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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笑看風風雨雨

    如何理解“法律行為是指當事人的意志支配下的身體活動"?

    一丶當事人

    所謂當事人,就是法律上講的履行行動或行為的人。可分為有行為能力人(即正常人),無行為能力人。有行為能力人,在法律上要對其言行負責任。無行為能力人,指的是不受大腦意識控制的人。如精神病類的瘋子,還有大腦不成熟的未成年人。無行為能力的人,在現行法律框架內,可以不對自己的言行負責。

    二丶意志支配

    我們所處的大千世界,是由數不勝數的物質組成,大到茫茫宇宙,小到物質微粒:中子丶質子丶電子……皆是由物質組成。而我們的大腦也是由物質組成。而奇妙的是,我們的大腦雖然由物質組成,它還能對我們所見的物質產生評估反應:形狀丶顏色丶軟硬、用途……這就是我們人類存在於大腦之中的意識。意識的內在表現是意志,而意識的外在表現是行為。簡言之,意識的外在表現就是人的言行。

    意志支配就是我們人類的所有言行均由大腦支配。

    這個比較好理解,身體活動就是人的言、行的活動,受大腦中的意識支配。

    在上述基礎之上,來理解 “法律行為是指當事人的意志支配下的身體活動“就好講了,就是指有行為能力的當事人在言、行兩方面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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