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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點小意思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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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美侯王666
房產證一般是開發商幫助辦理的,跟物業企業沒有半毛關係。即使是物業公司是開發商成立的,因是獨立法人,兩公司不會相互承擔責任,也就是說物業公司不承擔開發商未辦房產證的責任。
對於物業費與停車費、取暖費捆綁問題,要看停車費是按月收的還是按年收的,因停車費一般都是先交費後使用,供暖費也是先交款後用暖。假如交停車費、供暖費剛好趕在與物業費一塊交,或者你一直沒交物業費,那不叫捆綁,那是巧合。
對於業主因各種理由不交物業費的,《物業管理條例》已規定按時交納物業費是業主的義務,元月一日實施的《民法典》又規定,只要物業服務人按合同提供了服務,業主不得依沒享受到服務為由拒交物業費。既然法規法律都這樣說了,業主還是交了物業費為好。對於你認為物業服務不好,因為物業服務是公共服務,服務好不好有全體業主決定。對於物業服務給業主造成經濟損失的,業主可以透過訴訟追回損失,但你不交物業費,立案都立不上,因為雙方權利和義務不對等。
當然有的業主會說我們可以取消物業公司,我們業主自治,只要小區大多數業主同意,那是可以的。但業主自治做物業服務也需要業主交物業費,若業主拒交,業主自治組織照樣可以起訴業主追交物業費。
房本和物業費沒有關係。只要收房拿到鑰匙起,房子歸你使用管理了,至於取暖費如果需要自己開透過,那就從開通算起。你沒有收房前,相關費用由房產商向物業公司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