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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葉子簽證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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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青島杜克傳媒有限公司
首先國家教育收費很低,不應退,國家教育可是沒拉下,網課以及各種努力都在做,一些牟利的私營學校部分退可以,因為畢竟是你們選擇了他,存在就有他的道理,就像買衣服一樣,你買了他,而放在家沒穿,過季了,你去退?所以要看國家安排,不要造謠,沒人會讓你吃虧,我們是一個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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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米奇的天馬行空
一、學費(保教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各地應按照當地人民政府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統一部署開學復課,未開學或未開課不得提前收取學費(保教費)。
二、住宿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費。已按學年收取的住宿費,應根據實際住宿情況合理確定退費辦法。具體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三、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學生資助工作的通知》(教財司函〔2020〕30號),全面落實好各項學生資助政策,透過減免學費、住宿費,或發放臨時生活補助等方式,加大對患病和受到疫情影響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力度。
四、學校不得借疫情防控名義擅自增設收費專案、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違規亂收費。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根據教育收費管理許可權和屬地化管理原則,結合當地實際,進一步規範和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收費管理,嚴肅查處各種亂收費行為。
教育部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4月10日
此前,也蒐集到部分地方教育行政部門的回覆。
各地官方回覆
1. 甘肅:學校是否退住宿費,取決於學生的在校時間是否縮短。
關於住宿費退費事宜。待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的開學時間、放假時間明確後,若在校時間未縮短,將按原標準向寄宿學生收取住宿費;若在校時間縮短,省教育廳將積極協調省發改委,會同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出臺相關住宿費退費政策。
也就是說,學校是否退住宿費,取決於學生的在校時間是否縮短。
2. 四川:正在研究相關政策
在問政四川平臺上,有一位職業學院的同學發出提問:高校在疫情期間是否可退學生相應的住宿費?
四川省教育廳財政管理處的迴應是:目前教育部等部門正在研究相關政策,待政策明確後第一時間告知學生和學校。
此外,在平臺上還有一位四川省廣安市鄰水縣金鼎實驗中學的同學發出相同的問題。該部門表示,對住校費採取在本學期結束時,按學生實際所住月數進行結算。
3. 廣東:線上教育是正常教學的組成部分,教育時長可納入正常教學時長範疇
3月2日廣東省教育廳釋出《中小學線上教育熱點問答》,表明“線上教育是正常教學的組成部分,教育時長可納入正常教學時長範疇”。也就是說在家上課屬於正常教學。
東莞市教育局相關工作人員對此做出了迴應:延遲開學學費和住宿費不減,但是民辦學校的服務性收費可根據實際天數退回
根據省市現行教育收費管理相關規定,民辦學校的學費、住宿費均按學期收費,因此,在延遲開學情況下,其學費和住宿費是不會減少收費的。但是,民辦學校的伙食費、校車費等屬於服務性收費,可以根據實際天數退回學生家長。
4.湖南長沙:住宿費、伙食費等據實結算
對此,長沙市教育局進行了迴應:
雖然開學延遲,但開展了線上教學,學校教師工資都是正常支付的,住宿費、伙食費等服務性收費應據實結算。同時,要透過學校官方渠道向家長公開公示收費專案、收費標準及有關調整情況。
5.北京:根據實際情況退還剩餘部分
根據已經公佈的有《北京市民辦學校退費管理辦法》,其中第四條新生在報到前提出退學的,學校應退還學生預交的所有費用。
學生在學校開始上課前提出退學的,學校應當退還學生所繳納的全部學費,並按照學生實際住宿時間和實際發生其他教育服務情況,扣除已經發生的住宿費及其他代收代管費用,退還剩餘部分。
6.天津:民辦學校不得跨年收取學費、住宿費
天津市也有詳細的《民辦教育收費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其中規定民辦學校對接受學歷教育的學生按學年或學期收取學費、住宿費,不得跨學年(期)收取。民辦學校學生退(轉)學,由學生提出書面申請,學校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退還學費及住宿費。
實施學歷教育的學校,未開學時提出退(轉)學申請的,核退全部費用;第一學期開學後提出退(轉)學申請的,核退半年費用;第二學期開學後提出退(轉)學申請的,不退費用。
7.海南海口市:費用應據實結算
海口市教育局回覆稱,針對中小學延遲開學的情況,海南省教育廳正在擬定我省學校補課的有關意見,確保課時足夠。至於餐費、住宿費應據實收取,學期末統一結算,請家長保留好收據。
大家的住宿費,真的可以退哦!你省了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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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微信直播渠道經理皓軒
需要看是公立學校還是私立學校,公立學校有的地方沒有開學是不會讓繳費的,即使是交了,也會退費,而私立學校在開學的前幾天,老師們就在群裡面要學費了,讓退費也會拖來拖去,或者不到下個學期
回覆列表
關於這個問題,在2月就開始有很多家長提出疑問,在5月初國家也頒佈了相關的規定,是要求各地退還學費、住宿費的。具體資訊如下:
一、武漢市
1、學費(保教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各地應按照當地人民政府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統一部署開學復課,未開學或未開課不得提前收取學費(保教費)。
