可以藉助律師專業力量代為進行。另外溝透過程中不排除能獲取到意料之外的證據,這個都有賴於專業人士的判斷和處理。
如果沒有充分的證據,走法律程式既達不到效果,費時費力,還激化了親戚關係,也不是一件好事。
應該是故意的。如果是爆炸的,得先聽見破碎聲,後聽到哭聲。爆炸的和人為的杯子應該能有區別。可申請有能力的機構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