2、住宿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費。已按學年收取的住宿費,應根據實際住宿情況合理確定退費辦法。具體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3、 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學生資助工作的通知》(教財司函〔2020〕30號),全面落實好各項學生資助政策,透過減免學費、住宿費,或發放臨時生活補助等方式,加大對患病和受到疫情影響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力度。
4、學校不得借疫情防控名義擅自增設收費專案、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違規亂收費。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根據教育收費管理許可權和屬地化管理原則,結合當地實際,進一步規範和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收費管理,嚴肅查處各種亂收費行為。
二、河南省
一是嚴格執行教育部學費(保教費)收費規定。各地各學校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學費(保教費),未開學或未開課不得提前收取學費(保教費)。
二是嚴格落實住宿費退費要求。住宿費每學年按10個月(每學期按5個月)計算。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應根據學生實際在校住宿時間計收住宿費。在校住宿時間不足一個月的,15天(含15天)以上的按一個月計算,15天以下的按半個月計算。多餘部分退還學生。(上述規定僅限於疫情防控期間)
三是嚴肅查處違規違紀亂收費問題。各級教育、發改、財政等行政管理部門要嚴肅查處疫情防控期間學校違反預警規定亂收費問題。一經查實,除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外,還要追究有關負責人的領導責任,並在全省進行公開通報。
三、浙江省
近日,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室、浙江省財政廳辦公室釋出通知,做好各級各類學校和幼兒園疫情防控期間收費管理工作。
通知指出:
嚴格執行學費(保教費)收費規定
各地各校要嚴格按照《關於防控疫情延遲開學期間在全省中小學全面實施線上教育教學工作的指導意見》(浙教防控辦函〔2020〕7號)和《浙江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做好 2020年春季學期開學工作的通知》(省疫情防控辦〔2020〕77號)要求,做好線上教學和開學復課工作,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學費(保教費),未開學或未開課(含網課)的不得收取學費(保教費)。
切實做好住宿費退費工作
學校按照實際發生原則收取住宿費,每學年按照10個月(每學期5個月)計算,多餘部分一律退還學生。在校實際住宿時間不足一個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個月計算,15天以上的按一個月計算。
全面落實各項學生資助政策
自2020年春季學期開始,根據《浙江省學生資助物件認定辦法》,對經認定的所有學生資助物件,按學段分別落實學前教育保育費減免、義務教育困難生生活補助和營養餐、普通高中免學雜費和國家助學金、中職免學費和國家助學金、本專科生(研究生)獎助學金等學生資助政策。
堅決查處各種違規亂收費行為
學校不得借疫情防控名義擅自增設收費專案、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不得違規亂收費。對各種違規亂收費行為,要堅決查處,嚴肅追究當事人責任。4、寧夏
住宿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費。已按學年收取住宿費的,學校須將多收部分在2020年春季學期末結算退還學生。住宿費每學年按10個月(每學期按5個月)計算。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應根據學生實際在校住宿時間計收住宿費。在校住宿時間不足1個月的,15天(含15天)以上按1個月計算,15天以下的按半個月計算。
學校不得借疫情防控名義擅自增設收費專案、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嚴禁違規亂收費。
四、四川
學費(保教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
住宿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費。已按學年收取的住宿費,學校根據實際住宿時間並綜合考慮與宿舍直接相關的人員、折舊等成本支出,在春季學期末結算清退。
學校不得借疫情防控名義擅自增設收費專案、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不得違規亂收費。
五、河北
嚴格執行教育部學費(保教費)收費規定。
嚴格落實住宿費退費要求。住宿費每學年按10個月(每學期按5個月)計算。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應根據學生實際在校住宿時間計收住宿費。在校住宿時間不足一個月的,15天(含15天)以上的按一個月計算,15天以下的按半個月計算。多餘部分退還學生。(上述規定僅限於疫情防控期間)
六、陝西
疫情防控期間,各地各校應嚴格依照非營利原則合理收取住宿費,住宿費收取標準按月平均計算,按學年收取的以10個月為平均基數,按學期收取的以5個月為平均基數,學校應根據實際住宿時間收取住宿費。
七、甘肅
3月25日,對於網友在"中國·甘肅"入口網站上反映的"春季開學和住宿費退費"問題,甘肅省教育廳迴應稱,會出臺相關住宿費退費政策。"待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的開學時間、放假時間明確後,若在校時間未縮短,將按原標準向寄宿學生收取住宿費;若在校時間縮短,省教育廳將積極協調省發改委,會同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出臺相關住宿費退費政策。"甘肅省教育廳表示。
八、廣東
"由於疫情造成現在學校無法正常開學上課,與此同時校方所提供的校車接送和食宿費也沒有正常提供,關於此類費用,是否可以給予一個解決方案!萬分感謝!"
東莞市教育局相關工作人員對此做出了迴應:延遲開學學費和住宿費不減,但是民辦學校的服務性收費可根據實際天數退回根據省市現行教育收費管理相關規定,民辦學校的學費、住宿費均按學期收費,因此,在延遲開學情況下,其學費和住宿費是不會減少收費的。但是,民辦學校的伙食費、校車費等屬於服務性收費,可以根據實際天數退回學生家長。
九、海南
海口市教育局回覆稱,針對中小學延遲開學的情況,海南省教育廳正在擬定我省學校補課的有關意見,確保課時足夠。至於餐費、住宿費應據實收取,學期末統一結算,請家長保留好收據。
希望以上資訊能協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